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
弥勒 弥勒县 弥勒市 弥勒历史沿革 弥勒行政区划 弥勒地理环境 弥勒自然资源 弥勒人口民族 弥勒交通 弥勒经济 弥勒社会事业 弥勒特产 弥勒风景名胜 弥勒名人 弥勒所获荣誉
弥勒市是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辖县级市,位于 云南省东南部、 红河州北部。 是红河州“北大门”,南抵国家级开放口岸 河口316公里,市内交通四通八达,昆河公路纵贯腹地93公里, 滇越铁路沿西境跨越78公里,有G80 广昆高速公路、高铁 南昆客运专线经过。2013年1月,经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批复:撤销弥勒县,设立县级市弥勒市,由云南省直管, 红河州代管。市人民政府驻 弥阳镇。截至2017年末,下辖10镇2乡和1个农场管理局,常住人口56.35万人。2012年,弥勒市 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1.05亿元。 弥勒市是高原葡萄之乡,有中国著名葡萄酒品牌“ 云南红”。2017年6月,弥勒市被命名 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1月25日,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2019年9月20日,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西...
详情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有10个镇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有3个街道
弥勒市是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下辖县级市,位于 云南省东南部、 红河州北部。 是红河州“北大门”,南抵国家级开放口岸 河口316公里,市内交通四通八达,昆河公路纵贯腹地93公里, 滇越铁路沿西境跨越78公里,有G80 广昆高速公路、高铁 南昆客运专线经过。
2013年1月,经 国务院批准, 民政部批复:撤销弥勒县,设立县级市弥勒市,由云南省直管, 红河州代管。市人民政府驻 弥阳镇。截至2017年末,下辖10镇2乡和1个农场管理局,常住人口56.35万人。
2012年,弥勒市 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1.05亿元。 弥勒市是高原葡萄之乡,有中国著名葡萄酒品牌“ 云南红”。
2017年6月,弥勒市被命名 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1月25日,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2019年9月20日,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西汉时,弥勒境东北部为同并县地,西南部为 律高县地,分属 牂牁郡和 益州郡( 蜀汉时同并称修云,后称 味县,属 建宁郡,律高属 兴古郡)。
南北朝时期,境内为西爨地,隶属 南宁州。
唐初称泉麻县,隶属 郎州,唐天宝后归属 南诏。
宋 大理时, 东爨乌蛮三十七部之一的弥勒部所据,隶属 石城郡(郡治在今曲靖)。
元初,弥勒部隶属落万户府(今 石林)。至元十二年(1275年)置千户总,隶属广西路(今 泸西),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改置弥勒州,始设 土知州。
明弘治十年(1497年)改土设流,隶属广西府(今 泸西)。
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置十八寨守御千户所,直属省都司。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弥勒州改称 弥勒县,隶属广西直属州(今泸西)。
民国二年(1913年)隶属蒙自道,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隶省。
1953年成立弥勒县彝族自治区(县级),隶属宜良专区,1954年7月划归 蒙自专区。1956年12月建弥勒彝族自治县。1957年11月划属新成立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后复称弥勒县。
201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弥勒县,设立县级弥勒市。
弥勒市 (10张) 2012年,弥勒市辖 弥阳镇、 新哨镇、 竹园镇、 朋普镇、 虹溪镇、 巡检司镇、 西一镇、 西二镇、 西三镇、 东山镇、 五山乡、 江边乡10镇2乡,7个社区、129个村。
弥勒市地处 云南省东南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北部。位于东经103°04′-103°49′,北纬23°50′-24°39′之间。北依 昆明市 石林县、南接本州 开远市、东邻 文山州 丘北县、西连 玉溪市 华宁县,处于 昆明、 个旧、 开远三个城市和滇中滇南两个经济区的结合部,是 红河州的北大门。市境南北长约78公里,东西宽约50公里,国土面积4004 平方公里。
弥勒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 海拔最高在东山金顶山2315米,最低在江边河谷870米。2012年, 降雨量835.4毫米,平均气温18.8℃,最高气温34.8℃,最低气温-0.2℃, 日照2131.4小时,无霜期323天。光照充足、有效温期长,霜雪日短。
弥勒市境内东西多山,中部低凹,地势北高南低,在群山环抱中,形成一狭长的 平坝及 丘陵地带,山脉、河流趋向多由北向南。西部石山碎布,间有成林的乔木、灌木;东部山岭表层多为风化土壤,广为草丛,灌木和乔木覆盖;山岭之间有谷地,耕地多散布于谷地和平坝中。最高点位于新哨东面的金顶山,海拔约2315米,最低点为 南盘江出境处,海拔约862米。
截至2013年,弥勒市 煤炭储藏量为10亿多吨。
截至2013年,弥勒市境内水能蕴藏量为54.5万千瓦,可开发能量为42.15万千瓦。梅花温泉水温29~54℃,流量0.05立方米每秒,属低矿化碳酸温泉。
2012年末,弥勒市总户数163756户,总人口527767人,其中:男性269997人(占总人口的51.2%)、女性257770人(占总人口的48.8%);农业人口439433人(占总人口的83.3%)、非农业人口88334人(占总人口的16.7%)。人口出生率9.4‰,死亡率5.42‰,自然增长率3.98‰,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32人。居住着汉族、彝族、傣族、苗族、回族、壮族等民族,其中:汉族295954人,占总人口的56.1%;少数民族231813人,占总人口的43.9%。
2017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178044户,户籍总人口为541785人,全市出生人口5576人,出生率为10.38 ‰,死亡人口2755人,死亡率为5.13 ‰,自然增长率为5.25 ‰,人口密度140人/平方公里。
弥勒市南距国家级开放口岸 河口316公里,昆河公路纵贯弥勒市腹地93公里,有G80 广昆高速公路经过, 滇越铁路沿西境跨越78公里, 南昆客运专线过境并设有 弥勒站。
2016年,弥勒市 实现生产总值(GDP)27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15年增长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3亿元,同比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72.9亿元,同比增长3%; 第三产业增加值72.3亿元,同比增长10.2%。第一、二、三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56、1.97、2.4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10.3:63.2:26.5。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8958元。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上升0.16%。
2016年,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2213万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增值税收入21460万元,增长97.4%,营业税收入10938万元,下降52.1%。一般预算支出396015万元,比上年增长10.8%。
2016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232434万元,增长20.6%。其中:个人存款1109958万元,增长10.3%。各项贷款余额1506159万元,增长22.3%,其中:住户贷款589356万元,增长-1%;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916667万元,增长44.1%。
2016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16年,全市农、林、牧、渔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达493944万元(按现行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5.6 %。其中农业产值万225782元,比上年增长5.5 %;林业产值 9157万元,比上年增长5.4 %;畜牧业产值24629 万元,比上年增长5.6%;渔业产值 7403万元,比上年增长 5.4%;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5573 万元元,比上年增长8.7 %。
水产品产量快速增长,全市水产品产量5812吨,比上年增长0.2%。
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52922万千瓦,比上年增长3 %。
2016年,全年工业总产值实现2873588万元,增长0.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496712万元,增长0.94%,其中:轻工业完成产值1846258万元,增长-2.8 %;重工业完成产值650454万元,增长13.2%;股份制经济完成产值2482581万元,增长0.6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476675万元,增长1.1%。
全市3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16300万元,比上年下降3.1%;实现利税1477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1 %;实现利润 2798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61%。
2016年,弥勒市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2790010万元,比上年增长30.2%。
城镇投资2459210万元,比上年增长35.4%;房地产完成投资330800万元,比上年增长1.2%。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完成投资512091万元,比上年增长47.8%;第二产业完成投资504214万元,比上年下降2.1%;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773705万元,比上年增长36.1%。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99531.7万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城镇零售额实现345488.6万元,比上年增长12.3%;乡村零售额实现54043.1万元,比上年增长11.9%。分行业看:商品零售业314114.9万元,增长11.8%,餐饮收入85416.8万元,增长14.1%。
全年共接待海外游客6623人次,增长 8.3 %,国内旅游收入374700万元,增长42.2 %;国内游客606.58万人次,增长39.9 %;旅游总收入达 376500万元,增长 42%。
2016年,弥勒市共有高中在校生9170人,初中在校生21023人,小学在校生42064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926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99.86%。
2016年,弥勒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162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2518人,其中医生806人。
2008年6月,《 阿细跳月》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08年11月,弥勒县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彝族阿细跳月)文化艺术之乡”。2010年,云南省弥勒县的《 阿细先基》,入选第三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文学项目类别,序号36。
2016年,弥勒市广播人口覆盖率99.2 %,电视人口覆盖率99.4%。
2016年,弥勒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563元,比上年增长 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092元,比上年增长9.9%。
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25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
风吹豆豉 | 弥勒卤鸡 | 蜂蜜 | 甘蔗 | 葡萄 |
锦屏山风景区(原弥勒公园):位于弥勒县城西北方昆河公路旁,距县城10公里。其中的弥勒大佛(弥勒布袋相)于1999年12月落成,高19.99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布袋僧像弥勒坐佛。金碧辉煌的弥勒大佛和气势恢弘的古建筑而闻名省内外,被誊为“佛教胜地”“弥勒道场”。 | |
湖泉生态园:位于县城西区2公里处。景区构思新颖,气势恢弘,总占地面积3085.6亩,水域面积1762.4亩,绿化面积705.4亩。湖泉生态园,是集住宿、会议、餐饮、游乐于一体的大型开放式公园。 | |
白龙洞风景区:为国家2A级景区。距离弥勒县城30公里,是滇南一带规模宏大的溶洞群中颇有壮观的省级风景名胜旅游区。洞穴分为上下两层,全长2500米,自然形成40多个厅堂。洞中有洞、洞中有山、洞中有水、洞中有树,被专家学者誉为“溶洞精品博物馆”。 |
弥勒市著名人物有:明末兵部尚书 杨绳武、清末巨商 王炽、抗日爱国将领 张冲、数学泰斗 熊庆来、文学家 孙髯翁。
2017年6月,弥勒市被命名 国家卫生城市。
2019年1月25日,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2019年9月20日,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