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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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隶属于 雅安市,位于 四川盆地西缘,雅安市东北部,青衣江上游,是 5·12汶川地震, 4·20芦山地震重灾县。全县幅员面积1166平方千米,辖5镇4乡46个村(社区)256个村民小组,2014年末常住人口11.95万,其中农村居民7.86万人,城镇居民4.09万人。芦山县远在 新石器时代即有氏族部落在此生息繁衍,从事狩猎和农耕。夏为梁州之域,商为氐羌地,周属雍州,后为青衣羌国地(或说蜀国地)。公元前316年建县以来,县名历经青衣、汉嘉、阳嘉。战国后期,秦惠文王时汉嘉、始阳、 卢山、泸山、芦山更替。 芦阳镇历为 西部都尉、 蜀郡属国都尉、汉嘉郡、县的治地,亦是红军建立的川康边革命根据地的中心。至今已有2300余年历史。芦山自秦置青衣道至蜀汉阳嘉县,境域包括今芦山县全境和宝兴、邛崃、名山、雅安、 天芦山县(市)的部分地。 详情


芦山县地名网_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资料简介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介绍

芦山县,隶属于 雅安市,位于 四川盆地西缘,雅安市东北部,青衣江上游,是 5·12汶川地震, 4·20芦山地震重灾县。全县幅员面积1166平方千米,辖5镇4乡46个村(社区)256个村民小组,2014年末常住人口11.95万,其中农村居民7.86万人,城镇居民4.09万人。

芦山县远在 新石器时代即有氏族部落在此生息繁衍,从事狩猎和农耕。

夏为梁州之域,商为氐羌地,周属雍州,后为青衣羌国地(或说蜀国地)。

公元前316年建县以来,县名历经青衣、汉嘉、阳嘉。战国后期,秦惠文王时汉嘉、始阳、 卢山、泸山、芦山更替。 芦阳镇历为 西部都尉、 蜀郡属国都尉、汉嘉郡、县的治地,亦是红军建立的川康边革命根据地的中心。至今已有2300余年历史。

芦山自秦置青衣道至蜀汉阳嘉县,境域包括今芦山县全境和宝兴、邛崃、名山、雅安、 天芦山县(市)的部分地。

唐、宋、元时,县境包括今宝兴县灵关,邛崃市火井,大邑县唐王坝、白杉岗等地。

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天全杨、高土司侵占娄关和 太平山区,辖地缩为灵鹫山以南。

解放后于1951年1月,将太平山区划归芦山县,境域至今未变。

芦山县辖5镇4乡:芦阳镇、 飞仙关镇、 双石镇、 太平镇、 大川镇、龙门乡、思延乡、清仁乡、 宝盛乡。下辖46个村(社区)256个村民小组。

芦山县位于四川盆周山区西缘,雅安地区东北部, 青衣江上游。北与 汶川县连界,东北与 崇州市、 大邑县、 邛崃市毗邻。地跨东经102°52'至103°11',北纬30°01'至30°49'.县境南北长86.6公里(飞仙关至断头岩),东西宽:北部为24.4公里(芦、崇、大三县(市)交界点至二十四凼),中部为19.42公里(芦、大、邛三县(市)交界点至大瓮顶),南部为17.2公里(芦、邛、雅三县(市)交界点至六 台山)。幅员面积1364.42平方公里。县城距雅安31公里,距成都156公里。

芦山县属中纬度内陆亚热带湿润气候,其特点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日照偏少,夏湿冬干。降雨量集中在每年6月~9月,7、8月最多。

芦山县多为河谷平坝地带,地势北高南低。芦山县境内最高山为南天门,海拔3842米,最低点为向阳坝,海拔686米。

芦山县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清源河,经大岩峡穿越全境至芦阳镇注入芦山河。长8.76千米,流域面积55.01平方千米,年均流量6.93立方米/秒。

芦山县森林面积57万亩,活立木储量400多万立方米;竹林面积12万亩,芦山县有大、 小熊猫,金丝猴.羚羊、 苏门羚、贝母鸡、水獭、布氏哲罗鲑以及兰花等珍稀观赏动植物。

芦山县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岷江水系,境内556条大小河沟汇入青衣江,流域面积大于30km2的河流有11条,其中流域面积30~50km2的4条,流域面积50~100km2的2条,流域面积100~500km2的3条,流域面积大于500km2的2条,流域面积在30km2以下的545条。按地形及北南山势走向分别汇集为黑水河、黄水河、铜厂河、小河子、白石河、太平河、清源河等支流,再汇成芦山河干流,向南流入青衣江。全县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57.25万kw,可开发量51.7万kw,占理论蕴藏量的90.3%,已开发27万kw,占可开发量的52.2%。

芦山县矿产资源以红花岗石闻名,加之黑色、绿色花岗石和汉白玉大理石矿储量达10亿立方米以上,铝土矿14储量8000多万吨,富矿占三分之一;煤炭储量7300万吨。

芦山县林地面积103424.10 hm2,其中:有林地面积90872.22 hm2(乔木林地84384.02 hm2,竹林6488.20 hm2),占林地面积87.9%;疏林地面积0.69 hm2;灌木林地面积8037.51 hm2,占林地面积7.8%;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970.60 hm2,占林地面积2.9%;苗圃地面积6.80 hm2;无立木林地面积761.06 hm2,占林地面积0.7%;宜林地面积773.93 hm2,占林地面积0.7%;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1.29 hm2。全县活立木总蓄积859.9万m3(其中乔木林蓄积853.16万m3,占活立木总蓄积的99.1%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6.76%、林木绿化率为84.03%。

芦山县复杂的地理条件,茂密的森林植被,丰富的食物资源,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造就了多种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种类多样的野生动物资源。有大熊猫、小熊猫、扭角羚、牛羚、麝、猕猴、鹿等珍稀兽类,有黑颈鹤、蓝马鸡、红腹角雉、白腹锦鸡、贝母鸡、猫头鹰和岩雕等珍稀鸟类,另有多种蛇类和鱼类。

芦山县地处盆地西缘,水热条件好,孕育了丰富的植物资源。境内分布有红豆杉、桢楠、润楠、珙桐、光叶珙桐、麦吊云杉、油麦吊云杉、领春木、连香树、水青树、圆叶玉兰等珍稀植物。植物种类繁多,全县常见树种主要有冷杉、云杉、铁杉、水杉、杉木、柳杉、马尾松、湿地松、柏木、青冈、栲、麻栎、石栎、樟树、木姜子、檫木、黑壳楠、枫杨、桉树、桤木、木荷、柃木、桦木、灯台树、冬青、化香、杨树、梧桐、构树、喜树、漆树、山核桃、山茶、红梅、黄柏、杜仲、厚朴、茶、板栗、柑、柚、银杏、猕猴桃、李、桃、梨、枇杷等;主要竹种有毛竹、慈竹、斑竹、刺竹、白夹竹、箭竹、金竹、水竹、麻竹、绵竹、龙竹等;主要灌木有悬钩子、盐肤木、铁仔、杜鹃、马桑、蔷薇、芍药、火棘等;主要草本有巴茅、丝茅、禾草、蕨类、蒿、鹿耳韭、山油菜等。

2017年底,全县耕地面积约为8403.88公顷,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相关资料已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面积为7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00公顷。

2017年底,全县人口为119886人。总人口中,城镇居民4.43万人,农村居民6.62万人;汉族119593人,占总人口的99.8%,回、藏、彝等少数民族293人,占总人口的0.2%。人口自然增长率-4.1‰。城镇化率40.08%,比上年提高2.08个百分点。

芦山县有彝族、藏族、 羌族、苗族、回族、蒙古族、土家族、傈僳族、满族、侗族、瑶族、 纳西族、 布依族、白族、壮族、傣族等民族分布。

经雅安市统计局审定,2014年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9.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9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8.02亿元,增长18.7%;第三产业增加值6.52亿元,增长9.7%。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2%、80.6%和14.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423元,增长9.8%。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5:59.7:22.8调整为16.6:61.2:22.2。

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占GDP的63.9%,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4亿元,下降1.4%;第二产业增加值14.73亿元,增长17.7%;第三产业增加值3.03亿元,增长9.8%。

2014年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580公顷,增长0.2%;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301公顷,下降2.4%;药材播种面积701公顷,与上年持平;蔬菜播种面积2957公顷,下降0.5%。

全年粮食总产量4.58万吨,比上年增长0.7%,其中小春粮食增产1.3%;大春粮食增产0.6%。经济作物中,油料产量4204吨,增产0.7%;烟叶产量60吨,减产25.9%;蔬菜产量5.59万吨,减产0.3%;茶叶产量589吨,增产13.1%;药材产量8355吨,与上年持平。

全年生猪出栏9.85万头,比上年增长1.9%;牛出栏2286头,增长1.2%;羊出栏8710只,增长0.7%;兔出栏15.15万只,增长5.0%;家禽出栏57.47万只,增长3.0%。肉产量、禽蛋产量分别增长2.1%、2.6%。

全年完成荒山荒(坡)地造林2166.67公顷。年末实有森林管护(国有林)面积56648.8公顷。年末森林覆盖率66.9%,比上年提高0.41个百分点。

全年水产养殖面积13.5公顷,比上年增长4.1%;水产品产量500吨,增长25.0%。

全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70公顷,年末有效灌溉面积4090公顷。全年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公顷,累计38公顷。新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55万人。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16.1万千瓦。全年农业生产用电量257.92万千瓦时,增长146.3%。

2014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4.9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1.2%。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2户。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9.8%。

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35.05亿元,增长35.3%。其中:水电工业增长19.2%,高载能工业增长37.0%,纺织工业增长32.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34.3亿元,增长36.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71亿元,增长24.2%;实现利润总额1.03亿元,增长418.6%;实现利税总额1.93亿元,增长54.8%。产品销售率达97.85%,比上年增加0.83个百分点。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3.12亿元,比上年增长31.2%。年末有资质的建筑企业2家,实现总产值1亿元,增长53.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3.4万平方米,增长15.9%;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3.1万平方米,增长23.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2.2万平方米,增长51.6%。

国内贸易及旅游

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1亿元,比上年增长13.4%。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24亿元,增长13.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26亿元,增长12.8%。

全年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041万元,比上年增长32.9%,其中商品零售额5211万元,增长31.6%。

全年接待旅游者70.3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56.8%。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4.28亿元,增长90.5%。

对外经济

2014年引进到位资金总额38.4亿元,比上年增长29.6%。其中,引进省外到位资金25.47亿元。全年实际使用外资300万美元,比上年下降62.5%。

全年进出口总额48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09.5%。其中,出口额19万美元,下降75.3%;进口额465万美元,增长201.9%。

2014年末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0所,在校生15788人,教职工1302人,其中专任教师1220人。共有小学9所,招生1085人,在校生6946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2所,招生1346人,在校生4058人;学前教育28所,招生2692人,在校生3241人;普通高中1所,招生536人,在校生1543人。

2014年末全县拥有艺术表演场所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9个(其中省级示范乡镇综合文化站2个),公共图书馆1个,农家书屋40个。 年末共有博物馆1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项。 农村广播“村村响”建成投入使用,无线数字电视全面开通。年末无线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电视台1座,中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2座。广播综合覆盖率95.0%;电视综合覆盖率90.0%。有线电视用户1.25万户。

2014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139个(含村卫生室34个,个体诊所90个),其中医院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个;床位771张,卫生技术人员378人,其中执业医师112人,执业助理医师53人,注册护士155人。妇幼保健机构1个,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9人,注册护士12人;乡镇卫生院9个,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65人,注册护士38人。

全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是98.8%和65.2%。全年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72.81/10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部涉农乡(镇),全年参合率99.7%。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提高到65.2%。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189.8/10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为2.82‰。

2014年全县共申请专利11件。新增专利实施项目2项。

全县申报省级科技项目11个、市级科技项目4个,到位项目资金189.9万元。全面加大科普知识宣传,芦山科技馆顺利开馆,全年接待参观者2万人次。

体育健身工程投入力度加大,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2014年全年共建设全民健身路径50条,当年新建8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个。年末全县共有体育馆1个,全年体育场馆向群众开放2万人次。

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09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工资性收入16064元,增长7.9%。人均消费性支出5406元,下降41.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3.2%。

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11元,比上年增加914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工资性收入4812元,增收1283元,增长36.4%;家庭经营纯收入2428元,增收296元,增长13.9%;财产性纯收入231元,增收148元,增长178.3%;转移性纯收入840元,减收813元,下降49.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03元,增长17.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8.2%。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5万人(含退休人员9517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4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不含失地农民)2783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5239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617人。

全年纳入城市低保人数3609人,农村低保人数5845人。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00.67元和90.43元,分别比上年提高0.16元和5.13元。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共计726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人数307人,集中供养率42.3%。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313张。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均标准达到213.75元,比上年提高34.1元。

芦山秦并巴蜀之际建县,距今已有2300多年的历史,县城因系三国时蜀汉大将姜维屯兵时所筑,故又称“姜城”。县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樊敏阙及石刻、平襄楼、青龙寺大殿和省级保护单位王晖石棺。八月彩楼会(包括芦山花灯和芦山庆坛)被列入四川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县博物馆馆藏文物9000余件,尤以汉代文物闻名海内外,汉代石兽占全国同类文物数量的一半以上,因此芦山又有“汉代文物之乡”的美誉。

1992年,芦山被省政府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

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县。

2008年5月12日14时27分59.5秒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地震。

2013年4月20日8时0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北纬30.3,东经103.0)发生7.0级地震。

芦山县有灵鹫山、大雪峰原始森林风景名胜区被列为地级风景名胜区。芦山县有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东汉石刻馆, 樊敏碑、 平襄楼、 王晖石棺及陈列馆艺术珍品。

2017年12月14日,芦山县获评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