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城镇

周城镇 周城镇自然资源 周城镇发展规划 周城镇内设机构 周城镇农业发展 周城镇计划生育


周城乡位于陕西省 乾县西南边陲,西接临平镇东连新阳乡,梁村镇、南与武功接壤,全乡以宝鸡峡五支渠为界,分南北两片。全乡总面积33.42平方千米,辖10个行政村,7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5645人(2017)。12所中小学,耕地面积30684亩,其中果树面积8600亩。特色产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党委政府立足乡情,开拓进取,北抓果业,南抓农业畜牧业,使全乡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二00八年,北部套袋苹果产量4.75万吨,收入1150万元,南部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养殖户2400户,奶牛存栏总量达6875头,建成自动化挤奶站4个。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完成12公里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全乡集资728.9万元,完成了42条35.8公里的水泥路铺设工程,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率达95%,人口出生率控制在7‰。周城乡劳动事务保障所...

详情

周城镇地名网_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周城镇资料简介

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周城镇介绍

周城乡位于陕西省 乾县西南边陲,西接临平镇东连新阳乡,梁村镇、南与武功接壤,全乡以宝鸡峡五支渠为界,分南北两片。

全乡总面积33.42平方千米,辖10个行政村,7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5645人(2017)。12所中小学,耕地面积30684亩,其中果树面积8600亩。特色产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乡党委政府立足乡情,开拓进取,北抓果业,南抓农业畜牧业,使全乡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二00八年,北部套袋苹果产量4.75万吨,收入1150万元,南部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养殖户2400户,奶牛存栏总量达6875头,建成自动化挤奶站4个。

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完成12公里通村公路建设任务,全乡集资728.9万元,完成了42条35.8公里的水泥路铺设工程,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率达95%,人口出生率控制在7‰。

周城乡劳动事务保障所

周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周城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周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周城乡乡镇综合服务办公室

周城乡经济发展办公室

周城乡财税办公室

周城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周城镇政府机关现有职工37人,其中党员23人。领导8人,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2名,武装部长1名,综治办主任1名。

周城镇党委、政府依托地位优势,抢抓历史机遇,共谋创新之路。形成了现代果业( 苹果)产业、畜牧业、苗木三大支柱产业。

在三大主导产业总量中,果业(苹果)面积达18400亩,形成了 乾县早熟苹果—嘎啦交易基地。是乾县打造十万亩绿色果品长廊核心区域。2011年被陕西省委命名为现代农业(周城)示范园区,也是全省唯一以苹果命名的现代园区。

畜牧业中,养殖户3587户,奶牛存栏总量达6320头,建成自动化挤奶站13个。特别是2008年招商引资3.5亿元,占地530亩的10万头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物流于一体的广升农业,激励周边农民建成7个小型养猪场,全镇畜牧业前景广阔。

苗木是我镇的又一经济增长点,周城森淼苗木基地是周城镇与 宁夏森淼种业集团杨凌分公司合作建设的一个大型节水耐旱景观苗木基地。该基地主要从事城市绿化和园林观赏两类景观苗木的培育、种植和营销。由隶属于宁夏林业厅的森淼种业集团负责投资,投资总额35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周城镇南部的紫邀、王家、庄里3村,共占地1500亩,基地实现了流转土地已全部完成栽植的建设目标。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2001年12月31日前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现就上述四个条件在具体应用中的认定作以下解释:

一、关于“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一“农村居民户口”指本人及配偶现户口登记地在本村委会,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丧偶或离异现无配偶的,以本人户口是否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进行界定。

三户口待落定、没有户口的人不予登记。

二、“2001年12月31日前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应按以下条件掌握:

一在2001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前,没有违反我省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生育的夫妻。

二界定夫妻生育子女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以其生育行为发生时我省颁布的下列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为依据:

1979年7月1日至1981年4月30日的生育政策以《陕西省计划生育工作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陕革发〔1979〕101号)为依据。

1981年5月1日至1986年7月30日的生育政策以《陕西省计划生育暂行条例》(1981年4月30日陕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5月1日公布施行)为依据。

1986年7月31日至1991年3月2日的生育政策以《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1986年7月25日陕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7月31日公布施行)为依据。

1991年3月3日至1997年8月1日的生育政策以《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1991年3月3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为依据。

1997年8月2日至2002年9月28日的生育政策以《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1997年8月2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为依据。

2002年9月29日至今的生育政策以《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为依据。

三在1979年6月30日之前生育两个女孩的不考虑间隔;1979年7月1日1981年4月30日之间生育两个女孩的生育间隔在三年以上; 1981年5月1日以后生育两个女孩的生育间隔在四年以上。

三、关于“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已死亡现无子女”应按以下条件认定:

一对生育子女的以夫妻曾经生育活婴认定。

二符合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三符合法规、规章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再婚前后曾生育子女数合并计算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

五送他人收养的生育子女,计入其曾生育子女数和现存子女数。

六经公安部门确认为被拐卖,且未返家的子女不计入现存子女数。

七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以子女的个数计算子女数量。

八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之前收养的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要具备以下条件:⑴收养后户口在一起;⑵有村委会、村计生协会证明;⑶有五人以上群众证明。

九合法收养子女后,与曾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十合法收养子女后,与曾生育子女数合计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均已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

(十一)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和未婚人员。

四、关于“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应以其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对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则以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2005年的奖励扶助对象应为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4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2006年为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4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人员,以后年度依次类推。

周边派出所

周城派出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乾县杨铁路周城镇中心小学东20米处

周边诊所

周城镇卫生院 地址:周城镇街道周城中学对面

周边小学

周城镇董城完小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乾县

周边乡镇

周城镇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周城镇政府(杨铁路北)

周边村庄

周城村 地址:咸阳市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