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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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中国云南大理州下辖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地处滇西 横断山脉南端、 云岭山脉以东, 大理白族自治州北端, 地理坐标为东经100°01′—100°29′、北纬25°57′—26°42′。东有 金沙江与 永胜县分津,南与 宾川县接界,西与 剑川县、 洱源县接壤,北与 丽江市毗连。2018年9月29日,鹤庆县经云南省委、省政府研究,批准退出贫困县。 2019年2月2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汉代 以前,鹤庆县属于昆明、嶲部落,是西南夷的一部分。鹤庆县 (24张) 西汉武帝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今川西南、云南西北部设沈黎郡、越嶲郡等,鹤庆县北部属 越巂郡遂久县(丽江)。西汉武帝 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滇王降汉,云南境内设 益州郡,鹤庆县南部属益州郡叶榆县(大理喜洲)。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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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地名网_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资料简介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介绍

鹤庆县,中国云南大理州下辖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地处滇西 横断山脉南端、 云岭山脉以东, 大理白族自治州北端, 地理坐标为东经100°01′—100°29′、北纬25°57′—26°42′。东有 金沙江与 永胜县分津,南与 宾川县接界,西与 剑川县、 洱源县接壤,北与 丽江市毗连。

2018年9月29日,鹤庆县经云南省委、省政府研究,批准退出贫困县。 2019年2月2日,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汉代 以前,鹤庆县属于昆明、嶲部落,是西南夷的一部分。

鹤庆县 (24张) 西汉武帝 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今川西南、云南西北部设沈黎郡、越嶲郡等,鹤庆县北部属 越巂郡遂久县(丽江)。西汉武帝 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滇王降汉,云南境内设 益州郡,鹤庆县南部属益州郡叶榆县(大理喜洲)。

东汉明帝 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撤益州郡六县并入永昌郡,鹤庆县南部改属永昌郡叶榆县。

三国蜀汉 建兴三年(公元225年), 诸葛亮率军南征,获胜后在今川南、贵西及云南大部分地区置庲降都督,鹤庆属庲降都督云南郡,北部属云南郡遂久县,南部属云南郡叶榆县。

西晋武帝 泰始七年(公元271年),鹤庆县北部和南部分属宁州云南郡遂久县、叶榆县。公元333年至347年,李雄建立的 成汉政权占据宁州14年,鹤庆县北部和南部分属宁州河阳郡遂久县和叶榆县。

东晋穆帝 永和三年(公元347年),东晋权臣 桓温灭成汉,鹤庆县北、南两地分属东河阳郡遂久县、叶榆县。

南北朝时,鹤庆县属南朝宋、齐、梁、陈治下的宁州,南部属东河阳郡叶榆县,北部属西阿郡遂久县。

隋代, 开皇五年(公元585年),在云南置昆州,但隋代在云南的统治较短,据《新纂云南通志》载:“得南中之地,已设数州,犹未治理,隋乱乃废。”

唐高宗 麟德元年(公元664年),于弄栋川设姚州都督府,鹤庆县南部属唐剑南道姚州都督府和往州(落漏河流域),鹤庆县北部属唐剑南道姚州都督府野共州(漾弓江流域),公元672年,因“永昌蛮”侵犯姚州,旋即废止。公元685年,唐再置姚州,鹤庆县建制同前,其后南诏逐渐崛起,并逐步统一了洱海地区。

唐玄宗 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南诏 皮罗阁被唐册封为云南王, 南诏迁都羊苴咩城(大理),“于漾弓(鹤庆)置谋统部”。南诏时期云南概称有三十七部,鹤庆县称为谋统部,为极西极北的一部。唐文宗 太和年间(公元827—835年),鹤庆县改称为谋统郡,先属南诏铁桥节度,后期并称为剑川节度。谋统郡下辖敛寻城(维西)、铁桥西城(维西塔城关)、铁桥东城(丽江良美)。唐代云南地方政权南诏时期,鹤庆县在地理范围内不再分属两郡两地。南诏灭亡后,代之而起的云南地方政权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鹤庆仍称为谋统郡,仍管辖敛寻城、铁桥西城和铁桥东城。

后晋高祖 天福二年(公元937年),云南地方政权 大理国建立。大理国改谋统郡为谋统府,为八府之一,谋统府下辖今鹤庆、剑川、兰坪、福贡、泸水北部、永胜、华坪、维西等地。公元1094年,大理国权臣 高升泰建立大中国政权,封其子高泰慧为谋统府演习(类同知府),两年后高升泰还政于段氏。这期间,永胜、华坪、四川盐源、盐边等地的鄯巨郡,由高泰慧长子管理,次子袭父职仍为谋统府演习。

元宪宗三年(南宋 宝祐元年,公元1253年)冬月, 忽必烈率蒙古军到鹤庆,在鹤庆县置鹤州。宪宗七年(公元1257年),设立二千户,仍称谋统。隶属于云南19个万户磨擦之一的大理上万户府,元世祖至元八年(公元1271年),置鹤庆路,设总管,鹤庆县为云南行省建立前首先设路的地区之一。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又改置鹤州。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为燕王封地,成为封建领地,隶属云南诸路中书行省。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升鹤州为鹤庆府,设军民总管。隶属于云南诸路中书行省。元代,鹤庆路主要辖有剑川县。在明代的一些地方志中,鹤庆县在元代还设立过副州、木桉州,但设置时间及其四至均不详。

明太祖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王朝在鹤庆县置鹤庆府,属云南等处 承宣布政使司,鹤庆府辖剑川、顺州(永胜西部)、蒗蕖(宁蒗南部)、永宁(宁蒗南部)、北胜(永胜东部、华坪)、兰州(剑川马登、兰坪)六州。洪武二十九年(公元1396年),北胜、永宁、蒗蕖三州改隶澜沧卫军民指挥使司,后兰州又划归丽江军民府管辖。明代,鹤庆军民府主要辖有剑川、顺州。《明史》载:“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置鹤庆卫。”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十一月,鹤庆府升为鹤庆军民府。明英宗 正统八年(公元1443年),鹤庆军民府由土官统治改为流官统治。

清代,鹤庆仍为军民府,属云南省迤西道,仍辖有剑川、顺州。清世祖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改鹤庆明代分守金沧道衙署为大鹤丽永镇,清圣祖 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改为鹤丽镇直至清代结束。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顺州全境并入鹤庆军民府。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顺州划归永北直隶厅。清世宗 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丽江木氏土知府原管辖的中甸厅、维西厅划归鹤庆军民府跨丽江军民府管辖。清高宗 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中甸(今香格里拉)、维西划还丽江军民府管辖。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降鹤庆军民府为鹤庆州,与所属剑川州一并划归丽江军民府。

公元1913年,改鹤庆州为鹤庆县,6月,划属腾越道。民公元1929年,废除道,直属于省。公元1944年,属丽江行政督察专区。公元1948年,丽江行政督察专署移驻鹤庆。改为鹤庆行政督察专区,下辖鹤庆、丽江、剑川、永胜、华坪、宁蒗、中甸、维西、兰坪、碧江(今划其地分属福贡、泸水)、福贡、贡山等县。公元1949年初,专署复移丽江,鹤庆县仍属其下辖县之一。

1949年7月1日,鹤庆县宣布解放。7月27日,建立鹤庆县政务委员会。10月1日,成立鹤庆县人民政府,属滇西北人民行政专员公署(驻剑川县)。12月28日,成立丽江专员公署(先驻鹤庆县城,1950年3月迁至丽江县城),鹤庆县属丽江专区。1956年8月1日,鹤庆县由丽江专区划归大理专区。同年11月22日,大理白族自治州成立,鹤庆县属大理州。1953年鹤庆县牛街区同文邑划归洱源县。1958年1月25日将牛街区划归洱源县。1959年4月,邓川县黄坪公社划归鹤庆县,与北衙公社南片四个乡合并成立黄坪公社。

至2005年末,鹤庆县共有6镇4乡,分别为云鹤镇、辛屯镇、草海镇、松桂镇、西邑镇、黄坪镇、金墩乡、朵美乡、中江乡、六合彝族乡。

鹤庆县地图 (2张) 2000年,鹤庆县辖4个镇、5个乡、1个民族乡:云鹤镇、辛屯镇、松桂镇、黄坪镇、城郊乡、金墩乡、 朵美乡、北衙乡、六合彝族乡、 中江乡。

2001年2月1日:调整鹤庆县城郊乡秀邑、新生邑、菜园3个村民委员会划归云鹤镇管辖。

2001年,鹤庆县辖6个镇、3个乡、1个民族乡:云鹤镇、辛屯镇、 草海镇、松桂镇、西邑镇、黄坪镇、金墩乡、朵美乡、中江乡、六合彝族乡。

2005年,鹤庆县撤销中江乡,2009年朵美乡更名为龙开口镇。

2009年起,鹤庆县设有7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 辛屯镇、 草海镇、 云鹤镇、 金墩乡、 松桂镇、 西邑镇、 黄坪镇、 六合彝族乡、 龙开口镇。县人民政府驻云鹤镇。鹤庆县下辖112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个办事处。

鹤庆县

鹤庆地跨东经100°01′—100°29′、北纬25°57′—26°42′。东有金沙江与永胜县分津,南临鸡坪关与大理市、宾川县接界,西连马耳山与剑川、洱源两县接壤,北望玉龙雪峰与丽江市毗连。

县境内峰峦起伏、山体连绵,形成有山地、丘陵、小盆地、河谷等多种地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南北两端有两个狭长的小盆地:南端的黄坪坝,属低热河谷区,海拔1300米至1700米。县内水系主要为金沙江、漾弓江、落漏河、河川河等。

鹤庆县属冬干夏凉的高原季风气候,是介于亚热带与温带之间的过渡性气候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悬殊的地貌差异,构成了独特的“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立体气候”。年平均气温13.5℃,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300.2小时,年降雨量966.4毫米,年均无霜期210天,年平均风速2.6米/秒,常年最多风向为西南风。

矿产资源是鹤庆县的优势资源,鹤庆县矿产资源种类和总资源储量在大理州前列,拥有全国有名的优质富锰矿和全省有名的岩金矿。截止到2013年已发现矿种达21种,占云南省发现矿种的14.79%。计有各类矿床、矿点、矿化点50处,其中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为16处。主要矿种为 :金、银、锰、煤、铁、铅、锌、铝土矿、高岭土、膨润土等。县内探明储量矿产9种,列居全省前2位的矿种有锰矿、白云岩、铝土矿,居大理州第1位的有岩金、铝土矿、锰、铅、锌、白云岩等。鹤庆县开发利用矿产16种,形成规模化开发的有金、锰、铁、煤四种矿产,其余已利用矿种主要有:银、铜、铅、锌、膨润土、高岭土、花岗岩、大理石、页岩、石英砂、粘土及地热。开发利用矿种占发现矿种的76.2%。开发的主要矿种中,金矿开采回采率为91.4%,矿石贫化率为15%,选冶总回收率87.9%;锰矿开采回采率为87.5%,煤矿露采回采率85%。

2013年鹤庆县土地总面积3 577 941.2亩,其中耕地376 120亩,占鹤庆县总土地面积的10.51%,耕地分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等5个二级地类和平田、梯田、旱地、坡地、梯地、轮歇地等6个三级地类型;园地27 411.9亩,占鹤庆县总土地面积的0.77%,分果园、桑园、茶园、其它等4个二级地类型;林地1 867 176.3亩,占鹤庆县总土地面积的52.19%,分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等5个二级地类型;城镇、村庄、工矿用地74 085.7亩,占鹤庆县总土地面积的2.07%,分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等4个二级地类型;交通用地21 059.8亩,占鹤庆县总土地面积的0.59%,分公路、农村道路等2个二级地类型;水域52 192.5亩,占鹤庆县总土地面积的1.46%。分河流、水库、坑塘、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等6个二级地类型;未利用地1 159 894.8亩,占鹤庆县总土地面积的32.42%,分荒草地、沼泽地、沙地、裸地、裸岩石砾、田地坎等6个二级地类型。鹤庆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71 555亩,保护率72.2%。

野生动物资源有爬行动物、兽类、鸟类等80多种。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国家保护动物名录,县境内属国家一类保护动物有:豹(别名:金钱豹)、野驴(俗名:山驴)、 黑麂。二类保护动物:熊猴(别名:大青猴)、 猕猴(别名:恒河猴、黄猴)、 白鹇(别名、银鸡)、白腹黑啄木(别名:啄木鸟)、猫头鹰。三类保护动物:黑熊(别名:狗熊)、岩羊、 獐子(别名麝)、穿山甲、 水獭、马鹿、铜鸡(别名:白腹锦鸡)、金鸡(别名:红腹锦鸡)、雕、鹦鹉、牡丹鹦鹉。

植物资源种类繁多,树木有48个目,88个科,150个属,519个品种;有历史上保存下来的珍稀古奇树木26个科,1个亚科,28个属,101棵;有植物类的中草药材78个科,218种;竹和木本花卉数百种;属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22种,其中:属国家级珍稀濒危植物13种、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9种。

境内绝大部分面积为山区和半山区,森林资源丰富,林业、林地和森林资源在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国民经济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据 2006年鹤庆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鹤庆县林地面积255.885 3万亩,占鹤庆县土地面积的72.11%。鹤庆县森林覆盖率48.99%。有林地171.438 6万亩,占林地面积的67.00%;疏林地2.81 835万亩,占1.10%;灌木林地64.632 75万亩,占25.26%;未成林造林地2.618 4万亩,占1.02%;无立木林地5.61 435万亩,占2.20%;宜林地8.75 595万亩,占3.42%;苗圃地69亩。鹤庆县活立木总蓄积量5 894 040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5 849 050立方米,占99.24%;疏林地蓄积4 490立方米,占0.08%;散生木蓄积16 850立方米,占0.28%;四旁树蓄积23 650立方米,占0.40%。

鹤庆县水资源丰富,所有河流均属金沙江水系,主要河流有金沙江、漾弓江、落漏河、河川河、后山河5条,全长均在10公里以上。其中金沙江流经鹤庆全境53.5公里,位于金沙江上朵美乡金河村的龙开口电站正在修建;漾弓江流经鹤庆全境73公里,水能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沿江建有水电站6座;落漏河全长48公里。鹤庆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 004.8毫米,地表水年径流总量11.093亿立方米,可控制用水量7 034万立方米。鹤庆县被称为“高原泉城”,境内50公升∕秒以上的地下泉眼有31处,合计流量为10.676立方米∕秒;小于50公升∕秒泉眼有383处,合计流量为1.129立方米∕秒,地下水枯季总流量为11.805立方米∕秒。境内有温泉9处,在化龙村温泉建有水氡地震观测点1个。县内水源水质良好,符合生活、灌溉、水产养殖要求标准,水量亦能满足工农业生产需求。以草海为重点,众多的泉潭资源具备绝佳的水上旅游条件,亟待深度开发利用。鹤庆县有中型水库1座,即位于黄坪镇境内的三锅桩水库,小(一)型水库5座,小(二)型水库25座,小塘坝315座,小水池、小水窖15 000个,总计蓄水量3 365万立方米。

2010年鹤庆县总人口为25.53万人。9个乡、镇的人口分布为:

乡镇 人口数(万人) 乡镇 人口数(万人)
云 鹤 镇 2.78 西 邑 镇 1.44
辛 屯 镇 3.46 龙开口镇 2.64
松 桂 镇 2.89 金 墩 乡 3.31
黄 坪 镇 3.30 六 合 乡 1.54
草 海 镇 4.17

鹤庆县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4.9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0.63万人,增长2.53%。平均每年增加近0.06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24%。

鹤庆县家庭户6.7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24.54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84人减少了0.21人。

鹤庆县男性为12.88万人,占总人口的50.45%;女性为12.65万人,占总人口的49.55%。总人口性别比101.82(以女性为100,男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89上升0.93。

鹤庆县0-14岁的人口为5.16万人,占总人口的20.21%;15-59岁的人口为17.16万人,占总人口的67.22%;60岁及以上人口为3.21万人,占总人口的12.57%,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29万人,占总人口的8.9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8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22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25个百分点。

鹤庆县汉族人口为8.80万人,占总人口的34.4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6.73万人,占总人口的65.53%。其中:白族14.49万人,占56.76%;彝族1.38万人,占5.41%;傈僳族0.46万人,占1.80%;苗族0.13万人,占0.51%;纳西族0.06万人,占0.24%;壮族0.08万人,占0.3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0.2万人,增长2.3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0.43万人,增长2.64%。

鹤庆县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0.82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1.89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6.94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2.42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鹤庆县居住在城镇的人口5.77万人,占总人口的22.6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9.76万人,占总人口的77.4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4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82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29个百分点。

2011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3.02亿元,增长20.08%。其中:一二三产分别增长8.1%、34.34%和6.4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1:57:22,工业主导地位进一步凸显。实现财政总收入4.66亿元,增长36.09%,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27亿元,增长20.91%;一般预算支出10.26亿元,增长14%。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8.65亿元,增长5.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3亿元,增长20.8%。农民人均纯收入4110元,增长20.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287元,增长10%。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43.13亿元、25.76亿元,增长13.23%、0.47%。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4个,协议总投资7.9亿元、增长110.67%,实际利用县外资金26.13亿元、增长63.59%。

2013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8.58亿元,增长15%,其中:一产增加值8.86亿元、增长5%,二产增加值30.91亿元、增长20.2%,三产增加值8.81亿元、增长10.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8.2︰63.6︰18.2。实现财政总收入7.9亿元,增长20.94%,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9亿元,增长32.8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3亿元,增长5.9%。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5.39亿元,其中非电工业投资7亿元,增长13.9%。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4个,协议总投资96.5亿元,实际利用县外资金57.66亿元。

2013年鹤庆县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2.87亿元、增长9.76%,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69亿元、增长15.18%。农业产业持续发展。全年粮食总产14.78万吨,增长2.21%;收购烟叶10.1万担,烟农收入1.23亿元;生产鲜茧2510.21吨,茧农收入1.1亿元;生猪出栏56万 鹤庆县风光 (10张) 头、增长7.6%,肉类总产5.47万吨、增长6.21%,奶类总产8416吨、增长4.08%,新增畜禽规模化养殖户9户、达42户,实现畜牧业产值10.78亿元、增长16.25%;经济林果业较快发展,完成铁核桃嫁接改造17.5万株,种植泡核桃12.41万亩,柑橘、葡萄、芒果等种植面积稳步扩大,规模化种植效益初步显现;土地流转取得成效,新发展玫瑰花示范种植991.7亩、总面积达1771.7亩;各类种养业协会发展到96个,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共发放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各类惠农资金6198万元。新增农业机具5541台(套)、1.7万千瓦,累计达21782台(套)、26.9万千瓦,农机化率49.4%,提高7个百分点,农业现代化水平有新提升。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工作有序推进。

鹤庆县2013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0亿元,增长25.28%;实现工业增加值26.28亿元,增长20.6%,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54.09%。园区建设卓有成效。共收储园区土地6000余亩,北七公路(一期)、西邑工业区35千伏变电站、积义引水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工业项目电力、通讯等线路迁改工作,《北衙片区搬迁规划大纲》编制及评审工作有序开展,兴鹤工业园区升级为省级工业园区。工业扶持力度加大。积极应对国家产业政策调控趋紧、主要工业产品价格下跌、流动资金短缺等不利局面,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水、电、融资、行政审批等困难问题,对符合五项工业发展扶持政策的3户企业给予资金补贴195万元,为5户企业协调贷款9350万元,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扩大再生产。年产60万吨高精铝板带一期30万吨项目前期场平基本完成,年产120万吨球团铁项目建成投入试生产,日处理3000吨铁多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产6000万支节能灯生产线项目、16500千伏安电热炉节能技改项目建设顺利,鹤庆乾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国家技术审查。

2006年签订招商引资项目5个,协议资金199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63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5个,到位资金24550万元,全年实际利用县外资金34182万元。接待海内外旅游者7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100万元。以扩大招商引资为契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鹤庆县个体工商户5019户,从业人员5849人;私营企业72户,非公经济从业人员3758人。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提高了3.6个百分点。

2013年接待中外游客358.54万人次、增长17.13%,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6.12亿元、增长18.5%。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亿元,增长15.05%。金融业健康发展。新增2家小额贷款公司,渝农商村镇银行挂牌运营,金融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59.24亿元、32.33亿元,比年初增加7.19亿元、4.47亿元,我县被省金融办列为小微金融培育发展试点县。

2013年鹤庆县教育支出3.6亿元,占全县公共财政支出的25%。学前三年入园率75.8%、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8%、初中毛入学率109.24%、高考本科上线率80.21%、职业中学毕业生推荐就业率达98%以上,一中、三中分别荣获云南省一级高完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比进步奖和三等奖。“两免一补”及贫困学生救助等工作全面落实,全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2036.97万元,提供6.6万套免费教科书,发放贫困家庭学生补助1634.1万元、助学金557.42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862.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县31027名中小学生。新增学校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生均达9.5平方米,新增图书9.71万册、生均达22册。解决了2048名中小学代课教师和695名原民办教师历史遗留问题,共发放补助资金1425.23万元。

2013年鹤庆县参合24.25万人,参合率96.84%,年住院报销封顶线从2012年的7万元提高至10万元,全年补偿合作医疗基金8557.04万元, 113.24万人次受益,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缓解。救助农村孕产妇2753人,发放救助资金110.12万元。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08例。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医院现场评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血吸虫病防治、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扎实开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县食品安全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成功申报云南省食品安全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增强。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08‰。

2013年鹤庆县新命名10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8个县级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单位、4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6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文化馆修缮工程全面完成,3个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7个全民健身惠民工程等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

黄龙潭

黄龙潭 (11张) 鹤庆黄龙潭位于鹤庆古城西南螺峰山脚下的黄龙潭景区(包括黄龙潭、朝霞寺),是省级黄龙潭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份。该景区距县城2公里,是著名的鹤阳八景之一:“螺峰野色”。黄龙潭分为上、中、下三潭相串。
  位于螺峰山上的朝霞寺,建于明成化十年。寺有四刹(上圣庵、霞清宫、观音阁、娘娘庙),现只有霞清宫存在,其它三刹已毁。俗传唐南诏保和年间,赞陀屈哆圣僧来开辟鹤庆时,在石宝山面壁10年,座禅期满后,架霞气彩桥于东西山之巅,后人为纪念圣僧,修庙崇祀,取名朝霞寺。

石宝山景区

石宝山景区 (3张) 石宝山景区位于鹤庆坝子的东部,又名峰顶山,海拔3628米,东西跨距7.7公里,南北跨距2.45公里。由照壁山、大黑山、石宝山等三个主山峰组成。山中建有玉皇阁、太子阁、白衣阁、祖师殿、石宝寺等殿宇。

相传南诏时期,有印度僧赞陀崛多在山中面壁修练臂力,掷出金珠,立时出现108个洞,把原是一片汪洋的鹤庆泽国变成了坝子,让人们耕作。
  每当农历二、八月,在石宝山可观望到一种奇异的自然景观,称“石宝天光”,为鹤庆府的八景之一。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为石宝山朝山会,届时附近群众都要前往赶会,尽情玩耍一天。

边陲古寨

鹤庆边陲古寨,为国家AA景区,位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
  云南边陲古寨位于大理鹤庆城南12公里处,距丽江54公里,距大理132公里,占地约50亩。
  景区分为“画脸闻身区”、“捕猎区”、“迎宾区”、“奇功异能区”、“婚俗区”五个部分。画脸闻身区展示的是对来访者的安检;捕猎区展示的是在恶劣的环境中,如何捕捉猎物的本领,在古寨中很难捕到猎物,只是展示本领。迎宾区展示的是边陲人载歌载舞,热情狂野的迎宾之道;奇功异能区展示的是边陲人许多让世人无法理解的奇功异能,如舔钢板、吃火炭、抓小猪、吃树叶、嚼树皮、“鸟人”、“飞猎”、饮生血、吃生肉等。

大理银都水乡新华村景区

大理银都水乡新华村景区 (3张) 大理银都水乡新华村景区,为国家AAAA级旅游风景区,位于大理州鹤庆县草海镇。银都水乡新华村景区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的境内,是一个专门生产手工艺品的白族村子。新华村被定为省级民族旅游村。

据《鹤庆县志》记载,早在明朝,新华村的村民们就开始加工民族首饰等工艺品。在代代相传的过程中,心灵手巧的白族村民不断改进加工技艺,创造出绝妙精美的手工艺品。如今,新华这个白族村寨美名远扬,人们谓之以“家家有手艺,户户是工厂”。

新华村民族手工艺品的生产方式基本上是一家一个小作坊,一家一个品种,互不重复,制作工匠以家庭成员和亲戚朋友为主,不论男女老少。在制作过程中只用简单的木墩、小手锤、小凿子等工具,凭着打制工匠熟练的技巧、精湛的工艺敲打出一件件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的民族用品。产品主要有九龙壶 、九龙杯、手镯、戒指、耳环、项链、银碗、银勺、唢呐、敬水壶、大小号、百家锁、麒麟、胸链、门环、牛角刀等,种类繁多,应有尽有,工艺品的质地(或金或银或铜),依市场而定,价格根据用料和大小,三四元至上千元不等。

云鹤楼

云鹤楼原名安丰楼,又名钟鼓楼,是鹤庆县城内跨正街而建的阁楼式建筑物,始建于明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后毁于明末兵燹,清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重建。道光初年又焚于火,道光乙未年(公元1835年)重建。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公元1897年)因东门街失火,殃及安丰楼第三次被焚,烧成一片焦土。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由邑绅丁彦、丁泰、丁槐三兄弟捐资重建,改名为云鹤楼,盖取“云中白鹤”之意。云鹤楼至今已有490多年历史,从最后一次重建算起,也有103年。楼为我国传统的木结构楼阁式建筑,明三暗四层,高19.4米,东西长18.6米,南北宽14米,通道拱门长16米。楼跨南北通道,东西要冲,屹立于云鹤镇中心,斗拱交错,飞阁流丹,其实庄严宏伟。拱门背面横书“民安物阜”四字,南面书“文武通达”四字。

鹤庆草海湿地

鹤庆草海湿地 (3张) 草海湿地位于鹤庆坝子中间,分北海、中海、南海和东海,最大水深为2.6米,平均水深1.6米,水面海拔2193.2米,总面积7000多亩,年入库水量达240万立方米,属高原淡水湖泊。草海水域通过小溪沟渠、田畴与漾弓江相连,河渠纵横,春季绿柳依依,夏季红荷怒放,秋季芦花飘舞,冬季候鸟云集,颇似江南水乡风光。草海湿地是大理州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越冬水禽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品种有黑颈鹤、灰鹤、白天鹅等国家珍稀保护动物,以及白鹭、蜂鹰、栗鸢、苍鹰、松雀鹰、大绯胸鹦、灰头鹦、大黄鸭、绿头鸭等稀有越冬水禽,是我国西南地区较大的观鸟地。

经济作物:水稻、玉米、大麦、烤烟、甘蔗、蚕桑、茧丝。

中草药:马厂 当归。

花草:兰花品种有80多种,被誉为“名兰之乡”。
  美食:鹤庆火腿、猪肝酢、风干里脊等腊味,鹤庆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