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长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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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于姓建村于长沙河岸,故命村名于家长沙。另一说为,先有孙姓迁来,继之于姓由文登县大水泊村迁入,因村傍依长沙河,故称于家长沙。后尚姓由平度县尚家疃迁入,高姓、赵姓相继迁来定居。 于家长沙村位于海阳市北部,地处东经121°05′,北纬37°09′。东与康家河村为邻,西与高家长沙村隔河相望,南与矮槐树村相连,北与栖霞市接官亭村 接壤。原属山西头乡,2000年12月,随山西头乡撤销而隶属徐家店镇。西距镇政府驻地13公里。 全村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26.7公顷,适宜 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花生、苹果、蔬菜等。 2002年,全村有306户,918人。有孙、于、高、尚、赵、李、栾、贾、周、王、刘等11姓,均为汉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于姓和尚姓。1941年3月本村解放。1955年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详情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于姓建村于长沙河岸,故命村名于家长沙。
另一说为,先有孙姓迁来,继之于姓由文登县大水泊村迁入,因村傍依长沙河,故称于家长沙。后尚姓由平度县尚家疃迁入,高姓、赵姓相继迁来定居。 于家长沙村位于海阳市北部,地处东经121°05′,北纬37°09′。东与康家河村为邻,西与高家长沙村隔河相望,南与矮槐树村相连,北与栖霞市接官亭村 接壤。原属山西头乡,2000年12月,随山西头乡撤销而隶属徐家店镇。西距镇政府驻地13公里。 全村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26.7公顷,适宜 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花生、苹果、蔬菜等。 2002年,全村有306户,918人。有孙、于、高、尚、赵、李、栾、贾、周、王、刘等11姓,均为汉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于姓和尚姓。
1941年3月本村解放。
1955年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65年村投资修建小(二)型水库1座。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4年村民用上电网供电。
1990年修建护村石坝600米。
1998年安装程控电话80多部,成为全市电话普及村。
第一产业1954年,粮食亩产120公斤,总产21.6万公斤。1966年,整建大寨田3.3公顷。1978年,粮食亩产提高到280公斤,总产50.4万公斤。2002年,粮食亩产427公斤,总产量46.1万公斤。第一产业总收入620万元,其中农业510万元,畜牧养殖业110万元。
第二、三产业解放前,仅有制网扣、织布等小手工作坊。1966年,办起供销社代销店。1984年,村投资2.6万元办起面粉厂,从业人员6人。1999年,引进了石材加工项目,从业人员120余人。2002年,全村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90人,收入210万元,其中工业110万元,建筑业100万元。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60人,总收入166.5万元,其中运输业100万元,服务业66.5万元。
文教科技1951年成立小学,1997年并入长沙堡学区小学。本村素有尊师重教传统。自建国至2002年,全村考入大中专院校者17人。 1984年,村购入16mm电影放映机1台,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 人民生活解放前,常年人均粮食不足100公斤,难以维持温饱。解放后,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57年,人均粮食220公斤。1978年,人均粮食360公斤。2002年,全村有各种运输车辆80辆,摩托车40辆,电话87部,彩电150台,电冰箱25台,洗衣机3台。 村庄建设建国前,村内街道不整,住房以草房为主,人均住房面积不足6平方米。1978年,村统一规划街道、房屋建设,村民逐步住上瓦房。2002年,全村人均住房面积达16平方米。
中共基层组织建设1938年,尚申和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本村第一名党员。1941年12月,成立党支部,于德进任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领导下,村里成立了互助组,并先后开展了反特、反奸、反恶霸斗争,组织支前队随军参加孟良崮战斗。曾任党支部书记的有于德进、高长友、于人杰、于德芳、于德明、赵洪德、于永福、于仁、于孟江、于涛、于建友、于化。2002年,全村有3个党小组,32名党员。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1941年12月,成立村公所。1943年,改称村政府。1958年9月,改称大队管理委员会。1968年6月,改称大队革命委员会。1980年12月,复称大队管理委员会,下设民政、调解、民兵、治安、妇女等组织。1984年5月,始设村民委员会。曾任村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有高长友、尚申文、于永生、于湖、于平、崔龙、于涛、于建友、尚申强、周官浩、于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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