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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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隶属于 湖南省长沙市,别称“ 星沙”,自古为“三湘首善”。长沙县位于长沙市中部,湖南省东部,地处东经112°56′15″~113°36′00″,北纬27°54′55″~28°38′55″之间,东接 浏阳市,西、南连 长沙市城区,北达 岳阳市 平江县、 汨罗市; 浏阳河和 捞刀河贯穿境内;总面积1756平方千米,下辖13个镇5个街道,常住人口94.6万(2016年)。长沙县处于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地带,是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2016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0.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8万元,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排名中,分别跃居第7位、第6位,获评“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 2017年,在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 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第6位。长沙县哺育...
详情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有5个街道
长沙县,隶属于 湖南省长沙市,别称“ 星沙”,自古为“三湘首善”。长沙县位于长沙市中部,湖南省东部,地处东经112°56′15″~113°36′00″,北纬27°54′55″~28°38′55″之间,东接 浏阳市,西、南连 长沙市城区,北达 岳阳市 平江县、 汨罗市; 浏阳河和 捞刀河贯穿境内;总面积1756平方千米,下辖13个镇5个街道,常住人口94.6万(2016年)。
长沙县处于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地带,是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2016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0.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8万元,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排名中,分别跃居第7位、第6位,获评“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县级)”。 2017年,在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 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第6位。
长沙县哺育了 黄兴、 李维汉、 杨开慧、 柳直荀、 许光达、 缪伯英、 廖沫沙、 田汉等仁人志士,还是原国家领导人 朱镕基、 李铁映的故乡。 县域有众多名胜古迹,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黄兴故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杨开慧故居、 徐特立故居等。2018年10月,长沙县入选“综合实力百强县” 、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 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 、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 2018年11月,入选2018全国“幸福百县榜”、中国工业百强县(市)。 2018年,挺进 全国百强县五强 。2018年12月,入选全国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100强 、投资潜力100强。 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县城(乡镇)。
长沙县城建 (2张) 长沙县历史悠久,其开拓时间可追溯至远古石器时代,据考古工作者从县域内发掘的暮云镇“大塘古文化遗址”和黄兴镇“月亮山古文化遗址”考证,前者距今约7000年,即有先民定居,繁衍生息;后者距今约4000多年,已进入原始农业时期。
商周时,长沙县为荆州之城,古三苗国地。春秋晚期,属楚国黔中郡。
秦设 长沙郡,其附廓之县名湘,亦称湘县。
西汉改长沙郡为 长沙国,改湘县为临湘县。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长沙国为填蛮郡,改临湘县为抚睦县。东汉复置长沙郡,改抚睦县为 临湘县,仍为郡治。
西晋析 荆州、江州的长沙郡等八郡置 湘州,州治临湘县。
隋朝采州县两级制,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长沙郡改潭州,临湘县改长沙县。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潭州改名长沙郡。
唐朝改长沙郡为 潭州,长沙县为州治。
五代十国时期, 马殷“以潭州为长沙府”,作为 楚国都城。
后汉间,划长沙县地置龙喜县(又名新县)。
宋朝在地方设置路,潭州为 荆湖南路治所,州治长沙县。宋乾德中,罢龙喜置常丰县,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并常丰县入长沙县。元符元年(公元1098年)划长沙县5个乡、湘潭县2个乡置 善化县,与长沙县同城而治。
元朝天历二年三月癸亥初九(1329年4月8日),文宗以“潜邸所幸”,潭州路改 天临路,长沙、善化两县依郭。
明朝将潭州府更名 长沙府,府城设于长沙、善化两县。
清承明制仍设长沙府,府城依旧设于长沙、善化两县。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裁府并县,撤销长沙府,善化县并入长沙县。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析城区设立长沙市,市、县分治。
1949年,成立“长沙专区”,长沙县隶长沙专区。1949年7月25日,县人民政府在金井易家祠堂成立。8月,迁榔梨市梨江学校(园通寺)。
1950年3月,长沙县迁长沙市北区(开福区)潘家坪。
1951年5月,划出县境内湘江以西及东部部分地区置望城县。
1952年9月24日,长沙专区改称“湘潭专区”,驻湘潭市,长沙县随隶。
1958年12月24日,中共湖南省委作出调整县市行政区划若干问题的决定,原属湘潭专区的长沙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1959年3月,望城县和长沙市郊区并入长沙县,划出县内的龙头铺公社入株洲县,长沙县改隶长沙市。
1962年元月,恢复长沙市郊区。
1977年12月,复置望城县,同时将长沙县所辖的大托,洞井、黎托、望岳4个公社划入长沙市郊区管辖。
1996年1月30日,长沙县政府迁星沙镇;同年7月,将长沙县捞刀河镇划入长沙市 开福区。
2015年1月14日, 跳马镇划归长沙市 雨花区,暮云街道、南托街道划归长沙市 天心区。
1950年设置长沙市郊区办事处,领导长沙市外四区。
1977年12月,复置 望城县,同时将长沙县所辖的大托,洞井、黎托、望岳4个公社划入长沙市郊区管辖,全县辖9区41个公社1个镇。
1984年5月,撤销农村人民公社,建立乡镇,全县辖9区1个区级镇40个乡。
1995年5月,撤区并乡建镇,全县撤9个区,将41个乡镇合并为14个镇7个乡。1996年7月,将长沙县捞刀河镇划入长沙市开福区后,长沙县辖13个镇7个乡。
1997年,撤销广福乡、北山乡,建立青山铺镇、北山镇。
2002年撤销双江乡,建立双江镇。
2004年9月,全县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将原有的494个行政村合并成238个行政村,38个居委会调整为36个社区居委会。
2011年,撤销跳马与开慧两乡建立 跳马镇和 开慧镇,撤销 星沙镇设立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
2012年,从黄花镇析置长龙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原黄花镇茶塘村、长龙村、湘峰村三个整村和华湘村在长永高速以北的区域,总面积29平方千米。 㮾梨镇调整为 㮾梨街道。
2013年12月,撤销暮云镇,设立暮云街道和南托街道。
2015年11月,撤销金井镇和双江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金井镇;将开慧镇和白沙镇成建制合并设立开慧镇;将黄兴镇和干杉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黄兴镇。
2015年11月,长沙县辖 星沙街道、 泉塘街道、 湘龙街道、 㮾梨街道、 长龙街道5个街道, 开慧镇、 金井镇、 黄兴镇、 江背镇、 黄花镇、 春华镇、 路口镇、 果园镇、 高桥镇、 福临镇、 青山铺镇、 安沙镇、 北山镇13个镇; 县政府驻星沙街道。
长沙县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 湘江下游东岸。东邻 浏阳市,南接 株洲市、 湘潭市,西南滨湘江,西毗 天心区、 雨花区、 芙蓉区、 开福区、 望城区等市辖区,北靠 平江县、 汨罗市;地处东经112°56′15″~113°36′00″,北纬27°54′55″~28°38′55″,东西宽约55.9千米,南北长约81.85千米,总面积1756平方千米。
长沙县属长衡丘陵盆地的北部,地处 幕阜山、 连云山与大龙山余脉的南端,株洲隆起带的北缘。龙华、乌川诸山雄峙于东,陶家排、炭盆坡横亘于南,影珠、明月两座大山蜿蜒于西北,兴云、飘峰两山耸立于北。北山镇境内的 明月山为最高峰,海拔659米。地势由北、东、南三面逐渐向中西部倾斜,形成一个不规则的“畚箕”形状。境域内有变质岩、沙砾岩、灰岩、红岩、红土、砂页岩、花岗岩等七种岩层及岗地,平原、山地、丘陵、水面五类地貌,以岗地平原为主。其中岗地集中于县境南部、中东部和中北部地区,占全县总面积的51.34%;平原主要分布在湘江东岸和浏阳河、捞刀河及其支流两岸,占全县总面积的23.42%;丘陵分布在县内东部和南部,占全县总面积的12.17%;山地分布在县境西北、东北及东南边境地带,占总面积的8.35%;水面分布在全县各地,以河流、水库、溪港、山塘为主,占全县总面积的4.27%。
长沙县境内河道属 湘江、 汨罗江两大流域,其中湘江流域面积1913.6平方千米,占95.8%,汨罗江流域面积83.6平方千米,占4.2%。主要河道有一级河浏阳河、捞刀河、东窑港、暮云港等4条,总长116.64千米;二级河三叉河、沿江山、仙人市、狭山江、榨山港、花园港、榔梨港、双溪港、千秋坝、胭脂港、泥丸子、金井河、石灰嘴、望仙桥、水渡河、白沙河、观音塘等17条,总长335.69千米;三级河20条,总长253.97千米;河流总长度722.9千米,河网密度0.36千米∕平方千米,年排涝量0.84亿立方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 浏阳河,从浏阳市至长沙县境内,长50.68千米,流域面积611.04平方千米,年均流量72.58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花园港、梨江港、双溪港、榨山港等。
长沙县地处东亚季风区,属 亚热带湿润气候。由于位居盆地内部,距海较远,受冬夏季风转换,地势向西北倾斜等因素的影响,全县气候具有春温变化大,夏初雨水多,伏秋高温久,冬季严寒少的特点。有两个主要特征:一是水热充足,生长期长。长沙县平均气温16 ~20℃,全年无霜期260 ~300天,日照时数为1600 ~1800小时,热量充足。年均降水量1877.1毫米,在省内居中等略偏少的地位,降水量集中在春夏两季。多雨期与高温期一致,生长期长,对农业生产有利。但降水年际变化大。二是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夏冬季长,春秋季短。春季从3月中旬到5月中下旬,为期70天左右,期间气温升高很快,对春播有利。春季天气阴雨潮湿,降水量占全年40%以上。夏季从5月中、下旬至9月下旬,为期约132天,季节长,天气热,是夏季突出的特点。秋季从9月下旬至11月中旬,将近60天,是全年最短的一季。冬季从11月中旬到次年3月上旬,为期3个半月,各月的平均气温大多在6.1℃以上。冬季的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6%,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少的季节。
2011年,长沙县总面积为199665.89公顷,其中耕地58047.08公顷,园地2711.12公顷,林地88161.52公顷,草地516.8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822.6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162.1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611.56公顷,其他土地3632.95公顷。
长沙县矿产资源经探查境内发现有 钨、 锡、 铍、 铌、 钽、钴、钼、 金、硅、 煤、 高岭土、石灰石等32个矿种,探明储量的19种。全县共发现矿产地236处,其中大型5处、中型10处、小型151处、矿(化)点73处。开采利用的主要与建筑材料有关的几个非金属矿种,如 砖瓦粘土、 硅石、石英砂、建筑石料,占全部矿产地的74%,其余大多数矿种因产地规模小尚未开发利用。
长沙县野生动物有兽类10种,鸟类48种,蛇类10多种,其中穿山甲、 果子狸、 猴面鹰、白鹉、 虎皮蛙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植物有药用植物120余种,木本植物80多种。其中 银杏、 杜仲、 福建柏等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水杉为省一级保护植物。森林覆盖率42.5%,林木绿化率48.04%,活立木总蓄积371万立方米。
2016年末,长沙县户籍户数24.1万户,户籍人口76.5万人,比上年(与2015年相比,下同)增加21659人。全年出生13918人,人口出生率18.8‰;死亡5544人,人口死亡率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年末常住人口9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59.6万人,城镇化率为63%,比重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长沙县以 汉族为主,2014年,全县有37个少数民族,总计1.2万余人。超过1000人的有 土家族、 苗族、 侗族,其中土家族人口最多,有504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9%; 苗族3275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5%;侗族1124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其他少数民族人口1403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近1000人(不含经开区企业内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主要来自新疆、四川、青海等地。
长沙县交通便利,水、陆、空交互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基本成型,是湖南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全县基本形成“八纵十六横”的路网格局。
长沙县有 湘江、 浏阳河等河流,可通江达海;境内拥有两千吨级深水码头 霞凝新港。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2张) 长沙县有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该机场位于境内 黄花镇, 于1986年按4D级规模动工兴建,于1989年启用,飞行区等级已由4D升为4E,有跑道长度3200米,是国内主要干线机场之一,T2航站楼于2011年7月19日正式启用,总建筑面积达21.2万平方米,可通往通往国内、国际(地区)73个城市共100余条定期航线。
长沙县有 武广高铁和 沪昆高铁贯穿境内。 长株潭城际铁路在 暮云镇设站, 长沙地铁二号线在 黄兴镇设站,在建的 长沙地铁三号线由张公塘经星沙和主城区,直通大河西坪塘镇。
长沙县交通 (3张) 长沙县有 京港澳高速、 107国道、 长永高速公路、 长沙机场高速公路、 长沙绕城高速公路、 浏醴高速、 长株高速、 岳汝高速长株潭外环线、 醴潭高速公路纵横交错;全县基本形成“八纵十六横”的路网格局。
2016年末,长沙县乡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543.8千米。全年公路客运量4188万人,旅客周转量40万人千米;公路货运量2158.3万吨,货物周转量109894.4万吨千米;行政村客运(公交)班线通达率实现100%。
1992年,长沙县启动了新县城和开发区建设,至2008年,全县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近500亿元,城镇化水平从1992年的13.6%提高到了2008年的45.6%,县城(经开区)规划面积达68平方千米。
2016年,长沙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与2015年相比,下同)增长10.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831.7亿元,增长10.7%;第三产业增加值374.6亿元,增长13%。
2016年,长沙县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8万元,按现行汇率折算达到2万美元。
2016年,全县三次产业结构是5.8:65:29.2,与2015年的5.8:70.3:23.9相比,第一产业所占比重持平,第二产业下降5.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提高5.3个百分点。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4%、69.1%、28.5%,分别拉动GDP增长0.3、7.5、3.1个百分点。
2016年,长沙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5.9亿元,同比增长16.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2.3亿元,下降84.5%;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59.5亿元,增长6.7%,其中工业投资359.5亿元,增长15%;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54.1亿元,增长8.5%。工业和服务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72.1%。全年亿元以上投资项目272个,完成投资额500.7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61.4%。其中,亿元以上非房地产项目173个,完成投资额383.4亿元,占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47%。
2016年,长沙县实现财政总收入227.4亿元,同比增长12.5%;地方财政收入(市口径)166亿元,增长20.1%。税收收入149.7亿元,增长23%。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3%。
2016年,长沙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4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教育支出16.2亿元,增长29.7%;医疗卫生支出8.4亿元,增长1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亿元,增长10.9%。
2018年,长沙经开区已形成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军民融合“两主一特一融合”的产业格局,规模工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经济总量在全省园区稳居第一 。
长沙县形成了 粮食、 蔬果、 茶叶、 生态养殖、 花卉苗木、休闲旅游等六大农业产业,获批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长沙县农业 (6张) 2016年,长沙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8.8亿元,比上年(与2015年相比,下同)增长(按可比价计算,下同)4.6%。其中农业产值69.9亿元,增长8.5%,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58.8%;林业产值3.8亿元,增长7.9%,占3.2%;牧业产值41亿元,下降2.8%,占34.5%;渔业产值2.9亿元,增长7%,占2.4%。
2016年,长沙县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09.3万亩,同比下降0.6%。全年粮食产量54.9万吨,增长0.1%;蔬菜产量120.2万吨,增长1.8%;水果产量10.4万吨,增长3%。肉类总产量15万吨,下降6.2%。水产品产量1.9万吨,增长0.1%。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5.2万亩,高标准农田累计25.3万亩;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400亩,高效设施农业面积累计3.56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超过10%,农业机械化水平达79.3%。
2016年,长沙县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家、各类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59家。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9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6.1亿元,下降3%;实现利润6.3亿元,增长1.6%。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3张) 长沙县有 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 电子信息三大支柱产业,其产值占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的76.8%。全县基本形成了以长沙经开区为核心,以暮云、榔梨(干杉)、星沙产业基地、金井等工业园区为配套的产业格局,对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的贡献率为86.7%。
2016年,长沙县实现工业增加值709.7亿元,比上年(与2015年相比,下同)增长11.2%;实现工业总产值2670.2亿元,同比增长14.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2417.9亿元,增长15.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2339.9亿元,增长16.7%;实现利润总额36亿元,下降28.1%,实现利税总额103亿元,增长7%。
2016年,长沙县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三大支柱行业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859.4亿元,同比增长19.7%,占全部规模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76.9%,其中占规模工业总产值34.1%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产值825.3亿元,增长65.9%,高于规模工业增速50.8个百分点;占规模工业总产值10.7%的电子信息产业产值259.4亿元,增长16.8%,高于规模工业增速1.7个百分点。
2016年,长沙县经开区等全县“一区七园”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2358.7亿元,同比增长15.2%,占全部规模工业的97.6%,对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97.9%。其中经开区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工业的84.7%;“七园区”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工业的12.8%。
2016年,长沙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60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94.7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实现省内产值257.2亿元,增长19.0%;省外产值137.5亿元,增长24.9%。完成竣工产值189.7亿元,下降10.1%。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63.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711.5万平方米。
星城新貌 (5张) 长沙县商贸流通业迅速崛起,星沙商圈是长沙区域商圈之一, 中南汽车世界、通程商业广场、星沙汽配市场、茶叶大市场等八大专业市场已经建成,大型连锁超市相继入驻。长沙县对外贸易以机电、电子、农产品为主导,文化产业方面,兴建星沙 湘绣城总投资3.8亿元,为中国最大刺绣生产基地;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占地180余亩的湖南宏梦卡通城落户长沙县。
2016年,长沙县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0.6亿元,同比(与2015年相比,下同)增长20.4%。其中,住宅投资66.6亿元,下降4.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28.1亿元,增长74.5%。商品房新开工面积307.5万平方米,增长37.9%;商品房施工面积1316.8万平方米,增长4.6%;竣工面积417.4万平方米,增长84%。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389.7万平方米,增长37.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45.2万平方米,增长35.4%。
2016年,长沙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8.8亿元,同比增长14.8%。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完成零售额333.3亿元,增长15.7%;限额以下企业完成零售额95.5亿元,增长11.5%。
2016年,长沙县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零售额334.2亿元,增长15.5%;农村零售额94.6亿元,增长12.3%。按行业分,批发行业33.8亿元,增长16%;零售行业380.4亿元,增长14.8%;住宿行业4.9亿元,增长13.2%;餐饮行业9.7亿元,增长11.2%。
2016年,长沙县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汽车类增长18.4%;石油及制品类增长4.3%;粮油、食品类增长21.6%;中西药品类增长48.1%;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增长24.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1.6%;日用品类增长46.2%;烟酒类增长3.9%。
2016年,长沙县实现进出口总额31.9亿美元,同比增长10%,占全省的11.9%,全市的28.5%。其中进口18.9亿美元,增长44.9%;出口13亿美元,下降18.6%。在进口总额中,机电产品101.7亿元,增长70.8%;汽车零件33.8亿元,增长290.1%;高新技术产品19.6亿元,增长23.6%;在出口总额中,机电产品72.6亿元,下降16.8%;高新技术产品30.6亿元,下降22.7%。
2016年,长沙县引进内资项目19个。全年实现到位外资6.9亿美元,同比增长14.1%;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160.5亿元,增长14%;引进省外境内资金74.5亿元,增长14.7%。
2016年,长沙县实现旅游总收入94.3亿元,同比增长28%。接待游客846.1万人次,增长35%。年末全县共有星级酒店3家,其中五星级1家;新增1家3A级旅游景区(黄兴故居),年末全县共有3A旅游景区2处,4A级以上风景区1处。
2016年,长沙县金融业增加值实现28.9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020.2亿元,同比增长21.1%。其中,储蓄存款余额450亿元,增长17.4%。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44亿元,增长38.4%。金融机构网点数181个,职工总人数2157人。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36.2亿元,比上年增长5.6%。
2016年,长沙县预计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活动经费达47亿元,同比增长4.2%。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年末总数达170家。全县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4442件和220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511件,同比增长47.4%,占专利申请总量的34%;发明专利授权量为458件,下降23.3%。
2016年,长沙县共有各类全日制学校194?所(不含幼儿园),其中职业中专4所、普通高中8所、乡镇农校10所、初级中学32所、小学139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幼儿园25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5所。全县在校中小学生115524人,在园幼儿44514人。其中:普通高中14130人;职业高中6506人;初中27377人,小学67397人,特校114人。初中入学率为100%、初中巩固率为100%;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均为100%;免除了9.47万人次学生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除率达100%。对各级各类贫困学生资助金额达1804万元。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5年。
2016年,长沙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5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共31个,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1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个,社区服务中心(站)5个。卫生技术人员5354人,其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2209人,注册护士2355人,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55人,妇幼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84人。各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510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数5.4张,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5.7人。
2016年,长沙县共有文化设施面积138.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拥有文化站18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电影院10个,档案馆1个。全年送戏下乡36场、电影2888场。广播电视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扎实开展,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100%。有线电视用户10.7万户,增长6%,有线电视入户率56%。
2016年,长沙县共有体育设施面积15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6%。拥有各类体育场地1433个,其中:标准体育馆7座,标准运动场4个,标准游泳池4个;各种训练综合用房123个。开展大型群众体育活动20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30万人次。
2016年,长沙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52元,同比增长8.6%,其中,工资性收入24133元,经营性收入4135元,财产性收入4239元,转移性收入1444元。
2016年,长沙县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862元,同比增长11.8%,其中食品支出占比为2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9973元,增长10.8%,其中食品支出占比为23.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16732元,增长12.3%,其中食品支出占比为25.8%。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17.3%,较2015年同期增加1.1个百分点。
2016年,长沙县城乡居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45.7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40平方米,农村居民52.4平方米。
2016年末,长沙县拥有各类养老机构24个,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达4075张,收养1400余人。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慈善救助,全县全社会救助总人数4.9万人次,共有1.8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750户、1307人;农村低保对象5775户、12865人。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7.2万人(含参保离退休人员1.5万人)、17万人(含参保退休人员)和12.2万人,较2015年分别增长6.6%、6.4%、7.1%,参保率分别达到95%、94%、90%。
2019年3月6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长沙县名列其中。
长沙县有众多名胜古迹,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黄兴故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杨开慧故居、 徐特立故居等。境内还有鹿芝岭新石器遗址、南托大塘遗址、棠坡清代民居遗址、腰塘遗址、团里山遗址、月亮山遗址等遗址。 2016年末,全县共有 杨开慧纪念馆(4A景区)、锦绣江南(3A景区)、 黄兴故居纪念馆(3A景区)三大景区。
黄兴(1874年-1916年),长沙县凉塘人,中国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 辛亥革命时期武装起义的主要组织者和指挥者。
张百熙(1847年-1907年),1874年中进士,先后担任过侍读、侍讲、国子监祭酒、都察院左都御史、顺天府尹及工部、礼部、刑部、吏部、户部、邮传部尚书,以及政务大臣、殿试读卷大臣等重要官职。
俆特立(187年-1968年),长沙县五美人,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
朱镕基(1928年-),长沙县安沙人,共和国第五任总理。
李维汉(1896年-1984年),长沙县高桥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杨开慧(1901年-1930年),长沙县开慧乡(现 开慧镇)板仓社区人, 毛泽东的夫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革命烈士。
柳直荀(1898年-1932年),长沙县高桥人, 鄂西北特委书记,革命烈士。
许光达(1908年-1969年),长沙县东乡人,装甲兵 司令员,大将。
田汉(1898年-1968年),长沙县 果园镇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戏剧艺术家和电影艺术家。
杨昌济(1871年-1920年),长沙县开慧镇板仓社区人,近代知名的学者和教育家,湖南 新文化运动的精神导师。
廖沫沙(1907年-1990年),长沙县干杉人,《 抗战日报》总编辑,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长。
李默庵(1904年-2001年),长沙县北乡沙坪北山村人,黄埔一期、 黄埔军校同学会会长、全国政协常委。
柳直荀(1898年11月-1932年9月),1924年2月,经 何叔衡等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任湖南省农民协会秘书长,参加过 南昌起义。1932年被害。
许光达(1908年11月19日-1969年6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司令员兼坦克学校校长和装甲兵学院院长,国防部副部长。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李铁映(1936年9月-),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缪伯英(1899年10月-1929年10日),长沙县清泰乡人,1920年11月,参加了由李大钊组织的北京共产主义小组,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女党员。
以上参考:
2019年10月,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