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
李村 李村基本概况 李村工作制度
山西省 长治市屯留县余吾镇李村,在广袤的祖国大地上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乡村,但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营造了一片田园乐土。质朴的民风,和谐的氛围,积极进取的精神,团结的干群关系,使得这片拥有优良传统的革命老区蒸蒸日上、充满活力。余吾镇李村分为5个自然庄分别为:上李村、东李村、土门、南李村、东庄沟,全村有222户,742口人,男女全半劳力410个,总耕地面积2470亩,人均3.3亩,支村两委干部7名,共产党员20名,全村以种植、养殖、运输、外出劳务为主要经济来源。2012年人均纯收入11351元,比2010年人均9481元增收1870元。“十一五”时期,在镇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李村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巨大成就。通过深入学习贯彻 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村一些思想观念落后、素质能力不够、执行能力差的干部、党员、群众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详情山西省 长治市屯留县余吾镇李村,在广袤的祖国大地上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乡村,但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营造了一片田园乐土。质朴的民风,和谐的氛围,积极进取的精神,团结的干群关系,使得这片拥有优良传统的革命老区蒸蒸日上、充满活力。
余吾镇李村分为5个自然庄分别为:上李村、东李村、土门、南李村、东庄沟,全村有222户,742口人,男女全半劳力410个,总耕地面积2470亩,人均3.3亩,支村两委干部7名,共产党员20名,全村以种植、养殖、运输、外出劳务为主要经济来源。2012年人均纯收入11351元,比2010年人均9481元增收1870元。
“十一五”时期,在镇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李村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巨大成就。通过深入学习贯彻 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村一些思想观念落后、素质能力不够、执行能力差的干部、党员、群众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十二五”期间,我村两委将继续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团结群众,依靠群众,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市、县的号召,积极进取、奋力拼搏。力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时间合计不少于3天,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时间安排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商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二、由镇统一刻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制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公章仅限于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由主任、委员“双人双锁”保管。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四、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簿,据实简要记录学习、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及监督村“两委”工作等情况。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村“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协助村“两委”化解矛盾。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镇纪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不满意”率达到到会代表人数50%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村务监督委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经镇纪委核实后,原未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直接递补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正常履行职责。
八、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要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镇党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周边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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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李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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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李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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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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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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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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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李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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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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