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乡

龙潭乡 龙潭乡简介 龙潭乡内设机构 龙潭乡主要领导


龙潭乡是重庆市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辖的一个乡。位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部,距县城63千米。面积137.07平方千米,人口3594人(2017)。辖龙潭、都会、万宝、双河、木坪5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龙潭坝。龙潭乡位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部,距县城63千米。面积137.07平方千米,人口3594人(2017)。辖龙潭、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 会、万宝、双河、木坪5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龙潭坝。[代码]500240216:~201龙潭村 ~202都会村 ~203万宝村 ~204双河村 ~205木坪村[沿革]1953年置木坪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1997年,面积46平方千米,人口0.2万,乡政府驻马湾石,辖春风、春光、通塔、龙潭、四坪、阳光6个行政村。2001年将春光村划归 马武镇管辖,区划调整后,木坪乡管辖原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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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乡地名网_重庆市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资料简介

重庆市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介绍

龙潭乡是重庆市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辖的一个乡。位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部,距县城63千米。面积137.07平方千米,人口3594人(2017)。辖龙潭、都会、万宝、双河、木坪5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龙潭坝。

龙潭乡位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部,距县城63千米。面积137.07平方千米,人口3594人(2017)。辖龙潭、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 会、万宝、双河、木坪5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龙潭坝。

[代码]500240216:~201龙潭村 ~202都会村 ~203万宝村 ~204双河村 ~205木坪村

[沿革]1953年置木坪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1997年,面积46平方千米,人口0.2万,乡政府驻马湾石,辖春风、春光、通塔、龙潭、四坪、阳光6个行政村。

2001年将春光村划归 马武镇管辖,区划调整后,木坪乡管辖原都会、万宝乡及木坪乡的龙潭、四坪、通塔、阳光、春风等村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36平方千米,总人口4545人,辖12个行政村,乡政府驻龙潭坝。

2002年7月31日,木坪乡更名为龙潭乡(渝府[2002]123号)。

附:都会乡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部,距县城59千米。

[沿革]1953年置都会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置乡。1997年,面积38.5平方千米,人口0.1万,乡政府驻沙凼,辖双流、三沟、宝龙3个行政村。

附:万宝乡位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部,距县城66千米。

[沿革]1953年置烂泥乡,1958年更名万宝公社,1983年设万宝乡。1997年,面积53.8平方千米,人口0.2万,乡政府驻烂泥坝,辖核桃、白岩、小河、大河4个行政村。

(一)党政办公室:
  职能职责:
  1.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
  2.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提供服务,辅助决策。
  3.负责乡党委、政府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修改、制发。
  4.负责上级下发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阅、管理以及镇党委、政府各种文件资料打印、分发、传递、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5.办好信息,对本级和上级领导的批示进行督促查办。
  6.管理用好印章,做好会议记录,搞好会议服务,接待好公务来客,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为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取道桥梁和纽带作用。
  7.抓好党员培训和评议工作,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调查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经常向镇纪委和上级纪委汇报和反映本辖区的党风廉 政建设情况。
  8.围绕镇工作的中心,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完善团的制度并积极开展活动;按照上级武装部门的安排布置,做好民兵的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9.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所:
  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乡镇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
  3.负责组织协调乡财政收入,负责乡镇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
  4.负责乡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乡工资、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乡镇财政收支平衡。
  5.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
  6.负责乡政府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帐务代理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
  7.负责乡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确保乡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8.负责乡村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切实采取措施化解乡村债务和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9.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
  职能职责:
  1.研究编制全经济发展目标以及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全镇经济运行趋势进行监测、预测和动态分析,提出本乡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发展重点行业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乡招商引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乡属集体企业的改革方案;对全镇经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建议。
  2.引导、指导农户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的增收。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的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统计档案、统计信息网络。
  4.建立辖区内个体、集体、非公有制企业档案,帮助投资者办理企业设立、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办理生产经营过程之中涉及的有关证照及手续,引导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全镇安全生产综合性指标,协助对重大事故的处理,负责全镇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6.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万有安: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人大、武装工作。

杨 平:乡长、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金融、财税、人事编制、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联系财政所。

秦继伟: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主持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统战、群团、公路建设管理。联系人大办。

杨 军:政法书记,武装部长兼副乡长。主抓政法、武装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业经济、法建、司法、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含道路交通安全)、消防、质监。联系安监办、综治办、司法所。

马莉平:党委委员,副乡长。分管农业(含粮食生产、渔业、水利、蔬菜、马铃薯)林业、畜牧业、烤烟生产、农经、农机、农技、万元增收、统计及专业合作社等工作。联系农服中心、乡兽医站。

王登强:副乡长。分管国土乡建、规划、城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保、劳务经济、卫生(新农合)、环保、商贸、通讯等工作。联系社保中心、国土乡建办、社会事务办、乡卫生院。

马学平: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主抓农村基层党建、统战工作,分管民政、老龄、民族宗教、机关工作。联系党政办、组织办和民政办。

岳小平:宣传委员。主抓宣传工作。分管教育、体育、文化、精神文明、扶贫、项目策划管理、招商引资、科协、旅游等工作。联系经济发展办、文广中心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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