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乡
水晶乡 水晶乡历史沿革 水晶乡行政区划 水晶乡人口民族 水晶乡自然资源 水晶乡经济发展 水晶乡社会事业 水晶乡机构设置 水晶乡成绩荣誉
水晶乡位于 象州县北部,乡政府驻地水晶街,距县城约52公里,辖地与两市三县六乡镇相交界。行政区域总面积138.23平方公里,辖水晶、竹山、马旦、龙团、甫上、雷安、新村、迷塘8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共74个村民小组。到2006年5月底,全乡总人口为22387人,总户数为6043户,其中农业人口21179人,非农业1208人。辖区内居住有汉族、壮族、侗族、水族、瑶族、苗族、黎族、仫佬族、毛南族、彝族等10个民族,其中壮族18272人,占81.96%,汉族3714人,占16.66%;有党(总)支部14个,党员678名(其中妇女党员96名)。清代属象州昌化里,北上里部分辖地及雒容县丰轨乡部分辖地。民国时期为象县水晶乡及雒容县朝敬乡部分辖地。解放后,先属大乐区,后属罗秀区。1953年至1954年,雷安及河满等村先后从鹿寨县划入;1958年...
详情广西壮族来宾市象州县水晶乡有8个村
水晶乡位于 象州县北部,乡政府驻地水晶街,距县城约52公里,辖地与两市三县六乡镇相交界。行政区域总面积138.23平方公里,辖水晶、竹山、马旦、龙团、甫上、雷安、新村、迷塘8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共74个村民小组。到2006年5月底,全乡总人口为22387人,总户数为6043户,其中农业人口21179人,非农业1208人。辖区内居住有汉族、壮族、侗族、水族、瑶族、苗族、黎族、仫佬族、毛南族、彝族等10个民族,其中壮族18272人,占81.96%,汉族3714人,占16.66%;有党(总)支部14个,党员678名(其中妇女党员96名)。
清代属象州昌化里,北上里部分辖地及雒容县丰轨乡部分辖地。
民国时期为象县水晶乡及雒容县朝敬乡部分辖地。
解放后,先属大乐区,后属罗秀区。
1953年至1954年,雷安及河满等村先后从鹿寨县划入;1958年1月并乡,9月设公社,与罗秀、麦棉连称东方红公社;1959年3月分出设水晶乡人民公社;1962年更名为水晶区;1966年更名为水晶乡人民公社;1984年更名为水晶乡人民政府。
水晶乡辖水晶、竹山、马旦、龙团、甫上、雷安、新村、迷塘8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共74个村民小组。到2006年5月底。
全乡总人口为22387人,总户数为6043户,其中农业人口21179人,非农业1208人。辖区内居住有汉族、壮族、侗族、水族、瑶族、苗族、黎族、仫佬族、毛南族、彝族等10个民族,其中壮族18272人,占81.96%,汉族3714人,占16.66%;有党(总)支部14个,党员678名(其中妇女党员96名)。
水晶乡属于丘陵地区。较高的山有大岭,海拔374.6米;森林面积约7.2万亩,森林蓄积约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9.2 %。蕴藏有重晶石矿,年产矿3万吨左右。耕地面积约5.7万亩,其中水田约2.5万亩,旱地约3.2万亩。主要河流有水晶河。有甫上、金龙等12座小型水库,有效库容871.5万立方米,适合发展渔业和开发水库划船、钓鱼、观光等旅游业。
经济发展以粮食、甘蔗为主,为象州县内粮食和甘蔗主产区之一。2006年,粮食总产量4384万斤,优质谷3558万斤,占稻谷总产量的91.98%,农民人均有粮865公斤;甘蔗面积约2.3212万亩,年产原料蔗10.4万吨左右;桑园面积4790亩,全年产茧量在6.91万公斤左右;水果面积4500亩,鱼塘450张共4800亩。辖区内建有优质米加工厂2家,红砖厂1家,共35个村屯建有人饮工程。
水晶乡坚持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抓,1996年通过区级“普六”验收,为“普九”工作奠定了基础;1996年后,水晶乡全体干群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狠抓“两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法》及自治区、市、县“两基”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科教兴乡”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举全乡之力,坚定不移地抓好“两基”工作,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两基”工作得到很好的发展,1997年通过县级验收,1998年通过自治区验收。自2002年“两基”工作通过自治区的复查验收以后,该乡进一步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做到机构不撤、力度不降,致力于抓好“两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着力于学校的硬件建设,完善教学设施,增加远程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成人教育也取得新突破,教育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该乡现有初中1所,1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751人;乡中心小学1所,7所村完小,教学点10个,7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643人。中学教职工64人,全乡小学教职工125人。中小学专任教师和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均为100%。
2006年底,小学在校生1643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56%,初中在校生751人,初中阶段入学率95.62%。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小学校舍建筑面积 17665平方米,生均10.75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面积10133平方米,生均13.49平方米。该乡中小学学校仪器、图书装备得到补充,小学图书有25839册,生均15.73册;初中图书有19884册,生均26.48册。师生的工作、学习环境得到很大改善,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乡办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一所,分校8所,专职教师2人,兼职教师13人,三年来举办各种科技培训班105期,培训人员7650人次,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普及实验教学,并顺利通过自治区“两基”及“普实”达标验收。有卫生院1所,村级卫生所8所;电影院1座,图书馆1座,公共运动场22个。
水晶乡党政机关核定编制28人,实际编制22人,事业单位核定43人。事业单位划分为: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财政所、企业站、水保林业站、文化广播站、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管理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人员均在规定的职数和编制限额内,且均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履行工作职责。
水晶乡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全面进步,各项事业卓有成效,国内生产总值每年以平均9%的速度增长。生产总值2005年实现8756万元,较2002年增长34.29%。财税收入明显增加,2005年财税总收入完成319万元,因取消农业税,每年财税减收190多万元的情况下,较2002年增长6.27%。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40万元,较2002年增长132.69%。招商引资取得新成就,2005年招商引资项目12个,引进资金3756万元,较2002年增长420%。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2005年达2409元,较2002年增长33.91%。
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明显进步,该乡先后获得自治区、市、县各级颁发的荣誉证书或称号:1991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评为第四次人口普查先进集体;1998-2000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六个好”红旗乡(镇)党委;2001年被柳州地区行政公署评为先进基层乡(镇)党委、“六个好”红旗乡(镇)党委、柳州地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2003年被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2005年被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先进奖、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及荣获象州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基层组织、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发展县域经济一等奖、招商引资工作一等奖等30多个奖项;2006年获象州县县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二等奖、来宾市2003-2006年综治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度县级招商引资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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