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家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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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家庄村,共有860户农户,12个居民组。2004年 农村经济总收入4868万元,其农村集体总支出1667万元,人均收突破1965元。山西 河津市赵家庄乡樊家庄村,共有860户农户,12个居民组。近年来,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指引下,支村委一班人带领全体村民,艰苦创业,亦农亦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这一农村重点,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实现了由农业经济向企业、工业经济带动农业经济的转变,2004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868万元,其农村集体总支出1667万元,人均收突破1965元。该村工业园区内的红光集团、鑫升集团,煤气化公司、实兴洗奔局市谅煤焦化下四大企业,形成了“煤气、焦、铁、电、铝”的 产业链条,正在新建的60吨焦化项目,将成为河津市焦化行业支柱之一。一、报告截止2005年6月30日,全村资产总额为563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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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家庄村地名网_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赵家庄街道樊家庄村资料简介
  樊家庄村是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赵家庄街道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140882003203,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140882。樊家庄村与赵家庄村、官庄村、伏伯村、义唐村、东庄村、三兴行政村、邵庄村、史恩庄村、史惠庄村、南里村、北里村、南辛兴村、北辛兴村相邻。 还有13个地名与樊家庄村同名


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赵家庄街道樊家庄村介绍

樊家庄村,共有860户农户,12个居民组。2004年 农村经济总收入4868万元,其农村集体总支出1667万元,人均收突破1965元。

山西 河津市赵家庄乡樊家庄村,共有860户农户,12个居民组。

近年来,在党的富民政策的指引下,支村委一班人带领全体村民,艰苦创业,亦农亦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这一农村重点,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实现了由农业经济向企业、工业经济带动农业经济的转变,2004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868万元,其农村集体总支出1667万元,人均收突破1965元。

该村工业园区内的红光集团、鑫升集团,煤气化公司、实兴洗奔局市谅煤焦化下四大企业,形成了“煤气、焦、铁、电、铝”的 产业链条,正在新建的60吨焦化项目,将成为河津市焦化行业支柱之一。

一、报告

截止2005年6月30日,全村资产总额为5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52万元,货币资产2万元;债务总额为1713764.75元,其中在信用社贷款9941元,向单位借款296026.85元,欠个人款额1407796.9元;债权总额234508元,其中:所属单位欠15714.23元,外单位欠19076.84元,个人欠199716.93元。

二、原因分析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形成乡村两级大量不良债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点:

1、公益事业超前发展是形成乡村两级负债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戒击乎一些乡村干部为了树政绩,当典型,在兴办公益事业上,不能实事求是地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认真实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而是标准订得高,步子迈得大,既要村村通油路,又要高标准建学校,既要改造农电,又要安装广播,事事都要办,事事都要高标准,没有资金,只好大量举债。河津樊家庄村由于连续进行了修油路,硬化巷道,农电线路履行,安装闭路电视,修建村委会等,除用光企业支助的60万元外,还向信用社举债22.4万元,外欠工程款170.38万元。

2、历史性拖欠也是导致负债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主要表现是:

(1)在责任期初制,随着承包责任制的不断落实,集体债务也随之下放到各农户。部分农户因各种原因拖欠不还,使得已下放的债务仍挂在集体名下。如樊家庄村,历史拖欠债务51062.43元。

(2) 集体经济组织在债权的清收上,清收力度小,措施不力,导致了大量的集体债权收不上来,而办事时只好举债,从而形成了大量的债务。

(3)由于历史债务长期不还,形成了大量的利息支出,造成了不断增加的新债务。如赵家庄村仅金融部门利息三年为31500元。

3、完成各项税费和集资任务形成的债务。

税费改革前,农户的负担项目非常多,除农业税、特产税和“三提五统”外,还有各种集资摊派,村组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只有向银行和民间付匙民借贷完成各项税费任务,形成农户欠集体,集体欠外债的现状。如:樊家庄村农村欠集体199716.93元,集体欠外债20万元。

4、盲目上项目,兴办企业亏损形成的债务。部分乡村为了壮大集体经济,靠借贷和集资兴办企业,而且绝大多数企业在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不高,市场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下,走向亏损,以致于资不抵债。如:赵家庄村在1980年投资兴办煤矿,后因当时煤矿经营不善效益不佳,导致煤矿破产关闭,所投资额38090.44元,成为呆帐。

5、乡村 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乡村账目混乱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对乡村两级债务问题重视不够、管理不严等问题,是乡村债务发生和累积的重要原因。

三、化解措施

(一)深入细查乡村两级债务,进一步吃清底子。

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组织监察、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辖区乡、村两级债务逐乡逐村进行深入核查,分清类别,划清责任,区别情况,制定措施,逐步化解。

(二)采取果断措施,制止新的债务发生。

要做到“四禁止、五不准、一停止”,即禁止举债搞基础建设,禁止购置豪华办公设施和小汽车,禁止举债办公益事业和以产业开发为名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禁止在农村搞各种达标升级活动;不准乡镇政府办公有制集体企业,不准乡村组织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不准乡镇在街道酒店搞接待和村组用公款招待下乡干部,不准乡村 集体经济组织借贷缴纳税费,不准在化解债务过程中向农重叠艰民摊派和转嫁乡村债务;停止对农民进行各项尾欠债务清收。要把这作为铁的纪律,严格执嘱章体雅行,违者必究。

(三)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加强乡村债务管理。

一是良采判把乡村债务管理作为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及乡村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询主健全管理制度,实行法人及主管领导责任制,有效遏制债务增加,规范乡村债务管理。

二是把债务问题作为考核县、乡领导干部和村组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脱离实际,违反政策规定,举债营造“政绩”的干部,既不能提拔重用,也不得让其留下债务异地任职。

三是坚决实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乡、村干部离任前,首先要对其在任期的债权债务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其能否继续使用、推荐为选举候选人以及升迁的主要依据,对任期内债务大量增加的干部坚决不予使用;对任职期内积极化解债务,债务明显下降的干部应优先考虑使用。

四是实行债务责任追究制.对凡是以个人名义给集体贷款盲目兴办公益事业的,其所形成债务,由当事人负责,村集体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严明纪律,严肃查处清理乡村两级债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要加强对乡村债务的纪律监督, 由纪检监察和农业部门制定违反乡村债务管理规定处罚办法,对以前发生的债务按照“谁举债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彻底清查。凡发现在债务问题上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国家和集体 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凡从中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要依据情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债务化解后,又形成新的债务的,既要按“谁手上形成的谁负责”的原则限期进行清理,而且要查明原因,对违规违纪的从严处理。

(五)坚持原则,做好化解债务工作。

在化解乡债务的同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民主、法制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群众,依法办事,在制定化债措施和方法时,与现行政策、法规相衔接,切实维护农民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清查债权债务,制定化债方案,确认审核结果,要发动群众参与,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清收债权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偿还债务要“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先干部后群众,先村内后村外”;

四是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原则。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力,杜绝强行逼债,防止把不合理负担通过“一事一议”将其合法化,增加农民负担。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农村 政治体制改革,提高村干部思想认识。

近年来由于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发现的许多突出问题、矛盾正在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新旧干部矛盾纠纷、干群关系的不融洽、农村财务的不衔接、农村财务问题、农村土地纠纷等一系列问题正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政权正常运转的障碍。因此,建议省委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完善我省农村的政治体制改革、理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意见;同时,要求各级农经部门加强农村主干的政治和业务培训能力,努力提高农村主干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二)加强农村财务监管力度,防止新债务的发生。

各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是指导管理农村财务和农村集体资产工作,但由于体制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监管不力、处罚力度较弱的现状,对一些违纪行为造成的债务、债权束手无策。因此,建议省政府尽快理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恢复各级农经部门的行政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的处罚办法》、《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意见》等规章制度。严格规定农村大型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申报审批制度,防止农村债务的产生。

(三)加快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

在农村税费改革后,要抓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的机遇,因此制宜,大力发展乡村集体经济。盘活利用好乡村现有的集体地、集体林、集体果园、集体畜、集体农机具等集体资产和资源,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努力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要加强对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对于债权要按照有关政策及时清收,防止乡村集体资产流失。对于债务要分类处理、逐步消化,坚决制止新债的产生。通过加强对乡村资产管理和发展乡村集体经济,来增加乡村收入,加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力度;通过集体经济收入,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

(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为农村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农民不好管了,农村工作难干了。确实,税费改革后,农民的土地已承包到手,并且三十年不变,农民只对村集体承担“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必须经过大多数村民同意才能实现,导致乡村的许多事很难办。加强农村的法制建设就显得很迫切,要通过立法或规章制度的形式把农村的各项工作确立下来。乡镇政权要大力宣传,积极引导村民制定好村规民约、乡规民约,把与农民有关的农村的各项工作都体现到村规民约、乡规民约中去,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国家观念、集体观念,为农村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2012年,我们新一届支村委领导班子将继续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村企发展带动整村社会事业的发展,继续扩大对民生方面的投入,致力把樊家庄村打造成现代化新农村的典型村。主要完成几项工作:

一是企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对外形象。投资210万元,高标准硬化、绿化、亮化工业园区中路。

二是实施饮水工程。投资80万元新建水塔一座,解决村西群众吃水难问题,实现饮水工程全覆盖,引自来水直接入户,使村民享受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极大地解决广大村民吃水难的问题。

三是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50万元硬化剩余10公里巷道。实现巷道硬化工程全覆盖,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村民幸福指数。

四是投资100万元以青石为原料,建造宏伟气派的工业园区门楼,进一步提升樊家庄村的对外形象。

总之,2012年我们两委班子将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村民的支持和配合下,积极努力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进一步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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