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乡
东方红乡 东方红乡历史沿革 东方红乡地理区位 东方红乡经济发展 东方红乡科教文卫
东方红乡隶属鹤岗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东濒梧桐河,西靠市区。乡政府驻地距市区约5公里。截止2003年底,全乡总户数5114户,人口17330人,其中农业户数3275户,农业人口11940人,除少数朝鲜族外,大多为汉族。全乡有14个行政村,39个村民小组。乡政府驻地兴华村。距乡政府5公里处有解放军农场,公路以东大部分耕地为宝泉岭农场经营。原是一片荒原。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人口渐增,形成村落,1948年始建山河村,隶属兴山市管辖,后改隶鹤岗市管辖。1956年3月,撤销山河村,设置获幸、新照两个乡。1958年9月,将获幸乡改称获幸人民公社。同年11月,将获幸公社划入东山经济区,1962年又从东山经济区划出重建获幸公社。1966年将获幸公社更名为东方红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东方红乡。东方红乡始建于1956年,2001年与原 团结乡进行合并。东方红...
详情东方红乡隶属鹤岗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东濒梧桐河,西靠市区。乡政府驻地距市区约5公里。截止2003年底,全乡总户数5114户,人口17330人,其中农业户数3275户,农业人口11940人,除少数朝鲜族外,大多为汉族。全乡有14个行政村,39个村民小组。乡政府驻地兴华村。距乡政府5公里处有解放军农场,公路以东大部分耕地为宝泉岭农场经营。
原是一片荒原。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人口渐增,形成村落,1948年始建山河村,隶属兴山市管辖,后改隶鹤岗市管辖。1956年3月,撤销山河村,设置获幸、新照两个乡。1958年9月,将获幸乡改称获幸人民公社。同年11月,将获幸公社划入东山经济区,1962年又从东山经济区划出重建获幸公社。1966年将获幸公社更名为东方红公社。1984年2月,改为东方红乡。东方红乡始建于1956年,2001年与原 团结乡进行合并。
东方红乡位于鹤岗市城区东郊,哈萝公路与鹤北铁路穿乡而过,东与宝泉岭农场相接,南与新华农场、 红旗乡相连,西接新一办、工人村办,北至林区,梧桐河、鹤立河经乡而过,境内水利资源丰富,有水库两座,分别是新一水库和平原水库。全乡大部分为平原地区,少数地区为丘陵山坡。乡内辖区总面积581平方公里。
全乡耕地总面积5173公顷,其中水田2733公顷,旱田2440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4073公顷,产粮21064吨;蔬菜播种总面积767公顷,产菜31020吨;其他作物270公顷,饲料地57公顷。全年农林牧渔总产值9302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5853万元,林业总产值41万元,牧业总产值2871万元,渔业总产值537万元。全乡农林牧渔增加值4670万元,其中农业增加值3472万元,林业增加值20万元,牧业增加值1060万元,林业增加值20万元,牧业增加值1060万元,渔业增加值118万元。
截止2003年底,乡镇企业有煤矿、撕裂膜厂、农机厂、米加工、油厂、维钢机械厂、水泥厂、加油站、建筑公司、林场、渔场等企业。其主要产品有煤炭、撕裂膜、精制大米、豆油、水泥、钢材、木材等。2003年全乡工业总产值16268万元,其中集体工业总产值7990万元,私营和个体增加值1712万元。
全乡现有学校两所、卫生院一处,其中中学一所,小学一所。
周边农林园艺
东方红乡畜牧场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
周边派出所
东方红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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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
周边政府机关
东方红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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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中共东方红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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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乡镇
东方红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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