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口村
东坑口村 东坑口村简介 东坑口村设施建设 东坑口村领导班子 东坑口村村规民约
衢州市开化县杨林镇东坑口村 是杨林镇政府所在地,全村有4个自然村282户1053人,2007年村人均纯收入6500元,有耕地810亩,山林9800亩。东坑口村紧紧围绕“建秀美山川,促经济发展”的路子,根据“村美、户富、班子强”的要求,按照“四个文明”的建设标准,对村庄进行了全面的规划整治,努力走生态立村,富民强村之路。由于目标明确,思想上高度统一,措施有力,极大的促进了东坑口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村委: 周法祥村支委: 关跃支委、村监会主任: 周小林农科员: 方法宝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税费...
详情衢州市开化县杨林镇东坑口村 是杨林镇政府所在地,全村有4个自然村282户1053人,2007年村人均纯收入6500元,有耕地810亩,山林9800亩。
东坑口村紧紧围绕“建秀美山川,促经济发展”的路子,根据“村美、户富、班子强”的要求,按照“四个文明”的建设标准,对村庄进行了全面的规划整治,努力走生态立村,富民强村之路。由于目标明确,思想上高度统一,措施有力,极大的促进了东坑口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村委: 周法祥
村支委: 关跃
支委、村监会主任: 周小林
农科员: 方法宝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乡所辖的村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 乡农经站对村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农村财务管理的则原是: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坚持勤俭办事、遵纪守法,为发展集体经济服务。
第五条 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理财,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章 财务人员
第六条 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由“乡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实行代理。实行会计代理制,村会计基本核算单位不变。
第七条 村出纳由村文书兼任。
第八条 村财务组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兼。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九条 财务审批制度
村级财务支出实行财务专人审批和集体审批相结合财务审批制度。即: 300 元以内,由财务组长审批; 300 元以上,由书记、主任联名审批。 1000 元或重大项目资金筹集或支出,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经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村书记、主任不得兼任“义务”出纳员、办理现金收付。
第十条 出纳工作制度
1 、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2 、认真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子抵库,不准私借公款。
3 、记好现金、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 、负责保管好库存现金、存折、存单、有价证券、银行和各票据、统一收据及财务印章。
5 、每月按规定的时间到乡会计服务中心办理收支报帐及现金结报手续。
6 、日库存现金,严格执行库存限额标准,不得超标准库存现金。
7 、当日的收入款项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8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 资金管理制度
1 、村组二级资金由村出纳员负责保管,包括有价证券、存单,负责集体经济的收支业务。
2 、库存限额标准:各村每日库存限额标准 1000 元,超限额现金必须当日送存银行。
3 、村经济组织不得为他为(包括已实行承包、改制的村办企业)等借款进行担保,谁担保,谁负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发票管理与使用制度
1 、乡全各村统一使用县农经站的“统一收据”。
2 、统一收据不得转借、转卖给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替任何单位及个人代开统一收据。
3 、统一收据只限出纳专人使用。
4 、统一收据的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已填用的收据存根应加强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三条 费用开支发票使用税务发票制度
1 、禁止一切非集体收支过往村的银行帐户和会计帐户,并使用村的统一收据进行结算,偷逃国家税收。违返上述规定,谁主张,谁负责,财务人员不报告负同责。
2 、费用开支严禁使用“白条子 ”报帐,对应取得税务发票的而未取得,一律不准入帐。
3 、凡外县的流动印刷商贩,征订的印刷品一律不准用公款报销,谁定印谁负经济责任。
4 、村组建设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工程运输、机械工时费及其他工程,工程款额累计在 3000 元以上的,必须取得税务发票。
5 、购置家用电器、电器材料、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等商品,金额在 100 元以上的,必须取得税务发票。
6 、各类修理费、加工费等,金额在 100 元以上的,必须取得税务发票。
第十四条 村务招待制度
1 、按照县委办( 2002 ) 126 号文件精神,取消村组招待费,实行“零”招待。
2 、村干部外出办事每人每天补贴 20 元餐费。
周边政府机关
开化县杨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衢州市开化县杨林镇东坑口村1号
营业时间:夏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7:30;冬季 08:30-12:00,14:00-17:00
周边乡镇
杨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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