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录庄村
许志远, 许志远一审开庭, 许志远一审宣判, 许志远二审宣判, 许志远人物评价
许志远,1952年生,房山区张坊镇广录庄村人,前房山区政协副主席,北京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房山区著名书法家,2005年杀死情妇。2008年1月15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许志远死刑。 2008年9月27日,北京高院二审驳回许志远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开庭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房山区原政协副主席许志远雇凶杀害情人一案。 一审宣判2008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房山区原政协副主席许志远雇凶杀害情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志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许志远表示“将提出上诉”。 二审宣判2008年9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房山区原政协副...
详情许志远,1952年生,房山区张坊镇广录庄村人,前房山区政协副主席,北京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房山区著名书法家,2005年杀死情妇。2008年1月15日,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许志远死刑。 2008年9月27日,北京高院二审驳回许志远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开庭
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房山区原政协副主席许志远雇凶杀害情人一案。一审宣判
2008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房山区原政协副主席许志远雇凶杀害情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志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许志远表示“将提出上诉”。二审宣判
2008年9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房山区原政协副主席许志远雇凶杀害情人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人物评价
许志远,1988年毕业于天津业余书画学院,后师从北京书法名家苏适,专攻赵体楷书和“二王”行书,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书法风格,成为北京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走遍房山区,你几乎能经常看到他所题的字匾,可以说是一名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局级领导干部。当然,他的东窗事发,与他处理事情的手段不妥有关系。放眼整个中国政坛,比许志远“罪大恶极”的官员有的是,但像他这样的艺术流官员却不多。用两个字来评价他就是“可惜”。周边村庄
广录庄村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广润庄村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