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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修改稿), 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修改稿)发文通知, 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修改稿)文件内容
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撤乡并镇,学校布局调整等实际。本着进一步健全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现行的《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现将《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修改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发文通知多教办(2008)20号 关于修改《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附件: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修改稿)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文件内容总则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为规范学籍管理,控制学生流动的随意性,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结合全县撤乡并镇、中小学布局调整等实际,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调整全县义务教...
详情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近两年撤乡并镇,学校布局调整等实际。本着进一步健全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管理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现行的《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现将《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修改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文通知
多教办(2008)20号 关于修改《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附件:多伦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修改稿)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文件内容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为规范学籍管理,控制学生流动的随意性,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结合全县撤乡并镇、中小学布局调整等实际,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调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范围,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 入学 第三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办法》规定,小学在籍年龄为7—12周岁,初中为13—15周岁。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第四条 小学严格遵照划片招生的原则,招收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两个月将辖区内适龄儿童核实造册。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小学,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20天,将本辖区盖有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第五条 凡年满7周岁的儿童,凭户口薄和入学通知书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可取得学籍。学校要保证本辖区每一位学龄儿童都能进入学校就读,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辖区学龄儿童,不得跨区域招生。凡收到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没有特殊原因一周内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将名单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依法督促其入学。 第六条 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缓学的,应附县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缓学期满仍不能就读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七条 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与正常儿童入学条件相同,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 第八条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严禁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为学生建立《新生入学花名册》、《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第九条 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就近入学,学校应给予学籍编排学号。对本地户口回流的学生,执有效证件,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校不得拒收。 第十条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不举行升学考试,按照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全部进入初中。经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初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名单,提前20天向初一新生发放盖有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第十一条 初一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初中入学后,即取得学籍。已领到通知书在开学一周内不报到入学者,学校查明原因后,报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属无正当理由不入学者,乡镇政府依法督促其入学。 第十二条 学籍一经确定,除转学、毕业或死亡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其学籍。任何学校不允许存在无学籍学生。学籍档案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管理,不得出现生、籍分离或不符的现象。学籍表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 第十三条 中小学入学范围、入学通知书编号、义教证书编号 一、入学范围 (一)小学 1、第一小学招生范围为:兴盛社区、中村、南村、南林场。 2、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为:福盛社区。 3、第三小学招生范围为:善因社区、向阳社区、西村、富泉村、苗圃。 4、第四小学招生范围为:大仓社区、东仓村、新仓村、盆窑村、水泉村、小营盘村、北村、谜樱颈二道洼村、第一建材厂。 5、十五号小学招生范围为:十五号村、十七号村、白沙梁村。 炒船6、五号小学招生范围为:五号村、九号村、南山根村、白音坤兑村。 7、小石砬小学招生范围为:小石砬村、大石砬村、平甸沟村。 8、西干沟小学招生范围为:大官场村、小官场村、河槽子村、牛槽洼村、马群后沟村。 9、耗来沟小学招生范围为:牛眼睛村、牛心山村、大耗来沟村、羊盘沟村、小河村。 10、大北沟小学招生范围为:大北沟村、学田地村、黑山头村、西山根村、蒙古营村、北石门村、花塘沟村、白石头沟村。 11、黑山嘴小学招生范围为:黑山嘴村、团结村、双井子村、胜利村、新民村。 12、三道沟小学招生范围为:三道沟村、榆树林村、黄羊沟村。 13、大河口小学招生范围为:前九号村、温塘河村、大孤山村、大河口村、公吉诺村、滦河村。 14、上都河小学招生范围为:白音卜罗村、白城催户精子村、老北沟村、上都河村、炮台村、砧子山村、光明村。 15、蔡木山小学招生范围为:一家河村、黑风河村、铁公泡子村、青龙背村。 (二) 初中 1、第二中学招生范围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的全部走读学生。 2、第四中学招生范围为:十五号小学、五号小学、小石砬小学、大北沟小学、西干沟小学、耗来沟小钻故只邀学、黑山嘴小学、三道沟小学、大河口小学、上都河小学、蔡木山小学及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校外住宿生和第四小学校内住宿生。 二、入学通知书编号 1、以村、社区为单位编号 ( ) Ⅹ阀茅探 Ⅹ ( )―ⅩⅩⅩ 乡镇代号 年号后两位 村、社区代号 序 号 例:C0819—012 代表大北沟镇2008年羊盘沟村第12号 2、各乡镇、村(社区)代号编排表乡镇名称 | 代号 | 村、社区名称及编号 |
大河口乡 | A | 前九号01 温塘河02 大孤山03 大河口04 公吉诺05 滦河06三道沟07 榆树林08 黄羊沟09 |
蔡木山乡 | B | 白音卜罗01 白城子02 老北沟03 上都河04 炮 台05 砧子山06 光明07 一家河08 黑风河09 铁公泡子10 青龙背11 |
大北沟镇 | C | 十五号01 十七号02 白沙梁03 五 号04 九 号05 南山根06 白音坤兑07 小石砬08 大石砬09 平甸沟10 大官场11 小官场12 河槽子13 牛槽洼14 马群后沟15 牛眼睛16 牛心山17 大耗来沟18 羊盘沟19 小 河20 大北沟21 学田地22 黑山头23 西山根24 蒙古营25 北石门26 花塘沟27 白石头沟28 |
多伦淖尔镇 | D | 兴盛社区01 中村02 南村03 南林场04 福盛社区05 善因社区06 向阳社区07 西村08 富泉村09 苗圃10 大仓社区11 东仓村12 新仓村13 盆窑村14 水泉村15 小营盘村16 北村17 二道洼村18 第一建材厂19 黑山嘴村20 团结村21 双井子村22 胜利村23 新民村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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