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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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隶属于辽宁省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 铁岭市东部,中心位置位于北纬42°32′39.53″,东经124°09′11.04″。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势东高,西北低,境内无高山。东部为低山丘陵区,属长白山系哈达岭向西延伸的边缘,一般海拔为200-300米,最高山脊海拔448米,低山丘陵占面积53%。清河区总面积423平方千米。全区辖2个街道、2个镇、1个民族乡,总人口10万(2015年)。2014年,清河区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5.3亿元。清河区以清河命名。1948年为开原县第八区。1957年设货郎屯区。1958年析建清河镇。1984年,将开原县的清河镇、清河乡划归铁岭市,设立清河区(6月30日国函[1984]104号,7月13日辽政发[1984]112号);12月24日,铁岭市清河区政府正式成立。 详情


清河区地名网_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资料简介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介绍

清河区隶属于辽宁省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 铁岭市东部,中心位置位于北纬42°32′39.53″,东经124°09′11.04″。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地势东高,西北低,境内无高山。东部为低山丘陵区,属长白山系哈达岭向西延伸的边缘,一般海拔为200-300米,最高山脊海拔448米,低山丘陵占面积53%。

清河区总面积423平方千米。全区辖2个街道、2个镇、1个民族乡,总人口10万(2015年)。2014年,清河区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5.3亿元。

清河区以清河命名。

1948年为开原县第八区。1957年设货郎屯区。

1958年析建清河镇。

1984年,将开原县的清河镇、清河乡划归铁岭市,设立清河区(6月30日国函[1984]104号,7月13日辽政发[1984]112号);12月24日,铁岭市清河区政府正式成立。

1986年,设立红旗、向阳2个街道。

1996年,清河区面积147平方千米,人口约6万人。辖2个街道、1个民族乡:红旗街道、向阳街道、清河满族乡。区政府驻清河路。

1998年,省政府(辽政[1998]114号)批复同意将开原市管辖的杨木林子乡、曾家屯满族乡、八棵树镇北大沟村、八棵树镇貂皮屯村小围子自然屯划归清河区管辖;曾家屯满族乡更名为聂家满族乡;八棵树镇北大沟村、貂皮屯村小围子自然屯划归聂家满族乡管辖。区划调整涉及面积281平方千米。

1999年,省政府(辽政[1999]204号)批复同意撤销清河满族乡,设立张相镇,镇政府驻地张相屯村。

截至2014年,清河区辖2个街道、2个镇、1个民族乡: 红旗街道、 向阳街道、 张相镇、杨木林子镇、 聂家满族乡。区人民政府驻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昌盛路。

清河区隶属于辽宁省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铁岭市东部,中心位置位于北纬42°32′39.53″,东经124°09′11.04″;总面积423平方千米。

清河区地势东高,西北低,境内无高山。东部为低山丘陵区,属长白山系哈达岭向西延伸的边缘,一般海拔为200-300米,最高山脊海拔448米,低山丘陵占面积53%。西部平原一般海拔为100-200米,为清河冲积平原,占总面积34%。

清河区属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平均年降雨量692.3毫米,全年光照2550-2700小时,无霜期140-160天。

清河尚阳湖最大容量9.71亿立方米,正常蓄水量5亿立方米,具有防洪、灌溉、养殖、旅游、工业用水等多种功能。

清河属辽河一级支流,总长177公里,流经区域全境。清河水库为辽宁省第三大水库,最大库容为9.71亿立方米,正常蓄水量5亿立方米,库区水面54平方公里,地下水含锶硅质重碳酸钙型天然优质矿泉水,年经流量约4.5亿立方米。城区明渠回水长年不断,平均水温16摄氏度,年流量达5亿立方米,具有极大的再利用价值。

2005年,铁岭市清河区土地总面积为48037公顷,其中农用地所占面积最大,为396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59%;其次是建设用地,为69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8%;其他土地面积最小,为14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农用地中林地面积为23282公顷,所占农用地比重最大,为58.69%;其次为耕地15371公顷,占农用地的38.75%;园地424公顷,占农用地的1.07%;其他农用地594公顷,占农用地的1.50%;牧草地0公顷,所占农用地的比例很小。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分别为2697公顷、426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分别为38.77%、61.23%。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清河区常住总人口92620人,其中:红旗街道23244人,向阳街道19478人,张相镇20060人,杨木林子乡20155人,聂家满族乡9683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清河区常住总人口89997人,其中:红旗街道28156人,向阳街道18033人,张相镇17933人,杨木林子镇17943人,聂家满族乡7932人。

截至2015年,清河区总人口10万人。

清河区主要民族有汉族、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

清河区地处辽宁省北部,位于 102国道、 沈哈高速公路和 京哈铁路沿线,隶属 铁岭市辖区,距市政府所在地30公里。省道S103过境。

2014年,清河区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65.3亿元,同比2013年下降19.9%,完成年计划的100.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3亿元,同比2013年下降21.8%,完成年计划的75.4%;固定资产投资实现46.3亿元,同比2013年下降19.3%,完成年计划的112.9%;规模工业增加值实现26.7亿元,同比2013年下降53.8%,完成年计划的66.8%;农业总产值实现9亿元,同比2013年增长4.9%,完成年计划的1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7.3亿元,同比2013年增长12.5%,完成年计划的100%;城区居民收入实现21481元,同比2013年增长8.1%,完成年计划的118.7%。

2014年,清河区肉羊屠宰项目屠宰肉羊200只/天。某集团年肉鸡屠宰量突破1000万只,并在聂家乡建设肉鸡养殖大棚27栋。新购置补贴农机具138台,使用补贴资金133余万元。机耕水平达到98%,机播水平达到85%,机收水平达到42%。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5.2%。全区牛、羊、猪、鸡出栏量较2013年同期分别增长12.1%、13.6%、7.3%、7.2%。

2014年,清河区规模企业由102户调整到32户,导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6.7亿元,同比2013年下降53.8%。工业用电量1.5亿千瓦时,同比2013年增长5%。

2013年,大清河旅游综合体养老小镇建设项目总投资32亿元,计划分4期建设,总占地面积564亩,包括建设标志性建筑物、会所、大规模广场、旅游商业街、宾馆、江南风格小区、大型幼儿园、养老中心和社区医院等。

2014年,清河区新建、维修、改造饮水安全工程9处,完成了三台子渠道衬砌工程3000延长米,维修改造机电井11眼。开展繁荣路综合改造、热网改造恢复、全区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明渠桥加固等市政工程。完成了开草线及乡级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大清河跨河大桥桥面以下工程完工;寇河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城市公交运营车辆增至26台,南山体育公园升级改造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总投资近3000万元,完成了开电甲乙线路66千伏改造工程,铺设了创新路、火炬大街、九华路总长约3.1公里的道路及排水管网和两侧绿化、亮化工程。

2014年,清河区加强了区、乡、村三级医疗服务机构管理,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完成了乡镇卫生院回收。

2015年,清河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成乡镇卫生院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开展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2014年,清河区聂家满族乡中心幼儿园、清河实验中学食堂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5年,清河区实施第二小学幼儿园、高中维修改造等工程,区教育幼儿园年内投入使用。

2014年,清河区失业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覆盖面不断扩大,实名制就业完成率为114%,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完成率100.3%。清河区被省市确定为养老产业示范基地试点城市。

2014年,清河区全面启动数字电影2131放映工程,免费放映《焦裕禄》、《孔繁森》等优秀影片700余场,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中国梦、欢歌清河”城乡广场文艺演出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