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镇
花垣镇 花垣镇基本概况 花垣镇历史沿革 花垣镇行政区划 花垣镇自然 花垣镇经济 花垣镇社会事业 花垣镇风土人情
花垣镇( 苗文:Zenb Jib Yox),为 花垣县城关镇,全镇总面积201.2平方千米(2017年),东与 保靖县 复兴镇交界,南与 长乐乡接壤,西与 董马库乡、 麻栗场镇、龙潭镇、边城镇相邻,北临花垣河与保靖县清水镇隔河相望,是花垣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全州工业产值亿元镇之一。明朝时曾为保靖宣抚司彭氏宴游的花园,后筑城垣,得名花园,隶属于永绥厅。一九五三年改名为花垣镇,属湖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管辖。花垣镇地处花垣县城,东与保靖县 复兴镇交界,南与 长乐乡接壤,西与董马库、麻栗场、龙潭镇、边城镇相邻,北临花垣河,是花垣政治、经济、文化及全州工业产值亿元镇之一。全镇总面积201.2平方千米(2017年),辖72个行政村、8个社区、32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4215人(2017年)。现有耕地面积28764亩,其中水田15720...
详情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有15个社区
花垣镇( 苗文:Zenb Jib Yox),为 花垣县城关镇,全镇总面积201.2平方千米(2017年),东与 保靖县 复兴镇交界,南与 长乐乡接壤,西与 董马库乡、 麻栗场镇、龙潭镇、边城镇相邻,北临花垣河与保靖县清水镇隔河相望,是花垣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全州工业产值亿元镇之一。
明朝时曾为保靖宣抚司彭氏宴游的花园,后筑城垣,得名花园,隶属于永绥厅。一九五三年改名为花垣镇,属湖南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管辖。
花垣镇地处花垣县城,东与保靖县 复兴镇交界,南与 长乐乡接壤,西与董马库、麻栗场、龙潭镇、边城镇相邻,北临花垣河,是花垣政治、经济、文化及全州工业产值亿元镇之一。全镇总面积201.2平方千米(2017年),辖72个行政村、8个社区、32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24215人(2017年)。
现有耕地面积28764亩,其中水田15720亩,旱地13044亩。属于中亚热带山地,最高海拔800米,最低海拔300米,年日照为1300小时左右,年平均气侯在16℃、17℃,年降雨量一般为1420毫米。镇内交通便利,209、319国道和吉茶、张花高速公路重合贯穿镇境内。 花垣镇 (6张)
“花垣”的由来:明代时期,保靖宣抚司彭氏在此建花园一座,故称花园。清朝时期建筑城垣以后,改名为花垣。
民国初年设首乡,1935年,改首乡为镇。
解放后属一区所辖,1958年公社化时改为东风公社。
1961年体制缩小为花垣镇人民公社。
1980年成立花垣镇人民政府。
1989年与三角岩乡政府合并,组建花垣镇。
2005年与窝勺乡政府合并,组建新的花垣镇。
2015年,道二乡、团结镇成建制并入花垣镇,组建新的花垣镇
行政区划调整后,全镇总面积201.2平方千米(2017年),辖42个村、8个社区居委会,218个村民小组。辖:城南、柑子园、老正街、西长街、大竹山、浮桥、登高楼、涧水坡8个社区居委会;狮子桥、望城、洞溪坪、南门、农科站、丰和、新生屯、卡地、大冲、龙洞、卧龙榜、依溪、清水塘、大云盘、凉水井、拐带坡、马其洛、朝料、佳民、花桥、麻场、伍家坡、三角岩、坝塘、蔬菜、园艺场、渔场27个村委会。
全镇总人口124215人(2017年),人口主要以苗族为主,其次为汉族、土家族等其他民族。全镇田土面积28764亩(其中水田15720亩, 旱田13044亩)。全镇在职干部127人,参加目标管理干部100人,离退休人员36人。
花垣镇属于中亚热带山地,最高海拔800米,最低海拔300米,年日照为13000小时左右,年平均气温在16摄氏度~17摄氏度,年降雨量一般为1420毫米。
花垣镇地处 花垣县北部,与 保靖县复兴镇交界于东,与花垣县 长乐乡接壤于南,与花垣县龙潭镇、边城镇两镇相邻于西,花垣河流淌于北,是花垣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内交通便利,209、319国道和茶吉、张花高速公路重合贯穿全境。
随着城市化建设不断加快,花垣镇建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09年,全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2.51亿元,财政收入3839万元,人均纯收入2759元。
全镇拥有工业企业82家,实现年产值3.5亿元,创税1.2亿元。主要工业品有:电解锰、锰锭、电解锌、锌锭、锰粉等。
主要农产品有桔、橙、金秋梨、猕猴桃、葡萄、枣子等。 水产品主要有西伯利亚鲟鱼养殖。
全镇42个行政村全部纳入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完成道路硬化建设140公里,建设沼气池750口,引进太阳能热水器570台。全镇电话入户率100%,有线电话入户率80%,移动网络实现了全面覆盖。
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率达100%,合作医疗参保率100%。镇域内建有边城广场、边城公园、城北体育广场、古苗河风景区、牛角屯大坝等休闲娱乐、旅游度假胜地。
花垣,苗语称jib yos,意为北方之地。
花垣镇苗族为东部苗族,旧时称红苗。语言为 苗语东部方言。
苗家禁忌很多,主要有如几种:
忌踩三脚 苗家火坑里放一铸铁三脚架,用作炊事,传说三脚架是3个护火的祖先变成,任何人不能踩,否则就是对祖先不恭。
忌坐火坑上方 火坑右边靠中柱的地方,苗族称为“夯高”,设有祖先神位,是长辈坐的,年轻人和儿童严禁坐在此地,更不准在这方打闹、波水或说脏话,否则就是亵读祖宗,神人共愤。
忌震“龙岩” 苗家堂屋中央有一岩板,岩板下为“龙穴”,最忌震动,据说震动“龙穴”,“龙”就会受惊离去,主人就会遭殃。
父母健在忌戴白帕 戴白帕则标志丧亲守孝。
大年三十忌吹柴火 据说是吹柴大会把新的一个的财运吹走,从而贫困潦倒。
其他禁忌与县内汉族大则致相同。
解放前,花垣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个别富家一夫多妻。男女婚姻以媒婚为主。苗族青年通过劳动、集会、赶场、串亲等方式相互接触爱慕,经多次约会,对唱情歌,互赠礼物等确定恋爱关系,而后自由结婚的。
订婚,通常是男方家主动向女方家求亲。当男方看上某家姑娘或某男女相爱之后,男方必须备礼物,央请媒人去女方家“讨口风”,女家如高兴热情,说明有意开亲,媒人便回告男家,相机前去正式提亲。媒人往返的次数越多越好,俗称“多求为贵”,女家商量同意,亲事初定,通过放鞭炮,吃放话酒,正式订婚。
订婚后,男方要择日向女方“过礼”,时间一般在结婚前一年,礼物有糍粑、酒、肉、米、糖等,礼物多少,双方视经济条件而定,主要是让女方请家族亲友喝喜酒、认新亲。随后,男方便向女方“讨庚”,取女方生辰八字,以便请“阴阳先生”择吉日委亲。娶亲前一晚,男方抓一兄弟为“管亲郎”,带抬花轿、嫁妆的队伍前往女家迎亲。
此前,新娘要隔居族家。娶亲这天,新娘的姊妹们喜开玩笑,用锅烟灰掺合笋壳毛或辣椒水,往“管亲郎”脸上涂抹,惹人大笑。发亲一般是深夜或次日凌晨,新娘修眉整装后,哭拜父母等,由兄弟背着上轿。新娘出嫁由亲属女友陪伴,特别是请儿女满堂的妇女做“引亲娘”,还要请男女歌师一同前往,到新 郎家赛歌。发亲后,由“管亲郎”打灯笼引路,行往男家。同时,到女方家吃喜酒的宾客,全部往男方家去吃“撵脚酒”,叫做“正客”,男方家另外的散客叫“副客”。新娘接至男家门前,男家必烧旺火一堆,象征吉样兴旺,然后新娘按择定的吉时吉刻进屋。进屋时,男方全家人要躲避在一处高地方,意为以后新娘不会压制全家人。新娘进屋以后,要接过男方中年妇女交给的炊具,以示从此成家理事。
然后,坐在火塘右侧置有“符纸”的凳子上至通宵。下午,宾客前来贺喜,男方摆宴款待,特别对“正客”必须热情款待。晚上,新郎与新娘家请的“巴江莎”(苗语,意为歌师)开场对歌,宾客以此为乐,随宵达旦。第二天上午,举行吃酒仪式,主客双方各由一名老人互敬贺词和祝酒词,祝贺夫妻恩爱合好,百头偕老,诸事顺遂,并唱歌欢庆,讲结亲古老话,互赠礼品,婚庆期间,男方亲族 在合伙请客吃饭,俗称“排家饭”。因而婚期为两天。客人未散,新郎新娘只能见面,不能同宿。散客后,新婚夫妇进入正常生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旧的婚俗逐步革除,婚事新办,节约从俭,与汉族婚礼毫无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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