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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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夹村隶属于山东省 东营市河口区 义和镇,位于义和镇政府驻地东南12公里处,北距草场1公里,南距前夹汪村1公里,东距 民生村6公里,西距 六顷村1公里。全村区域面积4680亩,其中 耕地面积1500亩。2006年全村总户数127户,总人口447人,其中男性218人,女性229人。该村自建村以来一直在原址,在沾利河以东3公里处,过去,这里是黄河新淤地,地势低洼。村东边有一片东西宽5公里,南北长10公里的洼地,整年水汪汪一片,人称“汪子”。一九三0年,利津县綦家庙村綦喜庆等人逃荒来到这里,在汪子的西边择高处居住下来。在汪子的东边也住了几户人家,随着居民逐渐增加形成村落叫东夹汪,一九五八年从东平湖又迁来一批移民,后改为民生村,根据地形,得名“夹汪”,后来,陆续从寿光、博兴、桓台、莱芜、滨县、利津等地迁入很多户,在“汪子”的西边沿南北向形成三个自然村,该村居中,故名中夹汪,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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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夹村地名网_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夹村资料简介
  中夹村是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370503100203,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370503。中夹村与大牟村、前夹村、后夹村、六顷村、草场村、五一村、五二村、宝三一村、宝三二村、三合村、大山村、薄家村、德民村、河王村、同合村、南太平村、北太平村、河二村、河一村、王二村、梁家村、大王村、蒲台村、东南村、东北村、西南村、西北村、西河村、艾河村、油坊村、四顷坝村、三顷三村、北大村、六顷五村、围子村、寿光村、西韩村、东韩村、大英村、义胜村、一千二村、博兴村、小河村、南七顷村、王集村、嘉和新村、颐丰新村、同和新村、颐和新村、仁和新村、颐正新村相邻。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中夹村介绍

中夹村隶属于山东省 东营市河口区 义和镇,位于义和镇政府驻地东南12公里处,北距草场1公里,南距前夹汪村1公里,东距 民生村6公里,西距 六顷村1公里。全村区域面积4680亩,其中 耕地面积1500亩。2006年全村总户数127户,总人口447人,其中男性218人,女性229人。

该村自建村以来一直在原址,在沾利河以东3公里处,过去,这里是黄河新淤地,地势低洼。村东边有一片东西宽5公里,南北长10公里的洼地,整年水汪汪一片,人称“汪子”。一九三0年,利津县綦家庙村綦喜庆等人逃荒来到这里,在汪子的西边择高处居住下来。在汪子的东边也住了几户人家,随着居民逐渐增加形成村落叫东夹汪,一九五八年从东平湖又迁来一批移民,后改为民生村,根据地形,得名“夹汪”,后来,陆续从寿光、博兴、桓台、莱芜、滨县、利津等地迁入很多户,在“汪子”的西边沿南北向形成三个自然村,该村居中,故名中夹汪,隶属于惠民地区沾化县义和公社,1983年10月东营市成立,该村随义和镇划归新设置的河口区。1944年—1951年由前、中、东夹汪(即民生村),四村合并为一个行政村叫夹汪村。1952年又分设为四个村,该村恢复原名。

解放后,村民生活有很大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村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全村有 40%户住上砖瓦房,100%户有电视机,45%户有电冰箱,40%户用上洗衣机,有 95%户安装了固定电话,65%的户有手机,80%的户有摩托车,68的户有三轮车,轿车5辆,部分家庭购入电脑。

该村投入一定资金,鼓励村民搞科研,村里有养貂户、养鸡户、养猪户,他们科学管理,张福华大规模养貂的事迹被河口电视台宣传报道,宁鹏搞的养猪人工授精技术给附近多村养猪户带来了很大效益。

1952年创办中夹汪小学,学校占地面积250平方米,建筑面积50平方米 ,校舍4间,设教学办1个。1986年将该村适龄学生转至夹汪联校就读,入学率达到100%,1995年建幼儿园。

随着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中夹村投资15万元,建造了村文化大院,设有村委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图书室(藏书1000多册)、党员电教室等。

1978年实行合作医疗,建卫生所,备有常规药品,刘金伟任卫生员,“文革”时称“赤脚医生”2005年村里建造标准医疗卫生室,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100%。2006年村里建起6人组成的保洁队伍,集中收集和处理村民的生活垃圾。

村里部分老人早起散步、健身。其他从事体力劳动者体育活动几乎没有。

1960年代,国家开始提倡计划生育。1970年代起,计划生育坚持“晚”、“稀”、“少”的生育政策,实行结扎节育措施。自80年代起,在村民中进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宣传教育,并严格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人口的盲目增长。1988年在村规民约中,特别列入计划生育内容。92年村成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学习有关文件,育龄妇女按时查体,杜绝计划外生育,对独生子女户每年奖励600元。经过2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效果。2006年,全村育龄妇女94人,全年出生数4人,出生率占全村人口的0.0089%,独生子女领证率100%。年死亡数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呈负数。

2001年开始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到2006年,全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38人,占村人口的30%,参加其他保险79人,占全村人口的18%。自2002年起,村民就医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村民参加合作医疗保险达到100%。全村五保户2户,重残贫困户2户,每年救济1500元;70岁以上老人17人,每人年补助金额360元。该村还为一户特困家庭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有2户入住农村安居工程房。

由于该村是黄河新淤地,该村拥有丰富的芦苇资源。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芦苇成了铁杆“庄稼”,年产芦苇数百吨,使该村民平安渡过灾荒。随着经济的逐年好转,苇子成了农民办副业的好原料,该村生产的苇箔经供销社销往全省各地及河北部分县,该村生产的工艺苇帘经外贸部门销往国外。 2002年以来,我国棉花加工需求出现缺口价格上涨,中夹村村民把生产棉花作为该村特色经济,全村120余户种植棉花,每年总产量约40余吨,年收入200余万元,人均毛收入5000余元。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夹汪村群众紧跟党的方针、政策走,1950年前后一段时间,完成土地改革运动。1954年3月成立第一个互助组,1955年10月成立初级农业社,1957年10月成立高级社—同心高级农业社,1958年9月成立中夹汪生产大队,下设三个生产队;1968年3月生产大队改为革委会,1969年1月恢复中夹生产大队;1984年8月成立村委会。

1950年12月,该村与前夹汪、后夹汪、东夹汪(现在的民生村)合并为一个行政村—夹汪村。1952年又分设为四个村,该恢复原村名。该村1954年3月成立互助组、1955年10月成立初级社分四个初级社:张布阁社、刘兰台社、王重成社、蒋英本社。1957年10月成立高级社—同心高级农业社。1958年9月成立生产大队,下设三个生产队。1968年3月成立革委会,1969年1月恢复生产大队,1984年3月成立村委会。以上这些组织在不同历史时期,为农村发展做了大量工作。1955年,该村成立初级合作社,张布阁任社长。在村东盖起第一座集体所有饲养处。村民将牲口、农具投入集体,从此结束了一家一户单干的历史。村民统称“社员”。

1984年7月,恢复乡村建制,撤销原生产大队管委会,建立村民委员会。3月全区第一届村民委员会完成选举工作。中夹汪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名,分管经济、民政、调解、治安保卫、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1988年3月起,依据村民自治组织法,采取村民直选(由村民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同时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委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努力推进村民自治,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村内重大事情。村级组织由原来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村级行政决策权被村民自治的民主决策权所代替。

1992年在上级领导下,全面展开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建立村规民约,完善制度建设,推行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等四项制度建设。1994年达到村民自治示范标准。1994年,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村级财务乡镇管理监督制度,建立起村务公开栏,定期进行村务公开,扩大了基层民主,村务工作逐步实现民主化、制度化。2006年1月开始实行村干部集中办公制度,每月的5日、15日、25日,村干部集中办公,围绕想农村大事、议农村大事、谋发展路子开展工作。

周边村庄

中夹村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

夹河村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

夹河村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