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园村
枣园村
枣园村地处澄潭镇,共有户数412户,人口1075人,队组15队,其中党员数40人,山林1309亩,粮食总产量238.8,农村经济1.7万,其中蚕茧672,交通便利。新农村建设以后,发展更加迅速更要上一层楼。村规民约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提高我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村《村规民约》。(一)全村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用土地都应自觉服从村里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承包地在保证承包人合理的利益条件下,必须服从村的规划和调整,村有权收回承包权,土地流转必须经村同意并且签订流转协议后有效,否则不予认...
详情枣园村地处澄潭镇,共有户数412户,人口1075人,队组15队,其中党员数40人,山林1309亩,粮食总产量238.8,农村经济1.7万,其中蚕茧672,交通便利。新农村建设以后,发展更加迅速更要上一层楼。
村规民约
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提高我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一)全村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用土地都应自觉服从村里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承包地在保证承包人合理的利益条件下,必须服从村的规划和调整,村有权收回承包权,土地流转必须经村同意并且签订流转协议后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房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面积和样式,并且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建房,并且申报建设期限和堆放公共场占用时间,逾期由村收取道路和场所占费用。原则上做到一户一宅的原则。建房期间的交通安全、施工安全由建房户负责。
(三)鼓励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对于贡献突出者将予以奖励。严禁私自改变农田使用性质和毁坏农保田行为。
(四)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对非法婚姻、非法怀孕和超生、计划外生育者,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且不享受我村社员待遇。对谩骂、侮辱、殴打计划生育人员等行为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有关部门处理。
(五)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村有义务保障贫困学生接受九年制教育。
(六)本村企业(包括在本村办厂的其他企业)享受我村优惠政策,免费接受村委会提供的服务,并且要接受村委会的管理与监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好安全生产制度,劳动用工制度,职工养老制度,保持生态环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有义务组建工会和党组织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七)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烈属、军属和现役家属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适当补助或慰问。
(八)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子女的合法继承权,丧偶者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九)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和毒品。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严禁我村村民集体组织5人以上越级上访,党员将按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出党处置,村民代表将取消代表资格。
周边政府机关
喀拉苏村村委会
地址:曙光路18
营业时间:夏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冬季 08:30-12:00,14:00-17:00
周边景区,
澄潭江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周边乡镇
澄潭街道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曙光路18号
周边村庄
枣园村
地址:绍兴市新昌县蛟澄线
芝田村
地址:绍兴市新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