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村
竹林村 竹林村基本概况 竹林村村委职能 竹林村村规民约 竹林村养猪大村
南湖区新丰镇竹林村地处新丰镇西南,加盐公路、07省道新线、余云公路、新竹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捷,区域优势明显。全村面积8.7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7387亩,拥有农户1361户,46个生产小组,现合并为18个片组,一个居民小组。总人口6037,其中农业人口4786人,暂住人口900人,居民351人,党员数163人,设党委1个,党支部4个,分别是青春支部、赵家埭支部、光明支部、高家埭支部。竹林村地处新丰镇西南,加盐公路、07省道新线、余云公路、新竹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捷,区域优势明显。全村面积8.7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7387亩,拥有农户1429户,46个生产小组,现合并为18个片组,一个居民小组。总人口6552,其中农业人口4717人,暂住人口1500人,居民335人,党员数143人,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分别是农业支部、综合支部、夕阳红支部、专业合作社支部。20...
详情南湖区新丰镇竹林村地处新丰镇西南,加盐公路、07省道新线、余云公路、新竹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捷,区域优势明显。全村面积8.7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7387亩,拥有农户1361户,46个生产小组,现合并为18个片组,一个居民小组。总人口6037,其中农业人口4786人,暂住人口900人,居民351人,党员数163人,设党委1个,党支部4个,分别是青春支部、赵家埭支部、光明支部、高家埭支部。
竹林村地处新丰镇西南,加盐公路、07省道新线、余云公路、新竹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捷,区域优势明显。全村面积8.7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7387亩,拥有农户1429户,46个生产小组,现合并为18个片组,一个居民小组。总人口6552,其中农业人口4717人,暂住人口1500人,居民335人,党员数143人,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分别是农业支部、综合支部、夕阳红支部、专业合作社支部。2008年农民人均收入12098元。几年来我村计划生育符合率达100%,农民合作医疗参保率96.5%。全村工农业经济发达,第三产业兴旺,2008年工农业产值5.45亿元,辖区内个私企业77家,全村3/4的劳动力在企业工作。2008年生猪出栏数8万头。
(一)召集村民会议,并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接受村民的评议和监督;
(二)编制本村经济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教育村民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五)教育村民实行计划生育;
(六)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管理村级财务和集体财产,提出村集体重大事项开支的草案;
(七)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草案,并按照规划进行街道建设,指导村民建设住房,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八)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村民团结和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加强民族团结;
(九)向村民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教育村民履行法定义务,发展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组织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村民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
(十)教育村民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2008 年 4 月 2 日 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
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四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房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严禁荒废耕地,对荒废耕地者,责令限期复耕。
四、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计划外生育者和有漫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行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
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六、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 16 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者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利,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九、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十、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煸动村民到机关、学校、企业、村办公场所、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十二、不得非法搜身、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不偷拿国家、集体、他人财物,不在公路、水域航道上设置障碍,不损毁、移动指示标志,不损毁机耕道路、排灌渠道、耕作机械等集体公共设施,不乱砍滥伐树木。
十四、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十五、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十六、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 予以批评教育;
2、 写出悔改书,用村广播、公开栏等形式进行通报;
3、 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十七、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八、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村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新居民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十九、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十、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竹林村村民委员会
竹林村,是嘉兴市养猪大村,生猪产业是农民的支柱产业,在2005年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筹集100万余元筹建了新竹生物有机肥产销合作社,解决了有机肥的销路问题,年产有机肥1000多吨。
村委做好二个收:
一是全村养殖户的猪粪尿收集。
二是对养猪户按猪棚面积(5元/平方米)进行收取,用于治污费专项支出。通过向养殖户进行宣传教育,2006年新建小型沼气池96只。
干粪堆积池260只,三格式化粪池320只,使猪粪污染得到全面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河道疏浚,清理和保洁等工程中投入81.6万元对全村21.712公里河道进行疏浚,用二千多工劳动力对河道进行清理,筑拦河坝31只,分成了三个保洁组,对31.963公里河道进行保洁,保持了河道的通畅,并通过了市、区水利局和有关部门的验收。
周边幼儿园
竹林幼儿园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竹林村竹溪路48号
周边乡镇
新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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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村庄
新丰镇竹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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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镇永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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