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

鄂伦春自治旗 Oroqen Autonomous Banner 鄂伦春旗 鄂伦春自治旗建制沿革 鄂伦春自治旗行政区划 鄂伦春自治旗地理环境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 鄂伦春自治旗人口民族 鄂伦春自治旗经济 鄂伦春自治旗社会 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景点


鄂伦春自治旗,是呼伦贝尔市的3个 自治旗之一,驻地阿里河镇。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 大兴安岭南麓,嫩江西岸,东经121°55′~126°10′,北纬48°50′~51°25′之间。北与 黑龙江省 呼玛县以 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黑龙江省 嫩江县隔江相望,南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 根河市、 牙克石市为邻。全旗总面积59800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人(不含黑龙江省加松两区人口)。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县级行政区。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鲜卑民族发祥地”之美誉。鄂伦春自治旗境内驻有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所属的6个森工林业局、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4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设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所辖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松岭、加格达奇两区面积为18,910平方公里,占自治旗面积的近三分之...

详情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介绍

鄂伦春自治旗,是呼伦贝尔市的3个 自治旗之一,驻地阿里河镇。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旗。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 大兴安岭南麓,嫩江西岸,东经121°55′~126°10′,北纬48°50′~51°25′之间。北与 黑龙江省 呼玛县以 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黑龙江省 嫩江县隔江相望,南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 根河市、 牙克石市为邻。全旗总面积59800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人(不含黑龙江省加松两区人口)。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县级行政区。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鲜卑民族发祥地”之美誉。

鄂伦春自治旗境内驻有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所属的6个森工林业局、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4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设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所辖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松岭、加格达奇两区面积为18,910平方公里,占自治旗面积的近三分之一。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

鄂伦春自治旗境域最早见诸史籍的是 东胡之地。公元前209年 匈奴占败东胡并占据其地。

汉时为 拓跋鲜卑所居。后魏至隋唐时为室韦地。 辽属上京道东北路招讨司辖。金为蒲与路辖地。

元为 辽阳行省山北辽东道辖。明属奴尔干都指挥使司辖。

清太祖天命年间(1616~1626年)至天聪年间(1627~1636年),居住在黑龙江中上游的索伦部(清初对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旗的总称)陆续归附清朝,并向朝廷纳贡。

顺治年间(1644~1661年),将居住在黑龙江北岸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迁移到黑龙江南岸居住,鄂伦春人绝大多数被迁到大兴安岭东坡嫩江支流的多布库尔河、甘河、诺敏河、那都里河、托河等河流两岸的原始森林中游猎。由清政府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设置黑龙江将军,鄂伦春族归黑龙江将军管辖。

光绪八年(1882年),于大兴安岭上太平湾(五路中之地),建立兴安城总客衙门,设副都统衔总管统辖。并设一批鄂伦春副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员。

1911年辛亥革命后,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的统治下,管辖鄂伦春人的路佐机构没有本质的改变,只是废止了八旗组织,将原库玛尔路、毕拉尔路、阿力路、多布库尔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旗务科管辖。托河路仍由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管辖。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略者于1932年占领中国东北。同年3月在伪新京(今长春市)建立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设兴安东分省辖大兴安岭以东地区、兴安北分省辖大兴安岭以西地区。6月27日,在原托河一带建立鄂伦春旗,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额尔和建立了巴彦镇,管辖今鄂伦春自治旗大部分地域。8月1日,任命胜钩为鄂伦春旗旗长,卓仁托布为巴彦旗旗长。因鄂伦春旗境内无固定居民,无法行使行政权,伪满洲国于1933年7月12日裁撤鄂伦春旗。

1934年,兴安东分省和兴安北分省改为兴安东省和兴安北省。兴安东省所辖的巴彦旗管辖今鄂伦春旗境内的多布库尔努图克和甘奎努图克。兴安北省辖原托河路鄂伦春人行政事宜。

1937年以后,今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的行政权由日本特务机关直接执掌。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呼伦贝尔地区上层人物于10月8日在海拉尔成立了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1946年3月,改称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并以政府主席额尔钦巴图的名义任命托河路的新君为鄂伦春旗旗长,管辖原托河路地域行政事宜。但因鄂伦春猎民居住分散等原因,未行使行政权便不了了之。

1946年1月,在原兴安东省辖区建立纳文慕仁省,6月7日改称纳文慕仁盟,莫力达瓦旗和巴彦旗归纳文慕仁盟管辖。1948年7月在小二沟地区成立诺敏努图克,隶属莫力达瓦旗。

1948年初,中国共产党召集甘河、古里河、多布库尔河、奎勒河流域的鄂伦春猎民,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鄂伦春努图克,驻地朝阳,隶属巴彦旗。

鄂伦春自治旗 (2张) 1949年4月,纳文慕仁盟同呼伦贝尔盟全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同时将巴彦旗和莫力达瓦旗合交,称莫力达瓦旗,诺敏和鄂伦春努图克隶属于莫力达瓦旗。

1950年,鄂伦春努图克改称甘奎努图克。同年,在原托河路地域建立托扎敏努图克,隶属喜桂图旗。

1951年4月7日,成立鄂伦春旗。

1952年5月31日批准将“鄂伦春旗人民政府”改称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归呼纳盟管辖。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

1954年,兴安盟并入呼纳盟,称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归呼伦贝尔盟管辖。

1958年底,旗所在地由小二沟迁到阿里河。

1969年8月1日,鄂伦春自治旗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辖。

1979年7月1日,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

鄂伦春自治旗共辖10个乡级行政区,包括8个镇、2个乡,分别是 阿里河镇、 大杨树镇、 吉文镇、 甘河镇、 克一河镇、 乌鲁布铁镇、 诺敏镇、 宜里镇、 托扎敏乡、 古里乡。古里乡境内驻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所辖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驻阿里河镇。

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光安岭南麓,嫩江西岸,东经121°55′~126°10′,北纬48°50′~51°25′之间.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

鄂伦春自治旗

鄂伦春自治旗属于寒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显著。年均气温在-2.7~-0.8oC之间,自西向东递增。7月份气温最高,平均为17.9~19.8oC,最高温度达37.5oC,无霜期平均95天。风速较小,年均风速1.8~2.9米/秒。年降水量459.3~493.4毫米。

截至2009年,已探明有开采价值的10多种,即:煤、金、银、铝、萤石、石灰石、硅石、澎润土、石墨等。旗内已开采的煤矿2处,小型开采的金矿、萤石矿各1处,油页岩试验性加工生产的1处。 煤炭资源储量约在1亿吨左右。

地表水资源总量96.5亿立方米,占全市的35.5%。河流总流域面积5.1万平方公里,占全市的20%;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16.38亿千瓦时,优秀电站坝址20余处,总库容32亿立方米、装机容量25万千瓦、静态投资22.96亿万元的毕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地下水埋藏浅、易成井、水质好、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储量约2亿立方米(指矿化度小于2克/升的浅层淡水),有多处天然的饮用矿泉水开采点。

本旗境内主要河流有甘河、诺敏河、欧肯河、多布库尔河、古里河、那都里河、均属嫩江右岸水系。大小支流有200多条。

野生动物150多种,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级野生动物30余种。林经济鱼类10余种。林间生长着300多种中草药、蕨菜、黄花菜、柳蒿芽、蘑菇、猴头、黑木耳、红豆、越桔等山产品。主要农作物有大豆、杂豆、油菜、土豆等。

截至2009年,该旗旗土地面积54657.8平方公里。在总土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4389万亩,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为1228万亩;耕地面积为206万亩(未含加松地区);草地面积1890万亩;水域面积为9.8万亩;宜农林牧荒山1210万亩;其他利用地(包括村屯、道路、堤坝、矿山等)为176万亩。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占用18,910平方公里,占自治旗面积的近三分之一。

截至2018年末,全旗共有113005户,户籍人口248462人,其中:城镇人口188346人,乡村人口60116人。男性125862人,女性122600人;出生人口1436,其中:男708人,女728人;死亡人口2217人,其中:男1386人,女831人;汉族人口217211人,蒙古族人口10951人,鄂伦春族人口2908人,鄂温克族3441人,达斡尔族6333人。 (人口不含松、加地区)

冬天的鄂伦春自治旗 (2张) 2018年,全旗实现现价地区生产总值669818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40677万元,可比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6737万元,可比下降13.9%;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18607万元,可比下降20.8%,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8130万元,可比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92404万元,可比增长7%。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6.1:6.5:57.4调整为35.9:5.5:58.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6762元,增长5.2%。

2018年,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126789万元,同比下降27.2%。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9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2%。房地产开发项目14个,完成投资40903万元,同比增长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无投资;第二产业完成投资25689万元,占总投资的20.3%,同比下降26.7;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01100万元,占总投资的79.7%,同比下降24.6%。

2018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112元,同比增长7.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485元,增长6.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622元,增长9.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4175元,同比增长11.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121元,同比增长16.7%。全体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3.4平方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3.2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2平方米。全旗年末在岗劳务人数17131人,同比下降1.7%,在岗劳务年平均工资为60411元,同比增长2.6%。

2018年末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233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30人,登记失业率为3.98%。

2018年鄂伦春自治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384983.96万元,同比增长2.92%。其中农业产值273619.19万元、林业产值35073.47万元、牧业产值69378.86万元、渔业产值2517.36万元、服务业产值4395.07万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实现243288.17万元,增长3.4%,其中:农业增加值178376.18万元、林业增加值24405.29万元、牧业增加值36227.4万元、渔业增加值1668.19万元、服务业增加值2611.11万元。全旗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437万亩,比上年下降5.36%。其中:谷物的播种面积为39.3万亩,同比下降38.62%;豆类播种面积为397.2万亩,同比增长0.12%;薯类(折粮)播种面积为0.5万亩,同比下降49.62%。全旗粮食总产量达到580929吨,与上年相比,下降18.33%。

2018年鄂伦春自治旗牧业年度牲畜头数为483759头,比上年增长4.7%。其中大牲畜为35666头,同比增长22.1%;小牲畜为380102只,增长0.8%;猪存栏67991口,同比增长22.2 %。

日历年度牲畜头数为472823头,同比增长10.5%。其中大牲畜为24651头,同比下降23.3%;羊为401067只,同比增长13.3%;猪存栏47105口,同比增长13.2%。

2018年鄂伦春自治旗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8607万元,同比下降20.8%。2018年,我旗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3.8亿元,同比下降24.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下降24.5%。

2018年鄂伦春自治旗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81亿元,同比增长1.7%。全旗4家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完成产值1.15亿元,同比下降63.9%。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8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3.9%,竣工房屋面积3.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6.2%。

2018年鄂伦春自治旗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5543万元,同比增长7.1%。从销售区域看,全旗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263439万元,同比增长7.3%;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52104万元,同比增长6.2%。从消费形态看,全旗商品零售额实现244135万元,增长6.3%;实现餐饮收入71408万元,增长10%。

2018年鄂伦春自治旗全年邮电业务总量达11035万元,同比下降22%;全年固定电话用户达6357户,下降31 %,手机用户23万户,增长7%。年末互联网用户达4.63万户,增长11.6%。

2018年,全旗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7564万元,同比增长5.43%,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5259万元,同比下降5.02%。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375万元,同比下降25.69%。财政总支出为325811万元,同比增长7.9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14663万元,同比增长8.5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2238万元,同比下降1.37%。

2018年12月末,全旗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6.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住户存款余额75.7亿元,增长3.5%,占全部存款的71.4%。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8.3亿元,同比增长0.2 %。

全年保费总额2.16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财险1.08亿元,同比下降12.2%,寿险1.08亿元,同比增长16.2%;赔付额3766.7万元,同比下降58.1%,其中财险赔付额3653万元,同比下降55.1%,寿险113.7万元,同比下降86.6%。

2018年,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帐人数63012人,同比增长3.7%。年末参保职工34037人,增长0.3 %,缴费人员28895人,增长38.6 %,离休、退休、退职人员42819人,增长5.9%。全年发放离退休养老金102443万元,增长11.5%。

2018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0.44万人,增长2.4%。其中:职工5.84万人,城乡居民14.6万人。

2018年科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项目8项;宜里亚江菌业等3个企业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加强种子工程项目研发,落实种子工程项目资金120万元;27名科技特派员对135名贫困户进行了技术扶贫指导,助力产业扶贫。

2018年,全旗共有中小学29所,其中:小学17所,初中10所,高中2所。基础教育在校学生17706人,同比下降4.1%。其中高中2012人,下降12.2%;初中4497人,增长 0.4%;小学8605人,下降0.1%。全年小学招生1368人,下降5.7%;初中招生1573人,增长1.2%,高中招生631人,下降5.7%。毕业生数4895人,下降3.9%。其中高中毕业生851人,下降14%;初中毕业生1443人,下降4.9%;小学毕业生1578人,增长0.5%。教职工人数3243人,同比下降3.2%,其中专任教师1942人,下降1 %。全旗有幼儿园16所,与上年相比,增加1所。在园人数1991人,同比下降27.6%;教职工377人,下降1.6%。全旗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28人,招生10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45人。

全旗共有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1051人,增长39.2%;招生277人,下降32.4 %;毕业生数3人。教职工87人,其中专任教师51人。

2018年鄂伦春自治旗共有公共图书馆 1座,文化艺术类机构1个,文化馆1个,文体广电服务中心10个,博物馆1个,档案馆1个,广播电台1座,广播电视站5个,体育馆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82个。

2013年鄂伦春自治旗举办了乒乓球、篮球、网球等7场体育赛事,参加上级体育赛事3次,承办全市赛事1次。

2018年末全旗拥有各种卫生机构183个(含社区、诊所、卫生室),增长1.7 %,病床862张,增长3 %,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459人,增长6.3%。

截止2013年末,旗社会保险局建帐人数49551人,同比增长6%,年末参保职工30683人,增长2.5%,缴费人员20101人,增长8.8%,离休、退休、退职人员21932人,增长9.4%,缴费基数总额中单位23956万元,增长13.7%,个人73737万元,增长36.5%,2013年发放离退休养老金39178万元,增长22%。

主要旅游景点有 拓跋鲜卑旧墟石室 嘎仙洞、 鄂伦春博物馆、 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相思谷原始景区、布 苏里军事度假山庄、兴安森林公园、鄂伦春猎民村及民俗村等。

嘎仙洞

嘎仙洞位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北约10公里、大兴安岭北段顶峰东端。洞内西壁距洞口15米处,有北魏太平真君四年(443年)摩崖铭刻。洞内堆积有较丰富的文化层,对于研究拓跋鲜卑的早期历史,具有重要科学价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鄂伦春布苏里旅游区

鄂伦春布苏里旅游区因地处布苏里而得名,“布苏里”鄂伦春语意为“茂密的森林”。旅游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距旗府所在地阿里河镇23公里,2013年成功申报成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多布库尔民俗村

大杨树镇多布库尔民俗村,距阿里河镇137公里。村内建设31栋具有北方民族特色的民居,鄂伦春猎人部落绕村而建,是展示鄂伦春民族独特民族文化和民俗的窗口,为呼伦贝尔市民俗旅游名片和“五彩呼伦贝尔”精品线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