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村

王村 王村概述 王村王村村规民约


王村位于 榆次城南偏西,共有1290户,人口3320余人,共有耕地4230亩,另有企业占地400亩,养殖业占地200亩、村庄占地1000亩,总面积5平方公里。村中古刹四布,流水环绕,集会繁荣,榆次人称城南花儿村。王村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有丰富的水资源和电力资源,靠近工业园区,有4230亩耕地可供开发。该村正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缆工作全局,以建设具有王村特色的新农村为目标,制定了改善村容(硬化道路、新建住宅小区、绿化校园、改善交通条件等)、扶持农业(兴修水利、发展大棚、调整结构)、发展工贸(设置开发区、)、兴办三产、支持文教等五年规划,努力至2015年,将该村建设成了一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条 为把王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 (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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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地名网_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王村资料简介
  王村是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140702200207,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140702。王村与郭家堡村、聂村、新富村、郝家沟村、荣村、张超村、近城村、源涡村、白草坡村、北合流村、南关村、大东关村、小东关村、直隶庄村、王湖村、南沟村相邻。 还有145个地名与王村同名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郭家堡乡王村介绍

王村位于 榆次城南偏西,共有1290户,人口3320余人,共有耕地4230亩,另有企业占地400亩,养殖业占地200亩、村庄占地1000亩,总面积5平方公里。村中古刹四布,流水环绕,集会繁荣,榆次人称城南花儿村。

王村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有丰富的水资源和电力资源,靠近工业园区,有4230亩耕地可供开发。该村正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缆工作全局,以建设具有王村特色的新农村为目标,制定了改善村容(硬化道路、新建住宅小区、绿化校园、改善交通条件等)、扶持农业(兴修水利、发展大棚、调整结构)、发展工贸(设置开发区、)、兴办三产、支持文教等五年规划,努力至2015年,将该村建设成了一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一条 为把王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 (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经商、务工为由拒绝执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第三条 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悔过书;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的外,必须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集体讨论。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村委成员不得公报私仇,借此打击报复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村民。

第五条 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执行本规约。

第六条 全体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见义勇为,一旦发现违反规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形,要及时报告村领导,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规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七条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新农村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 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新房建好后,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第十条 实行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育龄人员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环孕检。计划外生育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一条 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兵役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二条 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和其他赡养义务人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其他应赡养的老年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三条 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并保证他们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对有子女上大学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 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丈夫不得以妻子无现金收入、只生女孩等种种理由打骂和虐待妻子。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携带未成年子女再婚的权利。家庭生活中不得歧视女孩子。

第十五条 不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的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的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六条 不随意在公路、村道上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不损毁、移动公共指示标志、有线电视广播线路等公共设施。不损毁村机耕路、排灌水渠、水库闸门、村道路灯、花木草坪、办公物品、村务公开栏、自来水主管、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和其他集体设施、集体财物。

第十七条 不盗伐国家、集体、他人的林木和损毁政府明令保护的珍稀树木。砍伐承包经营的山林,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审批的数量范围伐木,及时补种树苗。各家各户要积极植树造林,绿化环境。

第十八条 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到村公共垃圾池。发现多数家禽家畜得病,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以防发生大面积的疫情。猪圈、牛栏、厕所要勤清理,以免臭气、脏水污染环境。要注意饮食卫生,以防病从口入。禁止在集体和农户房屋外墙乱贴乱涂广告,应当保持整洁。

第十九条 生产生活和祭奠扫墓时,要严格控制火种火苗,严防火灾发生。田间、菜地、果园使用农药,应当设立明显的告示。灭鼠灭蟑用药,要放在小孩不宜发现的位置。果园、菜地不得乱拉电网。施工拉线接电应由电工师傅操作。

第二十条 相邻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不损毁他人的财物。要管好自己的家禽家畜,防止自家家禽家畜损毁他人的农作物和伤害他人。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要破除封建迷信,反对婚嫁、丧葬铺张浪费,提倡勤俭持家、节约办事。

第二十二条 村民对村干部执行公务有意见的,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向其上级领导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

第二十三条 凡违犯本规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规约第三条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 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规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乡镇、村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待遇。

第二十六条 本规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周边政府机关

郭家堡乡人民政府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227号加油站对面
营业时间:08: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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