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岩头村

双岩头村 双岩头村双岩头村村情概况 双岩头村村规民约 双岩头村村务公开制度 双岩头村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与职责 双岩头村土特产


距县城60公里,毕节70公里,纳雍与大方交界处,与大方县鼎新乡隔瓜仲河相望,离著名的国家级旅游风景区九洞天5公里,化作乡政府所在地20公里。海拔高度在1300米左右,年平均气温20℃,全村有8个村民组,447户农户1892人,全村土地面积4.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33亩,人均占有粮250公斤,人均收入1000元,贫困户96户420人,农业生产总值3万元,通村公路4公里,农户现有电器252台,电话40部。主要经济作物有柑桔、板栗、 核桃、 樱桃、梨子等。全村水资源缺乏,自然灾害频繁,无村集体经济,交通滞后,文化落后,远离市场。--人口总数:1892人 农业人口:1876人 非农业人口:16人--行政区面积:4.45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1233.0亩--主要民族成分:苗、汉、布依 发展口号:--所辖村:团一、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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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岩头村地名网_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双岩头村资料简介
  双岩头村是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下辖的社区。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区划代码为520525205211,居民身份证号码前6位为520525。双岩头村与赵家寨村、安大垮村、安山村、梯子岩村、大营村、抵纳村、发都村、官寨村、黑塘村、化作村、枪杆岩村、耸古村、羊场村、野鸡落村、以麦村、益新村、治安村、箐上村、安箐村相邻。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双岩头村介绍

距县城60公里,毕节70公里,纳雍与大方交界处,与大方县鼎新乡隔瓜仲河相望,离著名的国家级旅游风景区九洞天5公里,化作乡政府所在地20公里。

海拔高度在1300米左右,年平均气温20℃,全村有8个村民组,447户农户1892人,全村土地面积4.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33亩,人均占有粮250公斤,人均收入1000元,贫困户96户420人,农业生产总值3万元,通村公路4公里,农户现有电器252台,电话40部。主要经济作物有柑桔、板栗、 核桃、 樱桃、梨子等。全村水资源缺乏,自然灾害频繁,无村集体经济,交通滞后,文化落后,远离市场。

--人口总数:1892人 农业人口:1876人 非农业人口:16人

--行政区面积:4.45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1233.0亩

--主要民族成分:苗、汉、布依 发展口号:

--所辖村:团一、团二,中心,许家寨,双岩头,杜家寨,坪子,河尾巴 生产总值:210.0 万元

--主要经济产业:玉米、马铃薯、大豆 名特产品:柑桔、板栗、核桃、樱桃、梨子 办公所在地:化作苗族彝族乡双岩头村

--自然条件:海拔高度在1300米左右,年平均气温20℃。 资源:荒山资源、经果林资源 人力资源

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第二条 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条 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四条 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情况。

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逾期未作术,影响村手术及时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五条 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应参加每年四次(二、五、八、十一月的十至二十日)的妇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

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妇检而影响村妇检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次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重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妇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

第六条 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应计划生育政策。

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外,村民自治委员会给予该收养人处以罚款50元。

第七条 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

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村民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妇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妇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妇检时间寄回妇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

外出期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若影响本村当年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由计生业务部门给予该夫妇处以罚款50元。

第八条 按时参加村和镇计生部门组织召开的人口学校等培训会议,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会及协会活动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按缺少一次处以罚款10元。

第九条 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应及时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对知情不报,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证属实的,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处以罚款50元。

第十条 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村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当年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等。

第十一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对照条约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对村民自治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村民自治委员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不能享受上级扶贫及村级给予的其它优惠待遇。

第十二条 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优惠措施:

1、村民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民自治委员会应为村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2、村民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给予每例一次性补助50元的奖励经费,在进行各种公益事业的建设时,每年安排义务工给独生子女户应略少于普通村民义务工的10%。

3、会同上级政府切实认真开展三结合帮扶,让计生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充分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并通过计生户辛勤耕耘、努力工作、发展生产,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4、对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实后,每例奖给举报者50元,村民自治委员会为举报者保密。

5、如本村的村办企业有规模和效益,可优先照顾和解决计生户及子女的就业。

第十三条 本村规民约,经各小组群众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需进行修正,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公开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大类型。

政务公开内容: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落实情况;

2、种粮直接补贴、粮种补贴情况;

3、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及落实执行情况;

4、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5、民主选举支村监“三委”成员程序、分工和民主评议情况;

6、依法协助乡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如违法婚姻处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及其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土地管理、社会治安等情况;

7、致富信息。

事务公开内容:

1、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制订、运行、修改;

2、关于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兴办公益事业的决策情况;

3、有关“一事一议”的预算及筹资劳情况;

4、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优抚、社会救济、救灾赈灾、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6、集体生产资料(含山林、土地、水面)和集体企业的发包、入股、出让,各类承包经营方案竞争办法及合同的调整、修订情况;

7、土地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

8、征用土地补偿及分配、宅基地审批情况;

9、机动地、荒山荒地发包、租赁和使用情况;

10、农村低保人员的救助标准及发放情况;

11、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情况;

1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财务公开内容:

1、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2、资金平衡表;

3、各项收入和支出明细;

4、往来明细;

5、预算外资金明细;

6、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

7、“一事一议”转项经费收支明细;

8、村干部工资和奖金补贴;

9、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各个协会收支明细;

10、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公开程序:

第一步: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项目和内容;

第二步:村委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和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

第三步:提交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第四步:村民委员会通过固定村务公开栏、会议、广播、民主听证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

第五步:听取和处理村民的意见。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重新或补充公开。

财务公开之前对财务事项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第二步: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第三步: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第四步:报经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第五步: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

三、 公开形式:

以固定公开栏、会议、广播、民主听证会等为主要公开形式,让90%以上的村民了解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真实情况。

四、公开时间:

原则上按季度进行公开,每季度首月上旬为村务公开旬。经常性工作按季度进行公开,阶段性工作到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公开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村务公开的内容和项目进行监督。

六、建立固定公开栏、宣传栏、意见栏,设立举报电话。

七、村务公开后,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解释、答复。确有错误的应及时纠正,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一事一议”决策执行情况应特别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使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1、证明办理。主要项目:(1)建房申请办理证明;(2)生育证办理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证明;(3)户口迁移办理证明;(4)土地经营权证申报办理证明;(5)林木采伐、运输证明;(6)城镇、农村低保、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办理整证明。

2、咨询指南服务。主要项目:(1)法律咨询;(2)政策咨询(3)农技知识咨询;(4)市场信息咨询;(5)劳动力、人才需求信息咨询。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的,由村值班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答复,提供信息。

3、公益事业服务。主要项目:(1)村庄绿化,村容、村貌经常性整治;(2)农户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维修代为联系;(3)计生服务;(4)扶贫帮困服务;(5)环境卫生服务;(6)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健康及低保款代领服务。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的,由村创造条件帮助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

4、致富发展服务。主要项目:(1)种养结构调整;(2)优良品种引进;(3)技术指导;(4)技术业务培训;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村尽力同有关部门帮助联系、解决。

5、文明建设服务。(1)文明家庭创建指导服务;(2)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

6、特色文化服务。(1)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举办;(2)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举办;(3)群众性科普活动组织举办。

三、便民服务代办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五、村便民服务代理站工作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代理站,在村委会办公室挂“发大嘎村便民服务中”牌子;

2、便民服务代理站应将乡便民服务中心审批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自觉接受乡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便民服务代理站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陪同、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乡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6、按时向乡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便民服务代理站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乡政务服务便民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乡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八、便民服务代理站廉政制度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代理站代办员的监督,确保代办服务廉洁、高效,特制定以下制度。

1、牢记为群众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利用服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2、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代办服务中不接受礼品(包括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和吃请;

3、严格按代理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办理业务,不擅作主张,不隐瞒事实,不弄虚作假,不利用代办服务搞交易;

4、在代办服务中对资料齐全的立即受理,不齐全的补齐受理,不能受理的做好解释;不得无故拖延,影响群众办事;

5、代办员在代办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乡政务服务便民中心公示的项目收费代为收取相关费用,不得“搭顺风车”变相加价,不准“吃、拿、卡、要”;

6、代办员不得违反以上制度,如有违反,由乡纪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红薯,又称甘薯、番薯、山芋等。红薯中含有多种人体需要的营养物质。每500克红薯约可产热能635千卡,含蛋白质11.5克、糖14.5克、脂肪1克、磷100毫克、钙90毫克、铁2克,胡萝卜素0.5毫克,另含有维生B1、B2、C与尼克酸、亚油酸等。其中维生素B1、B2的含量分别比大米高6倍和3倍。特别是红薯含有丰富的赖氨酸,而大米、面粉恰恰缺乏赖氨酸。但是很多发人却还没有意识到。吃红薯会不会使人发胖。根据科学研究,吃红薯是不会使人发胖的,相反红薯还是一种理想的减肥食品。它的含热量非常低,比一般米饭低得多,所以吃了之后不必担心会发胖,反而可起到减肥作用。红薯中还含有一种类似雌性激素的物质,对保护人体皮肤,延缓衰老有一定的作用。

因此,国外许多女性把红薯当作驻颜美容食品。 红薯生食脆甜,可代替水果;熟食甘软,吃在嘴里,甜在心头。它既可作主食,又可当蔬菜。蒸、煮、煎、炸,吃法众多,一经巧手烹饪,也能成为席上佳肴。

2 樱桃或樱又名楔荆桃,是某些李属的植物的统称,包括樱桃亚属,桂樱亚属等。果实可以作为水果食用,色泽鲜艳、晶莹美丽、红如 玛瑙,黄如凝脂,营养特别丰富,果实富含糖、蛋白质、维生素及钙、铁、磷、钾等多种元素。我村的主要是玛瑙红樱桃。

周边政府机构

双岩头村委会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乡双岩头村

化作乡双岩头村滚退液役锁军人服务站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周边门

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东北门 地址:毕节市纳雍县化作街g56号附近

周边小学

纳雍县化作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乡杭瑞高速公路化作小学

周边村庄

双岩头村 地址:毕节市纳雍县

头惑呔岩涔组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G56(杭瑞高速)

岩普头组鲶垭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