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熟镇
谷熟镇 谷熟镇历史沿革 谷熟镇地理环境 谷熟镇交通 谷熟镇行政区划 谷熟镇经济概况 谷熟镇医疗卫生 谷熟镇经济政策
谷熟镇,古称“榖丘”、“榖熟”,位于河南省商丘市 虞城县县城南15公里,西距商丘市20公里。人口30834人(2017年),耕地面积4.7万亩。交通优势得天独厚。东有省道虞单公路,北有陇海铁路和310国道,西侧紧靠京九铁路和105国道,325省道横穿全镜,连霍高速公路与商亳高速公路在此交汇,构成了一个黄金十字架。谷熟镇历史悠久,夏末商国最后一座都城、 商朝第一座都城“亳”在其附近。唐代 杜佑《 通典》第一百七十七 州郡七 睢阳郡 宋州:“谷熟,汉旧县。即 殷之 南亳, 汤所都也。”故又名汤都。镇内文物古迹有 伊尹祠。谷熟镇 (7张) 商代称亳(bó,音同薄),商王 成汤至 仲丁所都。周朝末年春秋时期,为宋国之谷丘。 鲁桓公、 宋殇公、 燕宣侯曾会盟于此,史称“谷丘会盟”。西汉置 薄县,后改为 谷熟县。东...
详情谷熟镇,古称“榖丘”、“榖熟”,位于河南省商丘市 虞城县县城南15公里,西距商丘市20公里。人口30834人(2017年),耕地面积4.7万亩。
交通优势得天独厚。东有省道虞单公路,北有陇海铁路和310国道,西侧紧靠京九铁路和105国道,325省道横穿全镜,连霍高速公路与商亳高速公路在此交汇,构成了一个黄金十字架。
谷熟镇历史悠久,夏末商国最后一座都城、 商朝第一座都城“亳”在其附近。唐代 杜佑《 通典》第一百七十七 州郡七 睢阳郡 宋州:“谷熟,汉旧县。即 殷之 南亳, 汤所都也。”故又名汤都。镇内文物古迹有 伊尹祠。
谷熟镇 (7张) 商代称亳(bó,音同薄),商王 成汤至 仲丁所都。
周朝末年春秋时期,为宋国之谷丘。 鲁桓公、 宋殇公、 燕宣侯曾会盟于此,史称“谷丘会盟”。
西汉置 薄县,后改为 谷熟县。东汉建武二年(公元26年)封更始帝 刘玄之子 刘歆为谷熟侯,邑于此。
唐武德二年为南谷州。
元代置谷熟镇,属 归德府 睢阳县。
民国初年,废镇为集,属 商丘县。
1951年设谷熟街道(县级),1952年改县,1954年谷熟县制取消,划归商丘专区 虞城县。1955年设谷熟乡,1958年成立谷熟人民公社,1985年改设谷熟乡,1986年由乡改镇。2008 年被评为“ 中州名镇”。
《大清一统志》卷一百五十四 归德府:谷熟故城在 商丘县东南。春秋桓公十二年盟于 谷丘。注 谷丘,宋地。后汉建武二年,封更始子 刘歆为谷熟侯,寻置县,属 梁国。晋因之。宋属平昌郡。永初,郡国属南梁。元徽元年废。隋开皇十六年复置。唐武德三年于县置南谷州,四年州废。《元和郡县图志》谷熟县西北至宋州五十七里。县理置于古谷城,亦殷之所都,谓之 南亳。宋开寳五年, 汴水决,迁治城南。《太平寰宇记 》谷熟县在宋州东南四十里,有谷丘在县南二百歩县。(志) 谷熟故城,元至元二年并入 睢阳,置廵司于此,明洪武初,废。
谷熟镇镇境东接站集乡、西迄芒种桥乡、南靠店集乡、北与刘店乡接壤,西距商丘市20公里,北距虞城县城15公里。,交通优势得天独厚。东有省道虞单公路,北有龙海铁路和310国道,西侧紧靠京九铁路和105国道,325省道横穿全镜,连霍高速公路与商亳高速公路在此交汇,构成了一个黄金十字架,商亳高速在境内设有上下路口,独特的交通便利和区位优势为谷熟镇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强的推动力。
虞城县谷熟镇地处县城南15公里,西距 商丘市20公里。人口30834人(2017年),耕地4.7万亩。
全镇交通条件优越、得天独厚。东有省道虞单公路,北有 陇海铁路和310国道,西侧紧靠京九铁路和 105国道,325省道横穿全镜,连霍高速公路与商亳高速公路在此交汇,构成了一个黄金十字架,商亳高速在境内设有上下路口,交通便利。
虞城县谷熟镇地图
谷熟镇面积27.18平方千米(2017年),辖南头村、中街村、韩园村、朱阁村、余楼村、郭楼村、许各村、东头村、北头村、刘大庄村、西王庄村、关庄村、郜庄村、柴王村、叶老家村、汤庄村、田楼村、宋庙村、河涯村、田老家村、倒楼村、马庄村、李苟庄村、大王楼村、杨大庄村24个行政村, 前单庄村等81个自然村,162个村民组。
411425104:
南头村 | ~201 | 中街村 | ~202 | 韩园村 | ~203 | 朱阁村 | ~204 |
余楼村 | ~205 | 郭楼村 | ~206 | 许各村 | ~207 | 东头村 | ~208 |
北头村 | ~209 | 刘大庄村 | ~210 | 西王庄村 | ~211 | 关庄村 | ~212 |
郜庄村 | ~213 | 柴王村 | ~214 | 叶老家村 | ~215 | 汤庄村 | ~216 |
田楼村 | ~217 | 宋庙村 | ~218 | 河涯村 | ~219 | 田老家村 | ~220 |
倒楼村 | ~221 | 马庄村 | ~222 | 李苟庄村 | ~223 | 大王楼村 | ~224 |
谷熟镇为农业大镇,农作物以小麦、玉米、大豆、棉花为主,优质小麦面积40000亩,玉米30000亩,棉花8000亩。为增加农民收入,镇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调整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经济作物种植,并以返租承包的方式,建成了占地100亩的高效农业示范园,对全镇种植结构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几年的努力,该镇经济作物面积发展很快,粮经比例调整为5:5。培育了西王庄西瓜生产专业村,郭楼蔬菜生产专业村,田楼、中街的红富士苹果生产专业村等。随着农业科技的推广,农基资金投放力度的加大和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副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有很大提高,2001年,全镇夏粮1670万公斤,玉米1400万公斤,蔬菜1500万公斤,苹果300万公斤,农副产品价格稳定。
谷熟镇政府在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为养殖户搞好服务,制定了扶持政策,培育了大中型养殖场10余个,发展养殖专业户400余户。
谷熟镇积极实施“民营突破”战略,大力发展乡镇、个体、私营企业。镇党委政府为鼓励外地客商和本地有志之识投资办厂,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完善硬件设施,尽力为客户搞好服务,初步形成了木器加工、铁业加工、砖瓦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的中心型加工企业近百家。
谷熟镇个体工商户达800余家。从业种类100余项,从业人员达2000余人,年营业额达8亿元。谷熟镇以扩大招商引资、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作为发展镇域经济的重要支撑点,全力以赴抓招商、抓项目。先后已有宝隆食品有限公司、天佑食品有限公司、商丘恋家门业有限公司和天炙电子有限公司等20余家大型企业落户镇区。
全组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占人口总数的18.9%,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参合率97%,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距谷熟镇卫生所2.5公里,普遍存在人畜混居,占农户总数的100%。
谷熟镇医院
为进一步加速我镇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各方人士到谷熟镇投资经商,兴办企业,给投资者创造和提供良好投资环境及条件,我镇在确保投资者除享受国家、省、市、县颁发的各项政策及规定之外,特制定下列优惠政策:
一、自主经营政策
在我镇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自主选择生产经营范围,并提供有关保证。
二、土地使用政策
凡在我镇经商办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乡政府给予协调;投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土地无偿使用。
提供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转让权。无偿提供的土地,无偿使用期5年。停产和倒闭企业一年内不复工生产、转产,第二年按有关规定征收土地荒芜费。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旅游设施开发项目,土地无偿使用10年。
能源、交通、通讯、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土地无偿使用。
三、工商税收减免、奖励政策
1、凡在我镇投资经营办企业的,可先开业,后办证,简化手续,镇政府并提供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
2、新办工商企业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减免各项管理费用,第二年起,连续三年减免税费50%.
3、对新技术,出口创汇、社会福利、公共设施等项目,镇政府给予特殊优惠和照顾。
4、对兴办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经营者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上交税费10——50万元者,按20%金额一次性返奖经营者;上交税费51万元以上者,给予30%金额的奖励;上交不足10万元者,酌情奖励。
5、凡进驻工贸区的新办企业,不经镇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收税费。
四、引进人才政策
1、凡到我镇工作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专家等,工资待遇1000元以上,并提供落户方便,宅基地优先,子女招工优先等。
2、凡对我镇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办理农转非户口,推荐为录用干部。
(1)上交利税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10%;年税利50——100万元的奖励20%;100万元以上者给予30%。
(2)凡为我镇引进人才并产生效益者,按效益的5%奖励中介人。
五、引进资金、技术、项目的奖励政策
1、引进无偿资金者,按到位资金的20%奖励引资者,引进无息、贴息资金者,根据资金使用期长短计奖。半年到一年的使用期,奖到位资金的8%;一年以上使用期,奖到位资金的10%,每延长一年增加20%。引进资金全年息与同期银行利率一致者,使用期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到位资金的5%作奖励基数,每延长一年增加3%。
2、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者,按新增纯利润的10%给予奖励;引进国内外空白技术成果者,按新增纯利润的20%给予奖励。
对以上引进资金、技术、项目的中介人,由受益单位支付奖励,无具体受益单位的由镇财政所支付,并根据本人意愿,赠匾命名,树碑立传。
六、上级部门如有更优惠政策或政策变更按上级部门优惠政策执行,并可根据具体条件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协商,以求长远利益。
周边乡镇
谷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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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村庄
郜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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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苟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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