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车道峪村
天津市蓟州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纸龙一、总体情况 2022年,蓟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对标高标准,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应用导向,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按照区委“一四五八”发展思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
详情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纸龙一、总体情况 2022年,蓟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对标高标准,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应用导向,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按照区委“一四五八”发展思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高度、深度、宽度、精度、温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标准化,丰富主动公开仔颈击覆盖面 2022年,全区通过“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智慧蓟州”APP、政务微博和微信、公告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约3.98万件(条)/次,其中通过“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500件(“润桨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7300余件)、“智慧蓟州”APP公开政府信息4858条、津云客户端—“云上蓟州”公开政府信息2000条、政务微博—“蓟州发布”公开政府信息4012条、政务微信—“掌上蓟州”公开政府信息4171条、部门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条、电子屏幕以及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11300余条。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2022年蓟州区政府、各信息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布。 蓟州区2022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不断加大基础信息公开力度。 区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策文件、机构职能、规划、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处罚强制、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会议、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基础信息,新产生的及时发布,有变化的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如, 在规划信息方面, 及时、集中公开《蓟州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蓟州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领域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蓟州区城东中小学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等专项规划,下营镇北车道峪村村庄规划(2019—2035年)、马伸桥镇北辛庄村村庄规划(2020—2035年)等村庄规划。 在财政预决算方面, 在法定时间内集中公开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7个乡镇(街道)2022年预算、2021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方便社会公众查阅监督。 在处罚强制方面, 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住房建设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作出行政处罚、强制共计98298件,分别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公开,同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5000余件,并公开依据、条件、程序等,便于企业和群众监督。 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 公开并及时更新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6期、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明确收费标准、依据。 在重大会议信息方面, “重要会议”栏目及时公开2022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内容介绍或总结28次,邀请群众代表、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3次,相关会议列席情况均已公开。 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在“决策意见征集”栏目及时公开《天津市蓟州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等决策事项草案4件,并将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公开;在“决策预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急预案、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等方面政策文件草案20件,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全部公开。 2.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疫情防控、助企纾困、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涉农、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和扶贫、维护安全稳定等热点领域政府信息。 在疫情防控领域, 优化更新“疫情防控”专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卫生健康、交通、公安、发展改革、人社等部门发布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需全社会广泛知晓的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防疫服务等信息100余件,及时释放疫情防控权威信号。 在助企纾困方面, 通过区政府网站、“津心办”APP等平台公开《蓟州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24方面110项具体措施,并制作一图读懂强化政策解读,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创新打造“五地一园”营商环境新模式,召开恳谈会7期,当场为企业讲政策、答困惑、指方向,并建立问题台账实时跟进,全力为企业纾难解困。“蓟州营商”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77篇,“津策通”平台公开各类政策信息59件。 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通过区政府网站、“蓟州市场监管”“蓟州食安”“蓟州药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550余件。及时发布《关于认定2022年度蓟州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名单的通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蓟州区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公开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抽检信息、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等,保障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稳岗就业领域, 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蓟州区开展2022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通知》《关于印发<蓟州区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人社政策文件和就业创业补贴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发放、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发放等事项信息136件。 同时,通过“蓟州人力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更好服务于群众的生产生活。 在养老服务领域, 通过区政府网站、“蓟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养老服务信息160余件。及时发布《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公开了《多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方案》《蓟州区养老机构安全联合大检查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定期对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人员新增、取消、调整情况进行公示,每月公开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资金分配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公开蓟州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蓟州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蓟州区养老机构等相关备案信息。 在义务教育领域, 通过区政府网站、“蓟州区教育网”和“蓟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蓟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蓟州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原则、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手续、办理时限、咨询方式、基本流程等具体信息。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上学和转学问题,发布蓟州区2022年第一中学初中部随机派位录取结果、蓟州区2022年晟楷中学随机派位结果、《蓟州区教育局关于2022级具有蓟州区蓝印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安排》等政府信息,及时公开转学、录取结果。发布蓟州区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高层次教育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公告及录用结果,202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等热点政府信息。 在卫生健康领域, 通过区政府网站、“健康蓟州”微博、“蓟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健康蓟州”抖音等平台发布各类卫生健康信息2200余件。及时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度蓟州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向社会公开蓟州区医疗机构管控人员医疗保障电话,更新蓟州区新冠疫苗接种门诊信息、蓟州区发热门诊设置情况、蓟州区核酸检测机构情况表、蓟州区基层发热门诊24小时咨询电话等方便群众就医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公开发布《2022年蓟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护士工作方案》《2022年蓟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等招聘信息。 在生态环境领域, 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双微”平台发布环境信息3500余件。做好相关决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天津市蓟州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方案》《蓟州区“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方案》《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围绕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定期发布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杨庄水库饮用水水质状况,环境空气质量及声功能区监测结果,污水处理厂、电厂等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身边生态环境的改善。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年公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封扣押(解扣)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40件,全要素列明处罚依据种类、明确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在涉农领域, 通过区政府网站、“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公众号主动公开经济薄弱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菜篮子”工程等农业农村发展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进展类信息,及时发布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的公示、拨付蓟州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村耕地地力补贴表等涉农补贴信息,透明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 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通过区政府网站对拟入选蓟州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进行公示,主动公开《关于公布蓟州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文旅行业助企纾困宣传解读材料、文化市场行政处罚等信息。蓟州文旅微博与“津市蓟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蓟州”“天津市蓟州区图书馆”等微信公众号同步更新、时时互动,及时公开文旅相关政策法规、景区优惠活动、群文演出、展览讲座等群众关心的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工作动态。 在社会救助领域, 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福利等社会救助事项,重点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相关信息720余件。及时公开《蓟州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公示中央福彩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金、民政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等使用情况;每月对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的新增、取消、调整情况进行长期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保障社会救助情况公平、公正、公开。 在维护安全稳定方面, 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平安蓟州”官方微博、“平安蓟州”微信公众号等公安自媒体平台,将警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利用长图、海报、视频等形式多角度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全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627条,新媒体平台阅读量36万,点赞量1.5万。 (二)加强规范化,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 一是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坚持法律顾问审查制和疑难案件联席协商制,规范答复格式和答复内容,做到依法依规答复,有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效。 二是 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了解实际需求,大胆研究探索、尝试柔性答复,有效降低了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同时,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避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信访化。2022年,申请人主动撤件率达到10.1%,同比增长9%。 三是 加强依申请公开平台使用情况监督,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2022年,全区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7件,其中上年结转12件、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5件,办结258件、结转至下年办理9件遥懂。 (三)加强透明化,拓展议事决策纳谏门 1.深化政府公文集中规范公开。一是 定期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梳理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对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 二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出台并公开了《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蓟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确定了《天津市蓟州区基础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天津市蓟州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等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规划、水资源利用保护等4件重大决策草案通过“决策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均全部公开;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应急预案、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等方面20件政策文件草案通过“决策预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均全部公开。 3.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一是 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提升解读质量,创新解读形式,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注重通过图片、视频等形式予以展现,减少纯文字解读,便于政策执行单位、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把握。2022年,在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文件、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解读材料74篇,其中文字解读27篇、图片解读29篇、视频解读18例。 二是 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栏目公开区领导参加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发布会4期,区领导和委办局负责同志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三是 按照“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要求,对于涉及群众面广、影响大的8项政策及其政策解读通过微信公众号—“掌上蓟州”、微博—“蓟州发布”协同发布,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4. 常态化推进政府开放活动。一是 组织政府开放周活动,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服务、税收、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群众“走进区政府”“走进委办局”“我与区长(局长)面对面”等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活动情况以新闻的形式通过电视节目、区政府网站进行宣传。部分单位政府开放活动因新冠肺炎疫情受到影响,但全区整体活动依然有序进行。比如,邀请辖区内10名企业群众代表走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了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便民举措等内容,近距离感受公开工作,全流程体验政务服务;邀请区晟楷中学和第一小学20余名优秀学生代表开展“小小税官”体验活动,沉浸式体验优质办税服务;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走进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为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和优化营商环境出谋划策;广泛开展“税务体验师”活动,洇溜镇、别山镇、上仓镇、下营镇等基层税务所邀请属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流程亲身体验办税服务,针对办税缴费的难点和堵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为税收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环境;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走进实验室”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有针对性地讲解生态环境监测相关知识和工作流程,引导公众更加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逐渐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新格局,全年开展活动6次,线上观看人数、线下接待参观群众共计200余人次。 二是 多方倾听社情民意,积极主动向群众汇报工作,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政务微信—“掌上蓟州”及时发布《向您汇报:蓟州区2022年10项民心工程》等群众关切领域民生信息。区政府网站“重要会议”栏目及时公开2022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内容介绍或总结28次,邀请群众代表、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3次,并公开相关情况。 (四)加强己祖击联动化,扩大信息公开平台 1.强化“蓟州区人民政府”官网第一平台作用。一是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区政府网站日常检查、维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防止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确保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 优化区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及功能。新增“数据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调查”栏目,做好数据动态更新,提升布局合理化、搜索智能化、解读多元化。 三是 优化调整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本地区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各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导、监督和推动,动态更新各栏目信息。 四是 深化网站专区建设。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政民零距离、决策意见征集、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专区,确保渠道畅通、信息获取便捷。 2.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用及管理。一是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不断增强传播合力,与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区内部门网站加强联动,扩大受众群体覆盖面,确保权威声音及时准确传递。 二是 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实施全过程管理,全年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2个,新开设账号3个。目前,全区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9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66个,新浪微博8个,抖音、头条等其他账号18个。 3.强化线下公开渠道升级与建设。一是 全区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不断加强软硬件能力建设,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查阅服务。 二是 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惠民惠农补贴等,并将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三是 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台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引导等服务。同时,咨询台旁设置宣传栏,免费发放企业开办政策、公积金政策、办理指南等宣传手册,进一步提升服务政策宣传力度。 (五)加强制度化,兰辨格蜜保障工作常态化运转 一是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 强化对各委办局、乡镇(街道)公开机构的监督管理,用好云监管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前置风险识别工作,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实时监控、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信息发布不及时、敏感词、错别字等问题。 三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工作群、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对各单位问题及时回应,跟进重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同时,通过线上交流、现场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 将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予以通报,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2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69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4756 | ||
行政强制 | 354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309.306626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7 | 17 | 0 | 0 | 1 | 0 | 25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9 | 13 | 0 | 0 | 1 | 0 | 12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3 | 3 | 0 | 0 | 0 | 0 | 7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26 | 1 | 0 | 0 | 0 | 0 | 27 | ||
(七)总计 | 240 | 17 | 0 | 0 | 1 | 0 | 25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 | 0 | 0 | 0 | 0 | 0 | 9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7 | 1 | 1 | 0 | 9 | 30 | 0 | 0 | 0 | 3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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