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路街道
长春路街道 长春路街道概况 长春路街道领导分工 长春路街道主要职责
长春路街道因辖区内的长春路而得名。于1955年设置,1968年成立长春路街革命委员会,1980年8月改为长春路街道办事处。面积7.6平方千米。邮编:132011人口36971人(2010年)。办事处驻长春路155号。辖4个社区:繁荣社区、电力学院社区、长春路社区、西安社区。书记:卢淑梅负责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主任:翟敬忠 负责办事处全面工作。副书记:付琨 分管街道党务、信访、综治、司法、工会、妇联、团委、维稳等工作。副主任:关 翎分管街道计生、劳动保障等工作副主任:姜伟 分管民政、城管卫生、市场管理等工作。武装部长:刘忠辉 分管经济、统计、财政等工作。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
详情长春路街道因辖区内的长春路而得名。于1955年设置,1968年成立长春路街革命委员会,1980年8月改为长春路街道办事处。面积7.6平方千米。
邮编:132011
人口36971人(2010年)。办事处驻长春路155号。辖4个社区:繁荣社区、电力学院社区、长春路社区、西安社区。
书记:卢淑梅负责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主任:翟敬忠 负责办事处全面工作。
副书记:付琨 分管街道党务、信访、综治、司法、工会、妇联、团委、维稳等工作。
副主任:关 翎分管街道计生、劳动保障等工作
副主任:姜伟 分管民政、城管卫生、市场管理等工作。
武装部长:刘忠辉 分管经济、统计、财政等工作。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
2、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发展街道经济,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3、负责街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司法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街辖区社区建设,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侨务等项工作。
7、指导和帮助社区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人为本,强化管理,改善生活和投资环境。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9、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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