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镇

木兰镇 木兰镇建置沿革 木兰镇行政区划 木兰镇木兰镇简介 木兰镇木兰式的女英雄——韩娥 木兰镇木兰祠 木兰镇《蜀中花木兰·韩娥传》


阆中市辖镇。1951年置 木兰乡,2014年撤乡建镇,2019年河楼乡并入 。位于阆中市境西部,距阆中市区22公里,海拔高度656米。面积29.65平方千米,人口5318人(2017)。公路通 阆中、 剑阁。运输、商贸、饮食服务业较发达。明代蜀中花木兰 韩娥,父子宰相 严嵩、严仕潘出生于此。木兰镇是阆中市辖镇,原名“木兰庙场”,山上有“木兰墓(孝女坟)”和“木兰庙(木兰祠)”。1951年置木兰乡,2014年5月经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撤乡建镇 。2019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撤销河楼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木兰镇管辖。木兰镇人民政府驻观音路27号。木兰镇位于阆中市境西部,距阆中市区22公里,海拔高度656米。面积29.65平方千米,人口5318人(2017)。公路通阆中、剑阁。辖木兰社区、青龙近水村、花石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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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镇地名网_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木兰镇资料简介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木兰镇介绍

阆中市辖镇。1951年置 木兰乡,2014年撤乡建镇,2019年河楼乡并入 。位于阆中市境西部,距阆中市区22公里,海拔高度656米。面积29.65平方千米,人口5318人(2017)。公路通 阆中、 剑阁。运输、商贸、饮食服务业较发达。明代蜀中花木兰 韩娥,父子宰相 严嵩、严仕潘出生于此。

木兰镇是阆中市辖镇,原名“木兰庙场”,山上有“木兰墓(孝女坟)”和“木兰庙(木兰祠)”。

1951年置木兰乡,2014年5月经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撤乡建镇 。

2019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撤销河楼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木兰镇管辖。

木兰镇人民政府驻观音路27号。

木兰镇位于阆中市境西部,距阆中市区22公里,海拔高度656米。面积29.65平方千米,人口5318人(2017)。公路通阆中、剑阁。辖木兰社区、青龙近水村、花石村、龙凤南山村、尖山村、柳树店村、菩提村、庙子岩村等8村(居)委会。运输、商贸、饮食服务业较发达。农业主产水稻、小麦、玉米,兼产林、桑、桐、果。养殖蚕、猪、牛。明代蜀中花木兰韩娥,父子宰相严嵩、严仕潘出生于此。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六朝民歌《木兰辞》已广为流传。在古城阆中,古代也有一个木兰式的女英雄——韩娥。阆中市木兰镇,是“阆中花木兰”韩娥的故里。韩娥女扮男装,从元末明玉珍义军转战南北的事迹载于《明史?列女传》。明人刘惟德于永乐七年(公元1409年)十二月使蜀时,在亲聆韩娥从军事迹后,又作了《韩娥传》。其后文人学士亦多以诗文咏其事者,足见蜀中花木兰韩娥从军的故事在当时具有一定影响。

韩娥,四川保宁府阆中县人,元至正五年(公元1345年)生于阆中老乾山下(今阆中木兰镇境内)处士韩成的家里。韩成的父亲韩新泽,曾做过元朝四川盐运司副使。韩娥三岁丧父,七岁丧母,自后便由远在成都的叔父韩立收养。韩立也是处士,为人忠诚老实。妻子杜氏亦贤惠,待韩娥如同自己的亲生女儿。当时元政残暴,民不聊生,天下大乱,起义者风起云涌。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八月湖北爆发了以徐寿辉为首的农民起义。起义军攻克湖北蕲县、黄冈等地之后,便在蕲县建立了“天完”农民革命政权。元至正十七年(公元1357年)十二月,徐寿辉部将明玉珍攻克重庆、成都,占有全蜀。

韩娥时年十二岁,其叔父母怕她在战乱中遭受凌辱,嘱其女扮男装。韩娥从叔父母意,誓“有死无二”,改装后“混迹民间”。不久,为义军所获,自名韩关保,在义军中初作“砍草饮马”事。其后明玉珍部将王起岩见韩年幼入伍,遂编入千户罗甲部。罗甲,四川叙南(今宜宾)人。罗甲视韩娥如亲生,韩娥亦视罗甲如生父,从此便长在军旅。元至正二十年(公元1360年)徐寿辉为部将陈友谅杀害后,明玉珍称陇蜀王。元至正二十二年(公元1362年)又称帝于重庆,国号“大夏”,改元“天统”。次年明玉珍进军云南,韩娥亦从王起岩、罗甲军。回川后,韩娥仍随王、罗驻叙南。韩娥长期在军旅中,积极谨慎,对人诚恳,遇有人与其嬉戏,即正色劝阻。入夜则和衣而卧。常年是最后一个睡,早上第一个起床。

待韩娥稍长,罗甲便“为之婚娶,望其成立”。韩娥百般回避仍无济于事。韩娥婚后从不脱衣甲,以致“夫妻”失和。新妇诉诸公婆,韩娥只能隐忍不语。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四川仍属大夏范围。一次韩娥、王起岩由叙南去成都“计事”,顺便探望她的叔父韩立。找到了以后,她的叔父母都不认识她了。韩娥述说了从军经过,并对指头上小时候留下的刀伤疤痕验证。叔侄久别重逢,不胜伤感。这时,韩娥才脱去戎服,换上红装。军中同事无不发出“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的惊叹。事闻于朝,同年九月,大夏朝廷下令表彰韩娥为“贞烈”。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其叔父母将韩娥嫁于新都马复宗为妻,后生下了一男一女。

六朝民歌所载“木兰从军”的故事,已为中国历代民间所传颂,而韩娥则为中国元明之际生活中之“木兰”。故韩娥死后,阆中人修建了“木兰庙”来纪念。文革中木兰庙被拆毁。今阆中木兰镇尚有“木兰坟”,该墓高约两米,长五米。在成都市新都区也有个木兰镇,新都人还为她修建了一座“木兰寺”作纪念。

木兰祠,又名木兰庙,位于 升钟湖风景区阆中市木兰镇 ,兴建于清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是为纪念蜀中花木兰“韩娥”而建。木兰祠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毁,改革开放后在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木兰祠逐渐为人所知。1996年,木兰乡几千名群众联名要求恢复木兰祠;2000年4月,中国邮政在阆中首发《木兰从军》邮票;2000年9月,木兰祠重建,并在大体上恢复了历史原貌;2011年3月,木兰镇人民政府发行长篇传记小说《韩娥传》 。木兰祠已被列为市级文保单位,现正在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中。

据《韩木兰(娥)传》载:木兰姓韩、原名娥,四川阆中木兰乡人,生卒年不详,3岁丧父,7岁亡母,12岁时女扮男装投奔红巾军,她在军中举止谨慎,态度严肃,晚睡早起,衣不解带,说是以军务为重,后来才知她女扮男装,称她为“花木兰”,与新都马复宗结婚,明太祖洪武二年被授“贞烈”、“蜀中木兰”。后人为纪念木兰,在她家乡阆中木兰乡建木兰庙和孝女坟,其子在新都南关外赤岸山建木兰寺。

扬帆破浪济沧海,敢立潮头唱大风。由阆中市委书记 蒲芝龙作序的《蜀中花木兰·韩娥传》一书于2011年3月问世了!出于对历史的思考,对现实的认识,对未来的责任,新时期的木兰人通过努力收集遗存的史实,回顾英雄的足迹,市作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宋森林执笔撰写新鲜出炉!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高度,木兰镇党委、政府领导木兰人民秉承传统,创造了 "宁愿苦干,不能苦煞"的新木兰精神,在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中谱写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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